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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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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gdrs
這篇不就是在討論應不應該全面禁菸,就是因為法律沒規定才需要討論
還有~大部分的自殺行為都觸犯公共危險罪,會被起訴的

抽煙和肺癌的關係醫學都有證明了,不要在硬凹了

是的,這篇是討論應不應該全面禁菸
所以,如果全面禁菸這項法律訂出來,到底合理不合理
雙方應該就這點提出論證
法律並不是完美的,並不是因為法律禁止毒品,所以我們就不能質疑這項法律
但是為什麼法律會把毒品定義成持有也非法
但香菸卻不會,到底是何原因,兩者有何差別
法律應該給我們一個具有說服力的理由

如果我的行為,沒有妨害到他人,很難以沒有必要性的理由來禁止,因為沒有必要性,沒有辨法由他人來替我自已來決定。
今天難道因為我認為車子沒有必要性,就以車子會排放廢氣的理由來禁止嗎?

就我所知,自殺應該不會觸犯公共危險罪,新聞上的確有因為自殺被以公共危險罪法辨的,但那些都是自殺的同時也傷害他人的個案,比如說開瓦斯自殺造成爆炸,如果當真有自殺觸犯公共危險罪的資料,還請提出

沒有人反對抽菸跟肺癌有密切的關係,但這只能證明,抽菸會有『相當大』的機率可以得肺癌,所以才會有菸害管制法的存在。

但不能證明,今天你看到一個人抽菸,他日後『百分之百』一定會得肺癌,你能保證嗎?所以說目前要全面禁菸,理由與立場是不太夠的。

引用:
作者oxa9615
抽菸已經變成多數的暴力了..

這是無解的,立場轉換過來
全面禁菸又何嘗不是一種多數暴力

最起碼有菸害管制法,可以讓雙方互相尊重
只不過這在台灣這方面的觀念並不落實
     
      
舊 2005-05-14, 08:19 PM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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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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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引用:
作者kog781
沒有人說自由意志至上
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超速你認為不會影響到他人開車嗎?


程度不同,現今的醫學報告只能證實
菸跟肺癌有相當大的關聯,但絕不會是絕對性的原因
毒品過度使用『一定』會猝死...
但抽菸卻不會『一定』得肺癌
今天你看到一個人抽菸,你能保證他將來一定會死於肺癌嗎?

超速大多都會影響他人
就像是抽煙大多會影響他人是一樣

另外 你有點不公
你說毒品的時候有用"過度使用"
但是講到抽煙 你沒加"過度抽"
請注意 要舉例子的時候請舉公平類似的情況
而過度抽煙 如果沒其他毛病 大概剩肺癌最有可能了

況且 誰管抽煙的得肺癌阿
他不要讓不想吸二手菸的人吸到就好
也不用討論是否吸食二手煙就會得肺癌 台灣沒有醫學研究可以做這麼長久與深入的研究
另外
多多問問一些非吸煙者
聞到二手煙頭痛一整天的大有人在
還是你認為只有得到肺癌 才叫嚴重??

也不用再講一些什麼叫做法律上的"傷害"
除非你認為台灣法律定的很完備

之前看過你說的一個例子
在別人面前吐一口煙 看對方能不能告你傷害?
簡單說
應該是你會想去告對方
因為....你會先被扁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電腦: (更新於2011.8月)
CPU: C2D E8400
RAM: 創見DDR2-800 4G
MB: 華碩P5Q-E
HD: intel 310系列SSD 120G + 三顆日立 2TB
POWER: 保銳自由500W模組化
CASE: Antec
螢幕: NEC PA243W
舊 2005-05-15, 07:46 PM #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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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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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引用:
作者kog781
有人會因為毒品吸太多,精神失常而拿刀砍人
有人會因為買不起毒品而去搶錢
菸?會嗎?

是的,汽車排放廢氣會管制,同理可證吸菸會也管制,不能在公眾場合抽煙
但是不可能把汽車禁止吧,那憑什麼理由禁菸?

今天如果說為了避免環境污染的目的,用牛車進城又有何不可?
否則的話我們為什麼要發明電動車?

說到底就是,因為你不抽煙,所以對你來說不痛不癢
但要你禁車你就受不了了,那憑什麼要別人禁菸?你這想法也太自私了吧?

你說的這些,跟我們說的有關嗎?
我是那一句說,害人吸二手菸很合理
很應該,我有害人吸二手菸的權利的?
你仔細想想吧

為了維護你們這些不吸菸族的權利,許多地區都變成禁區,抽個菸還有躲來躲去,誰來管到抽菸族的權利的?

你很少看社會新聞喔
上禮拜才有一個為了50塊錢砍傷店員的喔

發明電動車....恩可以改善汽車排放廢煙
那有什麼辦法改善二手煙??

最後
辦個投票好了
二選一 只能選一個
禁車還是禁煙??

不要說什麼自私不自私
都有啦
這讓我想到很久以前的流行語
"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你常把自由意志掛在嘴邊.....

