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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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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300... 實在太認真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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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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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你認為一個人闖紅燈需要媒體把他拉上台面來接受大家的謾罵嗎? 反正我的意思就是那樣,要怎麼曲解就隨人了 如果你們覺得有錯就該抓出來讓社會大眾罵 那麻煩有闖過紅燈自動站出來讓大家公幹一翻 此文章於 2013-12-29 11:54 AM 被 Tolu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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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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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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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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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闖紅燈正常來說被抓到就是罰單了事,至於要不要付罰單的罰金也是個人的事..... 但被開罰紅單時怒罵員警憑什麼只抓他,再罵員警擾民,事後被媒體報道還找人去關說,搞到最後是員警道歉時~~~ 被開罰單的人和去關說的xx,就有很大的機率會出現跟這4位學生和校方一樣被社會與論評判的結果..... 這4位學生憑著什麼可以連道個歉,這種簡單的行為都不屑去做(要是真有冤由也要說明清楚)!? 要搞到浪費社會資源,和被社會與論來評判,這樣真的會比較好嗎? 校方的護短行為,只是會讓更多人不滿和失望,在教育體制和校譽上能得到什麼好的結果,被媒體擴大檢視時,只要明快正確而非護短的處置就行了,那麼也不會產生多大的報導價值~~~ (若有證據指明錯誤是在店家的一方,那也早該興師問罪來維護校譽和受害學生,若錯誤確實在學生方面,那麼至今的處置失當和種種作為如何能不讓社會大眾擔心。) 此文章於 2013-12-29 12:26 PM 被 runsun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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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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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例子根本就完全失當 講你硬凹還不認 學生上店消費卻不肯依店內規矩~還耍脾氣 類似的例子應該是被警察逮到了要開單 卻耍脾氣叫囂還是不肯交證件之類的 這種的刁民上媒體本來就不須客氣 比起那四人的舉止失常 這一串能蓋到這樣恐怕是你硬凹的功勞更大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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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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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今天是娛人節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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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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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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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另外,關於我這段話你有地方誤會了,不知是我的表達能力有問題還是? 「我想有很多行為都蠻損人尊嚴的 例如抱怨店家東西難吃、批評別人長相等等 請問你有沒有做過類似的行為? 如果有的話,需不需要接受社會公評」 「說他人東西難吃以及批評他人長相」已經是損人尊嚴的言論了 不管是當面講還是在網路上貼文,只要當事人直接或是經由轉述得知 都會令他人感到不舒服或不被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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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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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哪裡失當?我是接著另一個網友舉的例子來反問他 你的例子才失當 學生抗議行為的嚴重性竟然等同妨礙公務 ![]() 你說我硬凹,麻煩說一下我在硬凹什麼? 此文章於 2013-12-29 01:22 PM 被 Tolub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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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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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自己也知道浪費社會資源..... 學生有沒有道歉那是他個人認知的問題 他事後有沒有私底下道歉我們無從得知 至於利用社會輿論的力量來逼學生道歉,那是整個社會的問題 相信這時候就算私下道歉,各位正義人士也不會滿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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