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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Golden Member
 
geminiprinc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300...

路過一下喔...
     
      
舊 2012-12-05, 12:35 PM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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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離線中  
referee_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josetsun
之前有討債公司跑到公寓樓梯間被判刑...

你扯遠了,請問,有警察因公務進入公寓樓梯間被判刑的嗎?
 
舊 2012-12-05, 12:37 PM #3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eferee_c離線中  
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Doubla A
http://frank727.pixnet.net/blog/post/30533162-%E9%81%87-%E8%AD%A6-%E5%AF%9F-%E8%87%A8-%E6%AA%A2-%E7%9B%A4-%E6%9F%A5-%E9%A0%88-%E7%9F%A5-%28%E5%A4%A7%E6%B3%95%E5%AE%98%E9%87%8B%E5%AD%97%E7%AC%AC%E4%BA%94


根據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遇到下列狀況時,您可以保障自身權益,又能夠做個好國民。
==============================================================

狀況1:駕車時遇到警察揮手視意停車,要求拿出身分證件時。

做法:微笑視意,然後拿出駕照、行照給員警看。如果未帶駕行照時,再把身分證拿出來,配合路檢。

狀況2:員警要求下車,並且要求主動配合開啟後行李箱時。

做法:告訴員警自己身份沒有問題,沒有理由配合,可駕車離去。

狀況3:如果員警仍強制要求檢視後行李箱時。

做法:請員警提出檢示理由,如員警仍認為有必要,即配合其檢示,並且要求員...


受檢人可以拒絕出示身分證這點是不對的

當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時,如果沒帶可以拿駕照出來證明自己的身分,但是不能拒絕出示證件證明自己的身分,如果拒絕警察有權將不配合者帶回派出所3小時調查身分,同時,除非遇到民眾反抗,否則警察不能使用強制力;相反地,民眾也有權要求查看警察證件,以證明遇見的是正牌警察而非假臨檢。

網路追追追/遇到警察臨檢 如何保護自己不吃虧?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12-05, 01:01 PM #3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referee_c
就算有管制,警察因公務要進入大樓公有部分(例如樓主這個例子),管理員並無權拒絕.
除非要進入專有部分,該專有部分所有權人才有權拒絕.

因此,要說大樓內是私領域,恐怕是有爭議的.

所謂的大樓公有部分,也是指該大樓住戶所共有,
只要不是任何人都能隨意進入的區域,警方就不能擅入,
除非是有搜索票、法院命令或法定的緊急情況。
http://tw.myblog.yahoo.com/jw!HvOB1...prev=-1&next=-1
舊 2012-12-05, 01:31 PM #3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ainwen離線中  
Stingra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145
引用:
作者lompt
中華民國法律只有三種?
戶籍法
第56條 國民身分證應隨身攜帶,非依法律不得扣留。

講白了 大家都好來好去
另外警察的PDA不一定是連線的
很多款是必須要每次勤務前重新下載資料的


所以依照戶籍法第56條規定,尚未核發國民身分證的孩童,警察就可以依法將走在路上的孩童帶回警察局扣留3小時囉
__________________
[楊威利語錄]
『對於不喜歡的人,我沒必要去討好他,不瞭解我的人,我也不必非讓他瞭解我不可。』
----出自第十六冊第19頁。
舊 2012-12-05, 03:05 PM #3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tingray離線中  
Jean-ReneQ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60
引用:
作者Stingray
所以依照戶籍法第56條規定,尚未核發國民身分證的孩童,警察就可以依法將走在路上的孩童帶回警察局扣留3小時囉

連戶籍法的罰則都搞不清楚
要憑哪一條依法"扣留"
光違反比例原則之大忌,就可讓鴿子被釘得滿頭包
舊 2012-12-05, 03:29 PM #3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ean-ReneQ離線中  
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Rainwen
所謂的大樓公有部分,也是指該大樓住戶所共有,
只要不是任何人都能隨意進入的區域,警方就不能擅入,
除非是有搜索票、法院命令或法定的緊急情況。
http://tw.myblog.yahoo.com/jw!HvOB1qeTERbYsKj55yb1tmM-/article?mid=3&prev=-1&next=-1


別再別本樓分段的文章搞混焦點嚕

本案例,是被警察從公共區域追到所謂的私人空間的唷

這就是警察的不對的,怎麼可以讓可疑人物逃走呢

此文章於 2012-12-05 03:37 PM 被 pcdvd-2011 編輯.
舊 2012-12-05, 03:36 PM #3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2011離線中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Rainwen
所謂的大樓公有部分,也是指該大樓住戶所共有,
只要不是任何人都能隨意進入的區域,警方就不能擅入,
除非是有搜索票、法院命令或法定的緊急情況。
http://tw.myblog.yahoo.com/jw!HvOB1qeTERbYsKj55yb1tmM-/article?mid=3&prev=-1&next=-1


妳的文章裡面看起來
是可已進入的
這邊討論的是公設部分吧
舊 2012-12-05, 03:42 PM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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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離線中  
teraflare
Senior Member
 
teraflar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092
引用:
作者pcdvd-2011
別再別本樓分段的文章搞混焦點嚕

本案例,是被警察從公共區域追到所謂的私人空間的唷

這就是警察的不對的,怎麼可以讓可疑人物逃走呢


可惜 我這被他們覺得可疑的人啊 並沒逃走...

他們也讓浪費我站出到大門口跟他們理論的時機把我強行押走

這就是他們[真正]的不對了~~是不是
舊 2012-12-05, 04:11 PM #3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eraflare離線中  
pcdvd-201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引用:
作者teraflare
可惜 我這被他們覺得可疑的人啊 並沒逃走...

他們也讓浪費我站出到大門口跟他們理論的時機把我強行押走

這就是他們[真正]的不對了~~是不是


對啊
你只是從便利商店"走回家"而已嘛
舊 2012-12-05, 04:25 PM #3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cdvd-201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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