誰說吸煙者都沒人贊成禁菸??
很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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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5-15, 07:53 PM #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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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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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引用:
作者kog781

為了維護你們這些不吸菸族的權利,許多地區都變成禁區,抽個菸還有躲來躲去,誰來管到抽菸族的權利的?

我想你最反感的想法就是這吧 呵呵 看你常說都是以此為主軸
簡單回應
如果隔壁鄰居常常大聲放音樂吵你(不是晚上)
你還會在第一時間維護他聽音樂的自由嗎

抽煙族的權利我不想剝奪
但是我也想維護非吸煙族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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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5-15, 08:03 PM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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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l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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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81
引用:
作者kog781
全面禁菸又何嘗不是一種多數暴力

最起碼有菸害管制法,可以讓雙方互相尊重
只不過這在台灣這方面的觀念並不落實

...

最後你講到重點了...
如果"絕大多數"的吸煙者都有"尊重"他人(或是說遵守菸害管制法)
那一定沒人會在這開一個版討論
因為根本沒聞到二手煙阿 沒有痛苦的味道 很OK
但是實際呢
三五步就看到有人大落落的在抽煙
排隊的更慘 走不開
但是是公共場合是沒違法 但是這樣的舉動影響多少旁人

其他呢
從車窗彈出煙灰與煙蒂的情形屢見不鮮
不要說你都沒看過

要怪別人對吸煙印象不好
除了二手菸害以外
也想想很多吸煙族打壞的印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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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5-15, 08:12 PM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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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g_w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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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
各位真厲害,光討論個抽煙居然可以討論到第31頁..
我不行了,您們繼續聊吧∼

贊成禁菸的不妨憂國憂民大聲疾呼四處奔走;反對抽煙的也可以旁徵博引頭頭是道地捍衛自身權益,
小弟才看到第13頁就把剩下的半包菸燒光了,要再來去買菸啦∼

改天如果有空再來繼續看啊∼

PS.我幹電子業RD,常常工作到早上四五點下班,一會兒八點還要準時上工..所以不是很有時間參予討論,請海涵..除此之外,我菸酒檳榔都有在碰,但我相信我的工作會比壞習慣更早讓我沒命..奇怪的是有著電子業RD這個光環罩著,所有身邊的人都鼓勵我多拼幾年沒關係...
舊 2005-05-15, 11:20 PM #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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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789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6
人類是唯一知道某物有害而仍要執意行為的動物,也會用盡各種理由將有害行為正當化,
拼了命為有害的人事物爭取權力,面對本為善意的拒絕卻又吼得哀嚎遍野...就小弟看來全面
禁煙未嘗不是件好事,原出發點就是好意,救他人也救自己,對大家都有益的禁令硬要說是
以自己的意志凌駕他人的意志,以人本自由的論調抗拒善意的禁令,這...

煙害防制法的力量實在太小,而前陣子說駕駛人亂丟煙蒂要罰,結果呢?不只是煙蒂,
煙盒、包裝紙也是髒亂根源,曾狠狠瞪過一個在我面前拆了煙就亂丟的先生,還知道丟臉
喔!低著頭...知道是錯的為何還要做呢?排放二手煙、亂丟煙蒂的不論男女,都是一副
怎麼樣、很了不得的不雅表情,小弟覺得:

1.全民跟拍檢舉可能是個好辦法喔∼讓惡質吸煙者有相當程度的收斂,另一方面也要加重
罰金,公共場所吸煙、亂丟煙蒂罰金20萬元應該不錯,或是能以亂丟一根煙蒂,勞動
服役3個月清掃市街煙蒂,體念一下清潔員的辛勞。
2.廣設吸煙車、密閉式吸煙場所,各媒體照三餐播放因吸煙造成的病變、遺禍下一代的
短片,尤其是吸煙車、密閉式吸煙場所內設的電視機。
3.公共場所定義也應廣泛規定,凡能讓他人吸到二手煙的就算公共場所,應該也不為過。
4.吸煙者應戴上可抽進空氣、排出已過濾氣體的全罩式頭罩吸煙,並能讓吸煙者完全吸收
二手煙,以免二手煙外洩,公營販售,定價16000元。
4.每包煙售價400元以上:
A.100圓供環境清潔、環保費用。
B.100圓供吸煙者後遺症健保資源用。
C.100圓供政府為吸煙者所建設的公共設施、媒體資源用。
D.100圓供物料成本、煙商成本、利潤等。

很法西斯嗎?那乾脆戒了吧!害人又害己的東西戒了自己快樂,他人也快樂,也能給下一代
健康的身體與環境,又能開源節流,何必花錢買害人的東西呢?不如把錢花在有益身心的
地方,更何況抒解壓力有更多更健康的活動能夠參與啊!

為何...為何人們要一直為有害的事物找藉口呢?
__________________
終於決定加入會員了!

