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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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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J大是不是受了壓力或是他個人的意願 是J大的意願的話 可以和J大說 目前爭的是消費者的權益 當然J大自己的權益J大可以爭取當然也可以放棄 那是J大的個人自由 若是受了非J大嫂的壓力之外的壓力的話 可以直接說想都別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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