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2
|
引用:
我必須要稱讚一下: 雖然你的排版很漂亮, 而且每一行長度都一樣, 分段的頭行還空兩格. 但是我個人是認為, 只能同意一半, 因為這個社會不能光只教導女性要懂得保護自己, 更應該要教育自己的兒子/ 男生有感情和生活的 EQ, 否則這只是治標不治本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 我最懷念的蛋餅... ![]() ![]() ![]() ![]() ![]() ![]() http://forum.pcdvd.com.tw/showthread.php?t=502572 真開心! ![]() ![]()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
引用:
你忘了說 而且每行最後一個字一定是標點符號 ![]()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4
|
引用:
子女有個人隱私 但你爸媽可以趁你不在時,開鎖進入房間收拾衛生紙團
__________________
匪諜自首,既往不咎 ![]()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
引用:
不談他殺人這次,他已經有多次衝動打人、掐脖子的舉動了。 而且無法控制衝動還包括無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慾望」,像是購物慾、佔有慾、性慾......之類。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
引用:
做父母的也要負責任...過度縱容成媽寶 |
|
![]() |
![]() |
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1,760
|
男性,在相同的癥狀中會被診斷為自戀型人格障礙(narcissistic personality disorder)
這個也很像啊 引用: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5
|
樓上兩位不要把心理和生理搞混了,我說的是生理上的缺陷,至於心理障礙分類,要經由仔細診斷才能判斷。
而且人類對心理缺陷與生理缺陷之間的關聯,目前了解的還不多。 再者上述人格障礙也包含了「衝動及情絮控管不佳」的部份,因此也可視為在高等認知功能的生理機制可能有缺陷。 不過像鄭傑這種冷酷殺人狂的人格病態的研究,在生理及心理上已經有一些結果,可以參考胡海國教授在科學人寫的一篇文章: 人格病態 由腦觀之 (上) http://haigohwu.pixnet.net/blog/pos...%8B-(%E4%B8%8A) 人格病態 由腦觀之 (下) http://haigohwu.pixnet.net/blog/pos...%8B-(%E4%B8%8B) 結論是:人格病態有 70% 是天生決定的....教化與環境只有30%的影響.... ![]()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
桃園一名江姓男子先前與一名呂姓小護士交往,在交往時期,偷拍2張她裸睡時的照片,兩人分手後,江男不滿呂女交新男友,便把****寄給小護士,並以簡訊威脅呂女,要把****散布給同事及新男友看。呂女看到照片才驚覺自己被偷拍,加上連續收到前男友傳的恐嚇簡訊,趕緊按鈴提告。
桃檢調查,35歲江男交往時與女友感情很好,但交往後期卻疑似擔心呂女會愛別人,竟趁著她裸睡時,掀開被子偷拍****。兩人分手後,江多次想挽回戀情未果,疑似不甘心前女友有了新歡,妒火中燒。 江男在今年2月不但拿出「收藏」的偷拍****恐嚇,還連傳多封傳訊「真後悔認識妳」、「交往中還偷偷跟別的男人瞎搞」,並揚言要將照片發給呂的同事、朋友,及現任男友看「是你逼我的!」 呂女收到****,才發現自己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前男友偷拍,加上連續收到一個月的騷擾簡訊,決定到地檢署按鈴提告;檢察官最後將江男依妨害秘密、恐嚇罪,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原文網址: 掀棉被預先偷拍****!男遭小護士甩後傳照威脅:你逼我的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92...m#ixzz3EWj95dKU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如果林女報警提告也許就不會發生悲劇了 如果張母真的要林女不要報警,就真的罪孽深重了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
![]() 引用:
用全民納稅錢養著,很幸福哦。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