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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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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懂辯論術 .... 您用了辯論術中的反譬喻技巧 . 簡單來說 ~ 跟我打嘴鼓罷了 如您真要討論 . 麻煩您多找些有內容的東西上來 而非幾句話只道你我思想的衝突點 .... 衝突內容卻付之厥如 內容理念是好 . 我都願意接受的 如我問 ~ 「子貢贖人」的魯國法律 與 遺失物要求3成報酬的法律規定 立意完全相同 那裡相同 ... 請說明 能不能請您寫多點 . 好讓我更明確知道您與我想法不同處 此文章於 2010-09-18 04:33 A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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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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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姊撿到學妹學費 要求賞金否則不還錢
如果是我撿到這筆錢 給那學妹 當場要求3成 她不肯給 該怎辦?
排除其他因素 這點會很讓大家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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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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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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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我個人的淺見,法律是人類為形成社會基礎,維繫社會生活,所發展出的一種共同約定,像是社會契約論的說法。 正因為法律的最終關懷是人,因此應該考慮人類的多樣性,每個人的價值觀、立場、能力、地位等等都不相同,這些約定的規則應該要是大多數人能做到以及有意願做到的。 孔子在「子貢贖人」事件中的思考,我想可以適用到上面的情形。 如果子貢不收代償金/返還失物不收報酬這種高道德標準形成「道德門檻」,容易把法律直接架空,反而使高道德成為底限,而非目標。 如此一來,民眾可能陷入「做好事一定要做全套」的困境,因為怕麻煩而不願多行善,甚至為了迎合道德上的期待,變成說一套做一套的偽君子。 換個角度來看,法律的規定讓民眾在比較符合自己能力和意願的範圍內行善,反而有鼓勵的作用,在有誘因的情形下,人的行為是更容易被激發的。 畢竟,人性有利己的一面,也有利他的一面,如果完全訴諸於利他,必然受到另一面的阻力,能在兩者中取得平衡,則會產生更多的助力。 此外,那位學姊是在行使其法律上的權利,沒有違背法律的原意。或許道德上會有瑕疵,但我不覺得「玩法」一說能夠成立就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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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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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獲利益 成好事
2.偽道德叫囂 3.「道德」有權不服從法律? 違反法律=違反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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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要嫁,第一靠臉,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錢,第二靠臉,第三靠嘴,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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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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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別人的錢據為己有,不是不應該做的事嗎,這個不是人人做得到的道德吧,只是你的貪念。把錢還給別人,不是很正常基本的事情而已,有些人把它說是做人基本的道理,有些人甚至說不要去撿,因為你去撿是基於據為己有的想法,不是想撿起來還給別人等等,都是這樣~
子貢那個例子,要你付出你自己的錢,並不是別人的錢,但國家會還給你,一出一進,這對大多數人都容易做到。要你付出自己的錢,卻不拿回來,這個確實對一般人來說不容易~ 如果一開始撿到別人的錢,就當做是自己所有的想法,要還給別人就是要付出自己的,確實是會把這兩者想在一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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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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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說的我是知道的 ... 在我前述就有提及子貢贖身 . 遭孔子訓誡 = 孔子理念與現實的妥協 上篇回覆是說明我所在意的 ... 一般人對高道德批判是否有誤 + 高道德有無存在價值 . . . 當最高的道德開始墜落不成示範性質之時 一般普遍的道德觀念就會開始淪落 什麼怪事都可能發生 ~ 其實現在社會已經到處發生了 那位拾金不昧的ㄚ婆之道德觀高度 . 其實並不是高道德 . 很容易做到的 那位學姐返還失物 . 也很容易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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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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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是新竹人 .... 想說什麼請儘管說都無所謂 挑3回覆 ... 道德沒權服從法律 . 法律無權服從道德 真正有權者 = 人 違反法律不一定違反道德 . 反之亦然 不過 . 若把法律視為道德的具體 在追求理性文明的前題下 . 法律會越來越接近道德 . 道德也會因法律而有所變化 但法律永遠不會是道德 參考 此文章於 2010-09-18 07:07 AM 被 xx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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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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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之前的言論可能和你相左,但事實上我絕非不注重道德的人, 之前我有發過一篇文章和大家討論道德,甚至我自己也嚴格實行高道德。 我之前在台中丟過一次錢包,最後完全不見蹤影,證件也都沒了, 經過這件事之後一段時間,我在桃園撿到一次錢包,當時我煞費苦心, 花了很多時間查詢最近的派出所地址,找來紙筆寫下我撿到的金額、 皮包外型以及我送去的派出所地址,然後買膠帶把紙貼在遺失處, 再將錢包送到該派出所,我也沒留下姓名就走了。 我敢說我在道德上,也許是本論壇在執行面最堅持的人, 那我在周遭得到的評價是甚麼呢? 大致上就是"偽君子"、"白癡"、"腦殘"、"沽名釣譽"、"神經病","迂腐"......。 在我經過的這段歲月,我很明白而切身的了解到,所謂的道德, 對於大多數人來講,只是在吵架的時候,增加自己說服力的工具, 真正願意身體力行的,也就只有非常少數像我這樣的"腦殘"、"偽君子"。 我現在在發言時,都著重在法律層面上,而盡量避開道德層面的部分, 為何??因為現代人似乎對於"自由"非常渴求,你要他們遵守法律都很難了, 更遑論"高標準的道德",我基本上沒有數落或反駁你的念頭, 只是站在一個過來人的角度,盡量讓你知道你的做法是徒勞無功的, 真理也許越辯越明,但仍然不會影響實際上的現況。 事實上要弘揚道德,在實際執行面上到底要怎麼做,我也深思熟慮過, 基本上只有一個方法,就是透過家庭教育→學校教育這樣一個流程, 讓道德觀念紮根在幼年時期,但是看看現今的教育體制,我想, 要達成這個目標,應該是遙遙無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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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此文章於 2010-09-18 05:36 PM 被 vircg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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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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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起來很簡單很基本的道德,其實往往並不容易做到 ![]() 就好比交通規則一樣,不是昨天遵守、今天遵守就叫遵守, 要每一天都遵守才行,這就很少有人能做到了.....頂多只能做到少違規。 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不拿也是,要"每件人事物"都這樣做才行...... ![]() 像我個人雖然行事還算謹守分寸,但還是有自私無良的時候 ![]() 最常犯的大概就是無償取得他人辛苦創作的數位資源這部份了...... ![]() 因為很多數位資源是需要付費享用的,舉凡是軟體、影片、照片甚至是文字都是如此, 但在下常常為了貪圖方便及小便宜,滑鼠點兩下就拿來用了....而不去深究是否合法 ![]() 另外像是公共空間公共資源等,雖然不會很誇張,但偶而還是會出於私心的去佔用到..... 而且因為以往享受慣了,現在突然要完全收手還真不容易做到,只能慢慢減少幅度 ![]() 另一個我很難完全做到的道德規範大概就是誠實了........三不五時都難免會說點謊 (說的好含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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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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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路人可以捅你一刀 然後讓法官對你說:台灣從來就不是一個法治社會,這幾年來的荒唐事你還看得不夠多嗎?? ![]() 加害人無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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