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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您的住址: 離題星球喇迪賽人
文章: 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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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現在台灣的受害人都很可憐
有地契產權 卻被強拆的 要被說成是獅子大開口的釘子戶... 走在路上 被拖去強姦的 要被說成是衣著暴露自找的... 還有一堆被惡老闆欺壓的 要被說成是自己不爭氣... ![]() ![]() ![]() ![]() ![]() X人身後 為啥總是一眾小弟相挺... 此文章於 2012-04-05 01:11 PM 被 我愛麥噹噹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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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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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參考鵝的tag lin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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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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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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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複 刪除 12345
此文章於 2012-04-05 01:35 PM 被 birdandb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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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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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建商與住戶之間,在協商時,有保密協定
未到生死關頭,基本上不會互咬 我鼓勵王家去告建商,一切過程就會在訴訟中攤開來了 遺憾的是王家都是瞄準公家機關 民氣可用,但真正訴訟中未必可行 以上是位居都南國的我個人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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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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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很愛講一些陰謀論, 或搞不清楚用意的論點 ![]() 現在的事實就是, 王家不肯跟建商交易; 建商就聯合市府把王家拆了, 然後很多人認為這種作法不符正義 有沒有保密協定很重要嗎? 拿一個不曉得存不存在的協定來議論會不會太古怪了點? 還有, 你住哪裡也不是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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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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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的麻煩是: 市府就算有意退讓...(不退讓的話郝大市長總統路很難不受影響..) 要怎樣"依法處理"這件事? 市政府認錯扛起來, 這個很要命了.... 誰要揹黑鍋? 揹得起來嗎? 拿建商當擋箭牌是比較可行的, 所以建商也很識趣, 已經把財產先信託了.... 就算基於民氣, 法院或監察院不敢完全幫市府脫罪, 再怎樣最多也是輕輕打個小手心而已. 照我的想法, 王家可能得到的就兩樣: 建商認錯承認瑕疵 1. 更高額的賠償金... 2. 幫你重建, 總比鬧到市府還好... 雖然大家都知道罪魁禍首就是市府... 但是我不認為這把火會真正燒到市府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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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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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我要說明一下 如果雙方曾經議價 那一開始所謂"保祖厝",是在協商不成之後.... 保祖厝ok 議價不成,進而保祖厝也ok拉 但這樣的動機轉換,在訴訟中恐怕是"扣分的" 而因為其中過程涉及保密協定 你能拍胸保證沒有? 我是認為有啦(從當事人call in 言談中) 我住哪裡,其實是一點也不重要 話多了點,企圖製造一些輕鬆氣氛罷了 此文章於 2012-04-05 02:08 PM 被 birdandb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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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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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市長再怎麼去補破洞, 我都不可能去選他當總統, 從以前就不可能了 這個人的個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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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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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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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正常是不會去告怪手司機 若你能認同市府是代執行機關 應該連建商一起告 若你能認同市府與建商聯手侵害 應該也不會選擇性的只告公家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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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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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家重點也不是擺在動機,而是為什麼獨立產權的土地及房屋,建商可以說劃就劃, 說拆就拆,而政府居然也是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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