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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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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的系統怎麼管你知道嗎?好笑~ 我監控系統的東西,不會像你講的那樣~不要用你有限的知識來探索我這邊的問題~ 要檢查硬體老化故障問題,我們有更好的東西作,這樣你可以理解? 我沒必要跟你講我系統的infrastructure,畢竟跟這個討論無關 但是該作的我們都有作到 tape backup, off site backup, redundant (power/network/UPS/memory/HDD),你要來扯我的系統也可以,請另開一個主題~ 畢竟我跟你講我作哪些你也不會信 我只能跟你講,我管的東西,那個金額應該是很驚人的才對(光是一個license就幾百萬美金,這樣夠你參考了吧?) 金額那麼高的東西,不會像你看到那種幾萬塊美金的小系統一樣不嚴謹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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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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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沒打錯~你自己看一下我打的是啥~ pattern才是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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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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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可以把這件事看成是政府與人民間通常的處理方法 但我看這件事是當作一件醫療行為 以下連結是衛生署提供的安全看病五撇步的連結 http://www.sphs.hc.edu.tw/webpages/...o/health/02.doc 裡面講到的是醫病關係,病人要清楚自己的身體狀況,誠實向醫生告知 而醫生也該注意病人的症狀,避免開錯藥 記得美國影集House M.D.影集有過這樣的情節 柴斯醫生因為父喪,而忽視病人口述過的症狀,導致病人死亡,他的醫療紀錄也被記了個缺失 另一段劇情是卡麥蓉醫師的論文提到醫病關係,她承認病患要動危險手術時之前,給病患和家屬看的手術同意書,要病患在短短的時間內看懂並做出決定,對病患跟家屬是很困難的。 但能因為就算告知後民眾仍不懂,就省略這一步嗎? 我也記得我們的馬總統也講過程序正義的重要性 藥用在不對的地方是毒藥,我們的衛生署官員總可以先針對疫苗的成分,先研判患有哪些疾病或體質的人不適宜打,畢竟這是醫病關係的一環吧! 以下這種說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Q:衛生署為什麼只會說與疫苗無關?難道不能講別的話嗎?他們老實說,我們還比較放心,還比較敢去打。 A:這種話都是不經思考的鬼話。他說沒有問題你都不敢打了。衛生署 如果說,打這疫苗有可能會死人,難道會有比較多人去打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本是打衛生署和醫改會鼓吹的醫病關係一巴掌 病要醫好,不該只是醫生的責任,病人也該對自己的身體狀況負責 另外轉貼一篇文章的連結 http://blog.nownews.com/gohole/textview.php?file=379035 其中一段我覺得很貼切 我認同台灣社會確實有理盲而濫情的現象,但是當一個情盲而濫理的政府無法感受到民眾的需求,進而解決問題,就算看了上千次的《不能沒有你》,還是會一樣的冷酷無法貼近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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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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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醫生
這只有台灣會出現 醫生不如記者一張嘴 名嘴是嘴殘沒藥醫→名醫也沒辦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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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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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誰跟你說成本,問題出在時光機還沒發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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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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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偽君子說的阿~我又沒說是你講的~ 現在不會變成"誰答腔我罵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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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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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台747造價超過兩千萬美元, 駕駛員也可出來嗆聲? 機場塔台管理幾百台飛機,豈不更驚人。 砂石車也很貴啊,司機出來嗆聲吧。 ![]() 跨出自己的專業領域之外,心態該調適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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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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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是指以下這些? A: 一、已知對「蛋」之蛋白質(Egg-protein)或疫苗其他成份過敏者,不予接種。 二、年齡6個月以下者,不予接種。 三、過去注射曾經發生不良反應者,不予接種。 四、其他經醫師評估不適合接種者,不予接種。 五、發燒或急性疾病患者,宜予延後接種。 第一項定義有點不盡實 第三項有點馬後砲 第四項算是廢話嗎? 若你指這個: 一、過去一年曾因心肺血管疾病、肝、腎及糖尿病等疾病門住診者 ●慢性肝病及肝硬化 ●糖尿病 ●心肺血管疾病: 1. 風濕熱及風濕性心臟病 2. 缺血性心臟病 3. 肺性循環疾病及其他形態之心臟病 4. 慢性肺部疾病 5. 氣喘 ●腎臟疾病: 1. 急性、慢性絲球腎炎 2. 腎徵候群 3. 腎炎及腎病變,未明示為急性或慢性者 4. 急性、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5. 腎硬化,未明示者 6. 腎功能不良所致之疾患 二、過度肥胖: BMI≧35.0。 由於個人的體型骨架不同,為了同時顧及身高和體重的配合,採用的指標是身體質量指數(Body Mass Index,縮寫為BMI),其計算公式如下: BMI = 體重 (kg) / 身高 (m2) 例: 150 公分 (1.5m) ,60公斤 (60Kg) 者, 其 BMI = 60 / (1.52) = 26.7 這在衛生署的網頁定義是 H1N1新型流感高危險族群疾病類別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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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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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倒要請教,patent除了專利之外,還有何種解釋,可用來形容人的群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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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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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只有講一個license而已,整個系統起來要多少你知道嗎? 拜託~ 我只是想讓你知道~我動的,應該不會像你想的一樣~幾萬美元的小東西~跟你想的一樣不嚴謹 這已經離題了~ 我系統管成怎樣甘你啥事阿~反正我的系統沒造成意外就好,就算發生意外,我也有本事短時間把系統修好~ 等你有本事把那些半身抖動的就好再來砲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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