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阿富羅軍曹
天啊...
奉勸大家別跟某人繼續吵了....
受不了..
有些X人講道理是行不通的....

贊成~~講道理不是每個人都會的,看那些註冊來嘴砲的就知道了~~~~

想吵架的,就請別進來了~~~要講風涼話的也可以滾了~~~~
     
      
舊 2006-09-04, 07:48 PM #30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ollo_749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還是不一定,法律的邏輯是相當嚴謹的,雖然雙方各說各話,但是總會有一方的話是不合邏輯的,而且邏輯是以符合交通法規為基礎點。

合不合邏輯還是法官在判斷,這就是自由心證.......你好像不了解何謂自由心證喔~~~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感覺你好像沒有看清楚 changold2 網友的說法,他是說”光看煞車痕”的意思,也就是”只看煞車痕”的意思,但是我沒有說只看煞車痕的意思啊,我是說要交叉比對。
而且既然現場兩造的車子都還在,那麼就可以知道煞車的種類,就可以知道各種煞車系統的煞車痕特性,還是可以換算出煞車距離的。

如果你有從頭看的話,我一開始加入討論的時候就提到煞車痕的問題,但是有網友認為無法正確判斷,你可以翻翻看.......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只有提到當交通事故的雙方有一方是行人我的看法與我查到的案例判決結果不一樣,但是對於雙方都是車輛駕駛人時的看法我沒有說有問題哦,我的看法與查詢到的判決結果是一致的,也與目前多數的網友看法是一致的。

目前來說,法官的判決,除了事故雙方的一方是行人會引用”應注意而未注意”之外,只要雙方都是車輛駕駛人,被告一方的沒有因為違規駕駛行為成為肇事原因的話,法官幾乎已經不在引用”應注意而未注意”。就連無照駕駛撞到闖紅燈的駕駛,闖紅燈就算死亡,無照駕駛的被告也是沒有過失致死的責任,甚至是連檢察官都不起訴。

如果是這樣就好,以絕對路權為前提的判決,是大家所樂見的........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另外是你在其他回應提到的這一段:

你錯的部分是,不管怎麼快,完整的變換車道,怎麼樣都不會是不到一秒。

因為完整的變換車道的動作是包含顯示方向燈的時間,在高速公路因為速線大部分是在 100Km/Hr,所以至少是要顯示方向燈 10秒,一般道路大部分速限 50 Km/Hr,所以至少顯示方向燈 5秒是合理的,這個時候就是要觀察後方來車的狀況,估計出安全距離, 50Km/Hr 的安全距離是至少 32公尺,後方來車車速比你快時,安全距離要更長。

所以重點是,你說的快一點是多快,完整的變換車道都不可能不到一秒,顯示方向燈的時間都不夠哦。

這裡你就在挑語病了,不像這串以來你的態度.....

還是我提到這一句的前提是什麼,你沒看清楚?

我所謂完整變換車道,並非依規定的變換車道,只是要舉凹後車的特例,你看不懂嗎?所以前面我才會說明知道不對,但是上裁決所或法院的裁決問題....

感覺你漸漸偏離了討論的真義.......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1. 是的
2. 如果後車都表明不給切了,前車硬切不就是”未讓直行車先行”嗎,怎麼都是後車的錯呢?

還是要看這個距離是多少吧,如果前後車距離 100公尺,那肯定是後車的錯。

另外,是什麼樣的距離情況下,會發生前車要硬切後車還會撞上車尾巴的情況呢?兩台車都在前進啊!這種情況的發生機率是多少?是特例還是慣例呢?你是以飆車的速度在舉例的嗎?

本來覺得你比較像在討論,其他人祇使嘴炮而已,但是幾次下來,感覺你都在逃避問題........

2.我這個問題的前提不是很清楚了嗎?
我說後車距離和後車車速允許前車可安全切入,例如以你前面所提的50 Km/Hr 的安全距離至少是 32公尺,如果符合這個標準,到底是後車的錯還是前車的錯,請不要再逃避問題了好嗎?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我怎麼感覺你的舉例都很極端,都是一些特例呢?

請問一下這三個狀況的距離呢?這種交通事故很重要因素就是距離,在一般道路不可能前後車距離超過150公尺,後車還閃燈不給切吧,除非是飆車。

少了前後車的距離,如何釐清責任呢?

150公尺?!

你舉的才是特例吧~~

好,讓你沒辦法逃避問題,跟前面一樣,若"前車距離和後車車速允許前車可安全切入".....請回答~~
 
舊 2006-09-04, 07:51 PM #30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ollo_749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Cudacke
開了二十年喔!!
還能講出這種低能的辯解,
真經典,
拜託千萬不要出國還開車,
美國 Comedian 都已經把亞洲人不會開車當作笑話了.
丟臉阿! 埃...

這是有可能發生的狀況,難道你不敢面對現實??要當駝鳥嗎??

我說會有這種狀況,並不代表我會這樣開車,跟我出國開車有什麼關係,你腦子是都裝大X嗎?
舊 2006-09-04, 07:52 PM #30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ollo_749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chauan
1. 你沒義務讓, 卻讓了, 這跟公民與道德有關, 但是規則與公民與道德那個優先?
2. 你的"不管誰優先"是想轉移焦點?
3. 你誤解我的意思也就算了, 還拿誤解後的意思洋洋得意, 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1.承認就好了,還辯解那麼多幹嘛~~相較於你前面幾次的發言,你終於還是了解開車跟公民與道德有關了吧........
看來你平常面對任何事,應該都是法律沒規定就可以,管他什麼公民與道德.....對吧~~
2. "不管誰優先"是要讓你知道公民與道德也是很重要的,跟轉移話題何關?你現在講這句才在轉移話題,是吧~~
3.我誤解你的意思?!那你們都誤解我的意思又該怎麼說?然後又拿誤解後的意思洋洋得意?!要跳出來辯,現在還找藉口說我誤解你的意思?!滿鳥的耶~~
舊 2006-09-04, 07:57 PM #30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ollo_749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36多蒙卡修
我看到有人已經為辯而辯了................
什麼公民與道德.....
最好是哪天發生車禍人家在講法律你在講公民與道德............別鬧了

我的感覺是
通常法律上站不住腳才會高談什麼道德....

