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
引用:
一整個班級全部都同意要穿拖鞋,沒一個人希望不要穿拖鞋嗎? 先不管比例問題好了 假設一半的人贊成一半的人反對 如果真如你所願可以隨便穿 那對另一半的同學該如何處置 我認為不管怎麼做都有另一邊的人不滿 如果是你該怎麼做呢? 沒有放由學生自己選擇的選項 就是你要嘛可以穿拖鞋~要嘛就不行 前提是不管你做甚麼決定就是有另一半的人肚爛你 請問你可以作主的話你該怎麼做??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現在的情況是,有奴性的人強迫其他自由人跟他一樣有奴性當奴才? 我比較想當人才阿 ![]() BTW,本校跟台大不兩立,而且沒有硬性規定不能穿拖鞋進校園 ![]() 引用:
為什麼沒有學生自己選的選項?條件設定有問題吧 這是國小還是幼稚園?還是只能搞兩極化 對其他人的選擇有意見的學生, 老師能表態的:"除非實質上有干擾到你,mind ur own business." 為什麼不能包容其他人的選擇? ![]() 此文章於 2011-06-20 01:33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70
|
引用:
你們學校沒規定不能穿拖鞋那你就穿很好呀 沒人管你呀 但別校規定不行你卻要別校的學生不照規定嗎? 你的認知是只要遵守規定就是叫做奴性了嗎? 那捷運上不吃東西的也是奴才 按時繳稅服兵役的也是奴才 不殺人搶劫的也是奴才嗎?
__________________
我的世界 無限可能 ![]()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
引用:
大學我也唸過,我想大多數人都能接受拖鞋的,這點應該沒錯吧。還是現在的大學不一樣了嗎?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無
文章: 6,501
|
引用:
穿包鞋(球鞋 膠底皮鞋 帆布鞋等..) 影響到別人甚麼? 看文要看全部..,前面都講了沒再看也跟人回文... donqa 兄舉的例子不好至少也比這種鸚鵡式回文好100倍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
引用:
關於這個部分我只能說請你回去爬文了 重點在於制訂這規則的人是出於怎樣的心態 規則訂了之後被人質疑又是用怎樣的方式去回應 如果一條規則被制定後不能被質疑, 質疑了制定者又拿不出個所以然來, 連坦率面對自己制定規則的原因都做不到; 那矇著眼摀著耳,一個指令一個動作的人不是奴才是什麼? 再說...校規?是"奉校長指示"那種? 還是經過校務會議學生會點頭表示OK? 有沒有問過學生意見?這是大學不是國小幼稚園 不是所有的事情老師校長說了算.... 此文章於 2011-06-20 01:45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
引用:
嗯… 我想這是基本看法就有不同吧 你認為遵守規定就是奴性? 不想遵守規定就是自由人? 那社會上作奸犯科的人算不算自由人? 奉公守法的公民都是奴性? 在一個社會環境中不管是從哪個層面(性命、道德、禮儀) 必定會有多數公眾所遵從的規則 如果要把這些都歸為奴性未免太過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3
|
引用:
我可以跟你說我想怎麼做,你也可以問別人想法,但不要只是由別人跟你說答案。或許你還不太懂得如何提出自己的主張,但你可以嘗試。 為什麼你只會二分法呢?,就像由考試為學生打成績,是最快卻最笨的方法。所以為什麼不放由學生自己選擇的選項?穿拖鞋不是殺人放火(當然你腳臭到像要殺人,那就需要規範)。就像42章經大哥所說,腳若真不臭,就算要穿平底鍋上學,那也是你的自由。 或許我們需要的不是強制穿鞋,而是要求學生自我管理,和體諒別人,還有要求老師上課看著學生,而不是看他們的腳。 |
|
![]() |
![]() |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4 您的住址: 細雨寒樓
文章: 8
|
引用:
嚴格來說是懶得理 不算是接受(反正都是同學也管不動)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