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馬口鐵罐
文章: 58
|
引用:
對阿 一整串看下來就你的聲音最大 |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
引用:
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這句話大家耳熟能詳 學姐的酬金主張既為法所明訂,其權利當然合法 如本人前文所述,此事完全合法,但不合情理 要檢討的是這個法條的設定 又,法規是死的,但法庭的判決應符比例原則 若此案狀況進入法律程序,法官自應酌情裁量 但我再次強調,我們生活在法治社會,依法作為是理所當然的 拾得失金的學姐對酬謝的主張既然合法 不應受到部份人士情緒化的人身攻擊,如閣下上文中的"腦殘"一詞 我不認同這位學姐的作法,但我認為要保障他的合法權益,包括酬金主張與不被污辱的權利
__________________
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127
|
引用:
不合情理? 怎麼不叫每年依法節稅的人把少交的稅款拿出來, 有很多被遺棄的孤兒老人也都很需要錢啊? 你這種做法就像說吃葷是殺生,殊不知吃素也是殺生。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57
|
引用:
台灣從來就不是一個法治社會,這幾年來的荒唐事你還看得不夠多嗎?? ![]()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2
|
引用:
最近這些情形是連新聞都可以上了...唉 就連雙面刃也越來越扯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
引用:
我之前有貼過德國、瑞士、日本民法中關於遺失物拾得的部分,其中都有規定報酬請求權,我國民法805條的留置權看起來很可能是抄德國。 引用:
這些規定背後的思路看來和「子貢贖人」故事的道理相同,即使經過數千年,人性的基本面還是沒有很大的變動的。 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秩序,不是進行道德教育,那樣不太實際。 對岸的民法就沒有報酬請求權之類的規定,但是民眾似乎不是特別有拾金不昧的精神...說特別有暗槓的精神好像比較貼近現實一點。 此文章於 2010-09-18 12:58 AM 被 drasil 編輯.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
引用:
我半同意法律的目的在於維護社會秩序 . 不是進行道德教育 ... 因法律對於道德絕對有干涉性 為此 . 我從不為情 . 理 . 法排序 還是一樣的老問題 .... 法律既之為法律 . 它從那裡來 ?? 又是什麼東西支撐著法律 ?? 換個角度說 ... 我們守法 . 問 ~ 我們為何守法 ?? 是為了什麼 ?? 守法 . 是引法規範自我行為 . 但不是去玩法來獲得自我利益 玩法 + 守法 . 兩者差異之大 . 卻不在法律中被分別 在道德領域中 . 兩者的處境卻完全不同 所以學姐會遭批判 子貢贖人中的孔子所關心的 . 並不是法律 不是任何事都可以法律完滿解決的 否則法律是聖經 那上帝在那裡 ?? 此文章於 2010-09-18 01:51 AM 被 xx123 編輯. |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41
|
引用:
法律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統一規定",讓所有人都遵守同樣的標的, 至於法律怎麼訂出來的,基本上是基於"公平",但是每個人對公平的看法不同, 所以就會有"修法"。更深入的部分先不談,轉一下話題,話說在世界上, 最基於"道德觀"來立法的地區是中東,在法律中參雜很多宗教和民俗觀念, 但當地人並不因此而滿意,他們甚至常常不顧法律而自行動用私刑, 鄉民一聚起來就能進行"審判",甚至刑罰也能自創,那中東的治安好不好?? 我想我就不評論了......
__________________
髒手很難把東西洗乾淨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新竹市
文章: 90
|
「子貢贖人」的魯國法律 與 遺失物要求3成報酬的法律規定 立意完全相同
殺人犯判死刑也是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__________________
女生要嫁,第一靠臉,第二靠個性好,第三靠你們家有錢,第四靠運氣 也就是說有點姿色但個性不好的還不用擔心,個性不好長的普通但家裡有錢的也還有希望,其他就看著辦,碰碰運氣吧 男生要娶,第一靠錢,第二靠臉,第三靠嘴,第四靠運氣 有錢的公子哥&帥哥身邊身邊總不乏正妹,這是事實,顯而易見嘴巴甜會哄妹的,行情不會太差,再來也沒了啦,碰運氣吧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3
|
引用:
1. 法律不是基於統一規定+公平 . 而是要求統一規定+公平 統一規定+公平是法律的屬性 . 不是法律的目的 屬性與目的之別 . 要明確清楚 什麼得統一規定 . 什麼得要求公平 ?? 什麼之物才是法律關懷的 .... 人 人造的所有物因人而有 . 觀點上也該回流人身 法律亦然 2. 道德觀+民俗觀念+宗教信仰不可一概而論 無信仰者也可以有道德觀 滿滿的法律學養者 . 也可以沒道德觀 3. 中東民間不顧法律動用私刑 = 如我所述 ~ 法律不能完滿解決所有事情 4. 我想大家的爭執點在於子貢贖人的思維 = 道德是否該為高標準 我認為 . 本來就該高標準 因人非聖賢 . 仙人打鼓有時錯 . 誰都一樣善惡皆有 人的行為雖然絕對無法尊循該高標準 但高標準道德 = 立在我們行為之上的示範 以下 . 我引審美方法說明我的人文看法 ... 如同我們練書法 . 縱然我們這輩子無法達到那些書法名家的高手藝 但書法名家流傳的臨摹帖 . 給了我們練書法的示範作品 倒序來說 .... 若書法臨摹帖是來自小學生胡亂揮筆之作 . 根據該臨摹帖所習得的書法技藝可期 若是這張自我行為的臨摹帖層次不高 . 那麼在現實中的展現層次只會更低 高道德本來就必需存在 . 高懸在我們的普遍抽象之中 . 我們需要這張自我行為的臨摹帖 . 供我們學習 問 ~ 這張臨摹該是 : 1.拾金不求回報低知識ㄚ婆的道德觀 . 2.還是法律中對那位大學學姐詮釋的合理性 ?? 未來的孩子該向那邊學 ?? 高道德沒有人能達成 . 它的功能不在於要人完全遵循 而是如地名界碑立在那 . 告訴人們 ~ 這是道德 + 往東西南北該怎麼走 這個界碑拆了之後 .... 法律一定崩解 <= 從內裡開始崩解 因在自由民主國家 . 道德是法律最大支撐 沒有內裡的法律 . 不是徒具形式 . 就是嚴刑峻法的殘酷極端 = 沒人性 我無法認同法律為尚 . 將道德棄置於地的世界 參考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