有人為辯而辯?

當然有,我就看到很多不敢正視我的問題的人,為了捍衛自己的想法而辯.........

另外,誰跟你說出車禍時要用公民與道德來論法律責任?
你的解文能力就這樣?方便透露你的國文程度到哪裡嗎?
連chauan頭腦那麼簡單都知道"你沒義務讓, 卻讓了, 這跟公民與道德有關"了,你還有臉出來講這種話??(難怪你把臉遮起來..... )
舊 2006-09-04, 08:00 PM #30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ollo_749離線中  
richardwu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今天雨下的真是大

雖然下班時淋了一個小時的雨

在洗完澡之後 真是舒暢啊...

此文章於 2006-09-04 08:04 PM 被 richardwu30 編輯.
舊 2006-09-04, 08:01 PM #30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ichardwu30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richardwu30
今天雨下的真是大

雖然下班時淋了一個小時的雨

在洗完澡之後 真是舒暢啊...

難怪說風涼話~~~~~

小心啊~~感冒要吃國安感冒糖漿還是三支雨傘標隨便你,上PCDVD講屁話好不了的~~~~
舊 2006-09-04, 08:08 PM #3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pollo_749離線中  
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1.承認就好了,還辯解那麼多幹嘛~~相較於你前面幾次的發言,你終於還是了解開車跟公民與道德有關了吧........
看來你平常面對任何事,應該都是法律沒規定就可以,管他什麼公民與道德.....對吧~~
2. "不管誰優先"是要讓你知道公民與道德也是很重要的,跟轉移話題何關?你現在講這句才在轉移話題,是吧~~
3.我誤解你的意思?!那你們都誤解我的意思又該怎麼說?然後又拿誤解後的意思洋洋得意?!要跳出來辯,現在還找藉口說我誤解你的意思?!滿鳥的耶~~


1. 可是他的意思是說:
沒有義務讓卻讓了,可以說是跟公民與道德有關,但是沒有義務讓而不讓,就跟公民與道德無關了。
沒有義務讓卻讓了,可以說是跟公民與道德好,但是沒有義務讓而不讓,卻不能說公民與道德不好。

你能了解這個意思嗎?

當雙方都沒有犯錯或是沒有違反法律規範時,這時候公民與道德會派上用場,但是雙方有一方違反法律規範時,為什麼要談公民與道德呢?

所有的交通事故,要嘛雙方都違規,要嘛有一方違規,一方沒違規。除了那種因為路面上看不到的因素所造成的事故之外,幾乎不會有那種兩種都沒有違規的交通事故。

既然至少有一方違規時,談什麼公民與道德呢?
既然交通法規規定,變換車道者要保持安全距離,要讓後方直行車先行,這時候談什麼公民與道德呢?

如果,讓不不遵守交通法規規定的變換車道者先行,此時看似符合公民與道德的善,就會變成一種惡了。因為,這樣只會讓那些恣意變換車道者,更習以為常了。這就是一種機會教育。

2. 但是當有規則時,始終是規則最重要,不是嗎?
但發生事故時,一定是論哪一方沒有遵守規則,不是論哪一方沒有公民與道德的,不是嗎?

3. 我想應該是你誤解其他人的意思,像我已經舉例兩車都 50 Km/Hr 時的安全距離是至少 32公尺時,不知道你為何還是舉 5公尺的距離呢。
沒錯,5 公尺也有可能可以變換車道成功,但是論法規,就是要 32公尺。只有 5公尺切換車道,就算後車沒煞車或加速都是前車的錯,因為交通事故論對錯,是依交通法規,不是依公民與道德的,不是嗎?
舊 2006-09-04, 08:48 PM #30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ooky_mulder離線中  
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有人為辯而辯?

當然有,我就看到很多不敢正視我的問題的人,為了捍衛自己的想法而辯.........

另外,誰跟你說出車禍時要用公民與道德來論法律責任?
你的解文能力就這樣?方便透露你的國文程度到哪裡嗎?
連chauan頭腦那麼簡單都知道"你沒義務讓, 卻讓了, 這跟公民與道德有關"了,你還有臉出來講這種話??(難怪你把臉遮起來..... )


其實你的問題很簡單,就是依時速應該要有的安全距離時,如何產生你說的狀況呢?

"你沒義務讓, 卻讓了, 這跟公民與道德有關",規則優先,卻選擇公民與道德所以跟公民與道德有關。
舊 2006-09-04, 09:10 PM #30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pooky_mulder離線中  
richardwu3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0
引用:
作者apollo_749
難怪說風涼話~~~~~

小心啊~~感冒要吃國安感冒糖漿還是三支雨傘標隨便你,上PCDVD講屁話好不了的~~~~


哈哈 你還真是有精神

已經洗完澡 吃飽飯 看了一個小時的新聞了

你還能繼續奮戰

不錯 不錯 給你個嘉獎

要保持下去啊

雖然你的內容沒甚麼讓人可期待的

但你的精神讓人佩服
舊 2006-09-04, 09:18 PM #3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ichardwu30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5:31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