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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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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假設問:
要是你們已經結婚了, 女生也回來了.... 而且女生沒懷孕, 妳會接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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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無止盡的文件地獄~~
文章: 4,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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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對於能夠盡釋前嫌,不計過往的接受女主角的男性網友.... 請受小的一拜...................m(_._)m 這是多麼偉大的情操與愛.... 相信經歷這件事之後,再也沒有任何力量能夠將您兩位分開.... 至於我.....我是個徹頭徹尾的自私鬼..... ![]() 不過.......恩~~~~ 贊成吉他大的意見... "就讓我們停止殺戮,回到相識的那一天,然後分手....." 社會已經太多暴戾之氣了~~~ ![]() 就算已經無法在一起,至少也平靜理性的分手 ![]() 此文章於 2005-07-11 10:37 AM 被 瘋狂火星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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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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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覺得不會∼ 如果精神上,已經偷偷的跟第三者交往就無法接受了∼ 何況是還發生關係,並且懷孕! 這根本是扯上加扯...成年人就該承擔自己作錯事的後果! 既然第三者願意負責,那就祝福他們兩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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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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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該負責的,跑出來跟人家擔什麼屎啊? 就因為愛嗎?....你對人家有愛, 人家對你呢?....我只能說,兄弟!我真是佩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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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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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HI:看了你的遭遇,我可以不避諱的告訴你,我跟你情況類似!! 當初我跟我老婆在交往時,她的前男友一直回來找她復合, 幾乎變成三角習題(三角函數還比較簡單多了),而其中我老婆 (那時還是女友)還有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跟她的前男友出去, 或許他們之前還有些許未了的情愫,也是有發生關係!! 然而在北部的我間接的知道實情後,當然也是一場的震怒, 倆人鬧到幾乎分手的狀態;後來又合好了!!那位前男友呢?? 當然是出局了,後來,兩個月經過,我老婆懷孕了,那時我知道此事, 整個人都呆住了,因為我不知道那孩子是不是我的?? 而且我也不想叫我老婆拿掉這孩子,就這樣我們結婚了, 我老婆肚中的小孩,有去做過比對,證明這孩子是我的!! 不然,頭上的帽子就要變成綠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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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飄不定飛何蹤~~憶起相昔回無境 玉潔冰心傲骨徹~~梅凜冷香撲鼻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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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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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覺得他贏了...往後可能換那個男的懷疑他 因為他跟別人在一起時就跟他亂來∼ 那他現在跟他在一起了∼會不會又跟誰亂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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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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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分手了就分了吧,當作給對方一個機會教育,從來沒接受過吃回頭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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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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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誠徵女神的牧場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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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31頁眼睛酸澀中...
![]() 沒遇過這種事,我無法想像我的反應是什麼? ![]() 不過能確定一點,我不會當現成的爸爸,我沒那個肚量(天蠍座萬歲,判我者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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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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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也看了不少
說真的身旁就有類似的情結,而且我是認識女主角 我不說合或分 就女生心態來解釋 : 男生,是因為他的好,被感動而在一起 生活單調且無任何情趣可言 但男人總守著她,為她準備早晚餐 她一生氣就趕忙陪不是及帶她吃大餐 幾乎很少吵架, 因為男的不跟她吵 : 後來的第3者男生,幾乎完全相反 事業上很有自己的看法 女的有不對馬上糾正,並告知利害得失 偶爾會給她來個意外的驚喜 : 那第3者喜不喜歡女主角? 我看法是不怎麼喜歡,一開始還好,之後大概xx後就送女生回家了 只是.. 男人嘛.送上門的就吃呀 一但發現女的想纏住他,就離開囉! : 女的發現留不住第3者 最後才知道對她最好的是原來的男友 講到現在, 若你是原來的男友 是留還是不留她? 若留住她,但事後難保不再出軌 不留她,又覺得她才是心中的最愛 : Hitch 有句話說得好, (好像這麼說的) 有時人生不在乎長度,最重要是能令你心跳加速的次數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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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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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疑人勿用 , 用人勿疑 . 喜歡就別太計較過去的歷史 , 計較過去的歷史就不可能喜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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