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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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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到機車佔1500萬輛, 70%比例, 是確實統計&在『車道』上行駛的狀況! 您提行人... 除了本來就不該是行人走的『車道』之外所有土地,幾乎都是行人可以走的,有問題? 另外, 99%的行人中有近70%是機車族, 連帶幫這些大部分的行人爭取騎乘機車時的權益... 有何問題?! ![]() 引用:
一些自我感覺優越的四輪心態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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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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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你因為工作的關係被調派去國外. 你女朋友/老婆在台灣怎麼辦? 要不就換工作要不就搬家 這跟住三峽要去台比教育大學上課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要不換學校要不搬家. 這還好問... 怎麼轉?花多久?花多少成本?! 搬到學校旁邊省通勤省時間通勤的時間去打工讓開支打平? 辦不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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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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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轉車搭乘當地的人自然會想辦法,不用舉極端的例子,台灣人的習慣就是直接A點到 B點,就算捷運站只要走路5~10分鐘,很多人也寧可騎機車,今天只是收回停車位而已 ,如果非要自己騎車開車,就自己想辦法去租去買,很簡單的道理適用於汽機車。 我從台中去台北還不是乖乖停偏僻的地方轉大眾運輸,三峽民眾不會比較辦理,一定要直 達目的地? . 此文章於 2011-05-20 03:12 PM 被 Quaker20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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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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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三峽八里人何其無辜,無端被捲進紛爭裡!! ![]() 據我的側面了解,三峽通勤族大都搭乘接駁公車至土城永寧、板橋新埔的捷運站,人家可是大眾運輸的愛用者,像黨主席那樣直接騎機車進台北城的比例應該不多 ... ![]() 幾年後捷運三鶯線通車後,應該會吸引更多人成為捷運族!! ![]() Wikipedia - 台北捷運三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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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11-05-20 03:16 P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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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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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吵下去 就學新加坡那樣
在台北每個橋頭跟路口都設監視收費系統 無論汽車機車 一旦車輛(連同機車)進入台北市 就開始計時收費 像ETC那樣 沒裝的進入台北就拍照開罰 隨便開罰個幾次外帶計點 保證沒幾個敢假肖 待得越久 收得越多 直到滾出台北為止 流量得到控制 這樣就不會有機車汽車路權問題 新加坡面對馬來西亞鄰國 都是採用類似方法阻隔大量車輛入侵 台北市面對台北縣或其他外來縣市 也應該採用一些方法把車輛包含北縣的機車族全部趕出台北城 不要以為只有汽車討人厭 外面的機車螞蟻大軍也不惶多讓 台北市已經有捷運了 還要騎車進來 ![]() 偶爾也要兩條腿走走路 此文章於 2011-05-20 03:23 PM 被 yaohoung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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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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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行人絕對比騎機車的也比汽車的多. 可是人行道還比汽機車分到的路少 人行道都已經夠少了本來讓我走路的騎樓也被你們機車的佔走了. 空間又更小了 你自己摸良心說這樣有沒有問題? 我這99%不只包括那70%的機車族, 還很大愛的連30%汽車少數族群都包括進去了. 我這樣大愛會有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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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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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人民選擇騎機車 <-- 何罪之有? 還是要國家政策全面廢止私人擁有交通工具, 禁止人民使用私人交通工具, 順便把全國一大堆快速道路也拆除, 回歸綠地如何?! 中華民國憲法 第二章 人民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簡單說, 基於我國憲法精神&國家對人民的義務, 國家該做的是盡量滿足達到人民各方面的需求, 讓人民過得更好... 現在卻是背道而馳, 罔顧1500萬機車族權益, 這本質上就已經出現問題了, 您還搞不清楚嗎? 引用:
保障&增進人民行的效率 <-- 這不正是政府的該做的事嗎?! 另外一直都別忘了... 不是每個人家都在捷運附近... 如果當騎機車通勤僅需半小時, 改以走路+公車+捷運得花一小時~一小時半以上時(還不方便下班後的其他活動), 就不能夠罔顧人民做對人民最有力的選擇. 而政府該盡量保障的, 就是人民行的效率&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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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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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規劃一條路徑給我, 要住在哪個深山裡才能做到時差那麼多. 能不能騎機車再轉車? 是不是非得一次騎到台北市區然後不找停車場直接停在騎樓? 你們機車族這樣亂停, 是不是已經侵犯到行人/一樓住家之自由及權利, 也妨害了社會秩序公共利益 既然憲法都違反了, 那地方法立法把機車趕出騎樓是不是也只是剛好而已? 能不能舉一些比較合理的論點...我單身很久了...怎麼開始有在跟女朋友吵架一樣的FEEL 此文章於 2011-05-20 03:29 PM 被 silly_rabbi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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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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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穿了你也是喜歡直接A點到B點的人。 如果想做你會找到方法,不想做就會不斷找藉口。 而且你想騎機車也可以阿,只是要另外找停車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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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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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政府看的是整體交通問題,不是個人如何通勤如何停車,現在的大方向就是降低私人交通 工具比例,增加大眾運輸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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