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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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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你所謂的日本動漫甚至HG的女性也非常多啊.... 言下之意腐女或宅女們不算正常女性? ![]() 此文章於 2009-04-15 08:35 AM 被 PHINEA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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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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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http://140.111.34.46/cgi-bin/dict/G...tring=%E6%9C%B1 這句成語是出自 晉.傅玄《太子少傅箴》, 對於孟子孟母而言,這是後人的箴言!! ![]() 回到正題: 如果你仔細分析孟母三遷的意涵, 將會理解我的所眼不假 .... 年少孟子的 "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 是孟母三遷的 "主要理由/原因", 而 "為了學業" 則是 孟母三遷的 "目的", 或是 "結果", 因果~因果~~ 希望你能理解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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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此文章於 2009-04-15 09:30 AM 被 strong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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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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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議題還是要講一下...
老實說, 性, 能算是工作嗎? 夫妻炒飯, 算工作嗎? 生小孩, 算工作嗎? 小偷強盜, 算工作嗎? 尾行夜歸女強姦, 可以說, 我 "強制" 該女 "工作"? 所以這根本不在憲法保障的 "工作權" 之列 所以就沒有除不除罪的問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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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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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是工作
又不是每個人都有女友或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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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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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咕咕鳥]現在的問題是...罰娼不罰**..(當初立法的..真是深思熟慮...)
所以啦...抓去關的..罰錢的...都是做妓的 而她們又是相對弱勢.... 又因為這是非法的... 她們又必需有靠行...以穫得某種程度的保障 又被剝削了一層皮..... 除罪化... 以後就會有所謂的特殊服務業.... 要開發票...員工要勞健保..要定期體檢 月經來能放假...有工作時數限制... 至少..好處比壞處多吧.... 婚外情...就婚外情啊...妨礙家庭這條罪也很無意義 萬一老婆爬牆,老公包二奶... 你跟第三者要賠償要他(她)坐牢也沒太大意義... 更何況..常有第三者也是被騙的情況... 你婚姻的另一半已經心往外跑了... 這時應該要提出離婚+侵權+監護權+贍養費..... 香肉鍋...寵物狗與肉狗的管理要分流.... 寵物管理..登記制 肉類動物養殖..養殖場管理... ...... ...... ....為什麼l12345678909會想到香肉...????[/QUOTE 因為也是一種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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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明槍,投桃報李,溜須拍馬,標榜拉攏,結拜聯襟.熟用這四大明槍,官場自然無往而不利. 四大暗箭,造謠,排擠,栽贓,嫁禍, 官場如戲場,你就當是作了夢一場,那就能得過且過,受用無窮. 治家格言 大丈夫成家容易,士君子立志不難.退一步自然優雅,讓三分何等清閒. 忍幾句無憂自在,耐一時快樂神仙.嚼菜根淡中有味,守王法夢裡無驚. 有人問我塵世事,搖手擺頭說不知.寧可採深山之茶,莫去飲花街之酒. 須就近有道之士,早謝卻無情之友.貧莫愁兮富莫誇,哪見貧長富久家. 韓退之 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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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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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是用這樣的角度來選,那麼你用任何方法都是無效的. 因為那不是任何一種法律可以解決的, 信不信性交易就算判死刑還是會有人去買/賣. 就算性產業開放到***媒公司上市上櫃股票公開發行,妓女能當市長立委,也仍會有地下性交易. 不管法怎麼定, 人性都還是有弱點. 今天不是想要靠法律解決這個問題, 而是要去思考: "我們的社會到底該不該讓****易合法化?" 這個大前提. 這件決定不管是什麼都會有其 不足的地方, 那已是無可避免. 但不讓****易合法化,就是想把守住一個邊際, 即使現實面 永遠無法杜絕地下性交易與人蛇及黑社會的介入, 但至少對所有男女提出個警訊與宣告: "嘿! 這是不允許的!", "我們不希望這種行為變成一種工作!" 若你幹得到又沒被抓算你運氣好, 總好過今天合法化之後, 就算保障到那幾千個妓女(有這麼多? 還是更多?) 但是社會風氣大搬風: "政府承認賣***是一種工作啦~" ,"既然是工作,那不是職業無貴賤嗎?" "既然是無貴賤, 收入也比較好, 那似乎是不錯的選擇~" ....後續的推演還很多不可收拾, 關卡失守即猶如堤防決堤, 性產業的氾濫, 價值觀的扭轉, 都會是下一世代要付出的代價. 如此社會付出的未來成本可能更為龐大. 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罷了. (雖然是假議題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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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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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需求這是這樣,不是你一概禁止人就不會有****。
今天大家都在暗地裡買賣,買賣的人都沒保障。 有個合法的管理制度,至少是給有這需求的人一個安全的發洩管道。 而不用擔心被傳染,不用怕仙人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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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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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規走的是合法但特定區
美規是非法 台規應該是最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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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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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觀點不同民情會有不同決定, 這是沒有絕對的對錯, 僅是個人觀點來抬槓.
事情不能只看一半. 性工作合法後後續的問題還很多,除了前面提過的之外, 我務實的承認 菸酒嫖賭毒永遠是沒辦法根絕的. 就算今天是合法經營, 那要發幾張執照? 為什麼是這個數? 申請不到,申請太貴,申請管太嚴, 申請稅太重, 申請沒人想光明正大來, 當然就繼續地下化, 申請容易,申請簡便,申請不用管, 申請免賦稅, 申請後高朋滿座, 你覺得這地方會是你要的? 兩個例子都太極端? 那要多中間才算OK ? 其實也不需要在版面拼輸贏, 每個人捫心自問的時候, 或許不同時空會有不同答案. 我承認性的需求是永恆存在的, 我也確信不管合法與否, 更鮮更辣的生意手法始終都會在 私營/地下的那一方, 角落依舊還有不為人知的黑暗故事. 但政策是要顧及整體多於少數族群 可以統計數字看看被仙人跳的一年有幾件, 被迫賣***的小姐一年有幾位, 或是需要這種保障 的人有多少? 如果普遍一個人買春跟去7-11買東西一樣頻繁的時候,或許政府真的該考慮交易保障. 故權衡利弊我會把****易是一個存在於社會現實的灰色地帶, 也承認它是不能被解決的.其他可以努力的議題還很多. 但屏蔽社會風氣不趨向把****易當成正當工作, 這是至少可以做的. 或許幾十年幾百年後 的人類社會觀點已不同, 就那時候再說吧~ 當下仍有當下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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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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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假設B小姐漂亮收費又便宜.當然是B.愛滋有空窗期.其他性病都已經不是絕症. ANS: 台灣人就愛冒險.日本援助交際可沒牌照! 2.遇到警方臨檢 .A小姐有牌照.但他丈夫告我通姦妨害家庭.等等 B小姐沒牌照.沒丈夫.罰5000 ANS:罰5000當然比上法院省事.A這種方法很常發生俗稱仙人跳. 3.台灣早就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亂丟垃圾...然後有獎金... 至少3年.還比20年前交通違規多.垃圾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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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此文章於 2009-04-15 02:15 PM 被 SUNGF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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