此文章於 2005-05-16 01:46 AM 被 1094789 編輯.
舊 2005-05-16, 01:36 AM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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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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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llenl31
超速大多都會影響他人
就像是抽煙大多會影響他人是一樣

你錯了,不要怪我玩文字遊戲,就字面的的意思來說
超速跟抽菸的確不會影響別人,頂多只能說有可能會
要證明這一點太容易了
我自已買一個賽車場,在我家賽車場超速
你說會不會影響別人?
我在我家抽煙,我家沒半個人
你說會不會影響別人?
所以有錯的不是超速,而是在路上超速,此舉違法道路法
有錯的不是抽煙,而是在公共場合抽煙,此舉違反菸害管制法
所以因為『有人在公眾場合抽菸』影響他人
而去侵害到『沒有在公眾場合抽菸』的人的權益
這理由無論如何都是說不過去的

引用:
另外 你有點不公
你說毒品的時候有用"過度使用"
但是講到抽煙 你沒加"過度抽"
請注意 要舉例子的時候請舉公平類似的情況
而過度抽煙 如果沒其他毛病 大概剩肺癌最有可能了

因為一來毒品在法律一定義上不用過度使用也算違法
二來,就算抽菸過度使用,但仍然不是百分之百。
事實證明,仍然有人抽了十幾年的菸但卻沒事的
重點是,今天你看到一個人抽菸,你能斷定未來他一定會死於肺癌?
能?還不是不能?那一個?
引用:
況且 誰管抽煙的得肺癌阿
他不要讓不想吸二手菸的人吸到就好
也不用討論是否吸食二手煙就會得肺癌 台灣沒有醫學研究可以做這麼長久與深入的研究
另外
多多問問一些非吸煙者
聞到二手煙頭痛一整天的大有人在
還是你認為只有得到肺癌 才叫嚴重??

所以說有問題的是二手菸,該禁的是二手菸
現在有菸管制法,二手菸已經被禁止
但跟二手菸無關的抽菸行為沒理由要受到連帶責任

引用:
也不用再講一些什麼叫做法律上的"傷害"
除非你認為台灣法律定的很完備

之前看過你說的一個例子
在別人面前吐一口煙 看對方能不能告你傷害?
簡單說
應該是你會想去告對方
因為....你會先被扁

沒錯,我只是用來證明,二手菸會傷害人這句話
本身是很大的錯誤,這點並沒有錯不是嗎,不服請反駁
二手菸的確不會構成傷害罪,在法律的定義上已經很明白
至於法律是不是完備,那難道是抽菸的人的錯嗎?

如果兩方人的意見,不能取得共識。
不靠法律來做仲裁,難道靠你的強詞奪理來決斷嗎?

此文章於 2005-05-16 02:26 AM 被 kog781 編輯.
舊 2005-05-16, 02:24 AM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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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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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llenl31
你很少看社會新聞喔
上禮拜才有一個為了50塊錢砍傷店員的喔

發明電動車....恩可以改善汽車排放廢煙
那有什麼辦法改善二手煙??

最後
辦個投票好了
二選一 只能選一個
禁車還是禁煙??

不要說什麼自私不自私
都有啦
這讓我想到很久以前的流行語
"只要我喜歡 有什麼不可以"
你常把自由意志掛在嘴邊.....

誰說吸煙者都沒人贊成禁菸??
很多喔

所以說有人為了50元,而砍傷店員,所以大家就該禁止所有人用50元這樣?以後大家都只準以物易物或是只準用提款機轉賬或是信用卡買東西,禁止實體貨幣流通?

用什麼方法改善二手菸,那是科學家該去煩腦的問題。
並不足以當成禁菸合理的理由
否則的話我們是不是該先禁車?
別的不說,以前沒有電動車那就算了,現在明明就有電動車了
為什麼還是沒有禁止會排放廢氣的加油車?

為什麼禁車跟禁菸一定要二選一,誰有這個權利規定?
我兩個都不想禁不行嗎?

沒錯,沒錯,枉顧吸菸者的權益,一定要全面禁菸
當真是把"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
這句話實行的太透澈
我前面已經舉證出來了,抽菸並不一定會影響別人
頂多只能說有可能會影響,但絕不是百分之百
真正『百分百』會影響他人的是二手菸,不是抽菸
而二手菸已經被禁止了
但若是因為二手菸的問題,而還要進一步禁菸
正是非常自私的行為

吸菸者贊同的是禁二手菸,不是贊同禁菸
看來是一直有人把二手菸跟抽菸混為一談,搞不清楚狀況耶

此文章於 2005-05-16 03:01 AM 被 kog781 編輯.
舊 2005-05-16, 02:27 AM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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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離線中  
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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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allenl31
我想你最反感的想法就是這吧 呵呵 看你常說都是以此為主軸
簡單回應
如果隔壁鄰居常常大聲放音樂吵你(不是晚上)
你還會在第一時間維護他聽音樂的自由嗎

抽煙族的權利我不想剝奪
但是我也想維護非吸煙族的權益

是的,你說的很有道理,那我請問你。

我在我家抽菸,菸味沒有傳到你家,那請問我剝奪了你什麼權益?
如果你家有完善的隔音設備,傳出來的聲音,音量符合法律的規範
我有什麼理由,剝奪你放音樂的權益?

自由自由,自由是以不影響他人的自由為前提
二手菸已證實的確會影響他人的自由
那試問你有什麼方法,證實抽菸『百分百』一定會影響他人自由與權益?
舊 2005-05-16, 02:28 AM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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