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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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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重點在那句"問題就在於必要性是由誰來決定的?憑什麼由不抽菸的人來替抽菸的人決定?" 好像只有煙槍可以論斷戒菸問題...那依閣下先前的發言,閣下大概也不行吧... ![]() 引用:
所以應該自殺除罪化囉?? 自殺搞不好還好一些....成功的至少花一趟急診費用就好... 因為抽菸導致肺部病變其中浪費的醫療資源都不算囉?? 一切都只是部分人選擇要抽菸... ..."反正我有交健保費嘛"... 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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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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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超速跟行車安全不是沒有『百分之百』的關係嗎?? 還是超速罰單的量跟交通意外數目是相等的囉?? 而且..請問什麽東西都要『百分之百』的關係的話... 那醫院都可以裁了..只要驗屍就好... 因為相關和據統計顯著性跟確切死因不一樣嘛...... 還是只有抓到肺癌患者在點煙那一剎那猝死才是抽菸導致的囉?? ![]() 抽菸沒有益處..但是害處一大堆吧.... 看著人家自殺還說要維護他的權益...讓他日後浪費醫療資源.... 還是那句話..."一切都是自己爽而已"...... 先前可樂的例子還至少有一點點益處可言... 遑論香菸..... 裡面所產生的自由基是根本不應該出現在正常人體裡面的東西... 避之唯恐不及還補充勒... 因為這樣導致的癌症不只有肺癌一種... 先前文章裡面有列表..請參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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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咕咕鳥住在咕咕鐘裡面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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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人都是賤骨頭...
知道抽菸容易肺癌 超速容易車禍 喝酒容易誤事 ..........很多很多 但還是要去做... 如果把威爾剛或類似藥物混在菸內... 這樣...抽菸就有"好處"了 嗯...趕快去申請專利..(我快發了...) 事前一根菸,女伴會上天 ****詞都想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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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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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抽煙的人可以決定,對於『自已』抽煙的必要性與否 但他也樣沒權決定別人對於抽煙的必要性呀 只要不違法,不傷害他人,那必要性與否,自已對自已決定就行了 別人是沒資格替他們做決定的。 引用:
自殺除罪化?自殺有什麼罪? 你舉的這個例子怪怪的,等有人因為自殺被要求判罪判刑再說吧 至於你說的浪費的醫療資源的部份,如果當真要算也不難 可以對香菸商抽重稅,讓成本轉嫁到抽菸的人身上 更何況都有菸害管制法了,還想怎樣 這不足以當成禁止菸的理由。 引用:
回答過了,我在賽車場能不能超速?可以 因為我超速,出事死的是我自已 但公路上行車的可不止是我,出事死的也不是我自已一人 可是抽煙死的只有我一人呀 引用:
假設你要替一個人定罪,把它視為殺人兇手的話 那的確是如此沒錯。 就是因為肺癌跟菸有『相當大』的關係 但仍然不是百分之百 所以說只能用菸害管制法來管制 若要全面禁止,說服力不是很夠力 引用:
基本上人民還是有自殺的權利 雖然說一般人會阻止人民自殺 但絕不會因為有人自殺而給以判刑或罰款什麼的 所以如果有人因為『爽』而自殺的話 除非他的行為會害到他人 否則他人是沒有禁止的權利的 至於浪費醫療資源什麼的算是有點道理 不過這還是不足以成為禁止的原因 目前從未看過什麼個案,是因為浪費醫療資源的理由全面禁止的 頂多是改成自費,或是另外跟他們收取費用 像我說的替菸商抽重稅這點子就不錯呀 但若因浪費醫療資源的理由來禁止 那這理由也太爛了吧 簡直跟詐騙而限制轉賬一萬元一樣的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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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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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篇不就是在討論應不應該全面禁菸,就是因為法律沒規定才需要討論 還有~大部分的自殺行為都觸犯公共危險罪,會被起訴的 抽煙和肺癌的關係醫學都有證明了,不要在硬凹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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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個人專屬咖啡廳
文章: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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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辦法 所謂的既得利益者 和認為對己無關緊要者 或是自由主義至上者加起來總比有強烈道德或行為上的潔癖又欲影響他人者多 而最後者又常常憤世忌俗愛抱怨 因為數量不多難有實際強制性的作為或影響力而積怨難平啊 ------------------------------ 題外話 想到另外常常吵的題目 女性贊同處女情節的人都是處女 女性反對處女情節的人,除了非處女之外,還有處女也在內 反對同性戀的人都不是同性戀 贊同同性戀的除了同性戀之外,還有非同性戀者在內 好像也頗悲哀 ![]() 此文章於 2005-05-14 02:33 PM 被 PHINEA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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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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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菸已經變成多數的暴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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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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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為什麼不換一個無污染的能量?為什麼只是用不斷降低排放劑量?在找到替代之前為何不乾脆放棄使用? 還不是無法戒斷所帶來的便利性,只好期望藉由不斷降低排放標準來延長時間,希望可以找到其他替代品。 不過問題是...所有人都能遵守嗎?君不見違法排放的工廠到處都是?再請問執法單位有認真執行嗎? 儘管一勞永逸的做法才是最正確的,問題是可能嗎?同理,全面禁煙可能嗎? 在小弟看來煙與毒品及廢氣污染原理共通,一樣都是人在作祟。 引用:
小弟想說:雖然統計數據有其可信度與價值,但是說難聽一點還真的只是參考用呀~~~ 此文章於 2005-05-14 08:35 PM 被 n_akemi 編輯. 原因: 嘿...錯字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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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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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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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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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毒品吸食過多會精神失常是因為毒品有神經毒性。 (香煙可沒有吧?) 買不起毒品而去搶錢是因為毒品違法販售價錢太貴... (如果毒品容易獲得售價又便宜,誰要去搶錢啊?) 如果香煙全面禁賣,那小弟相信售價必會節節高漲,等價格貴到一個程度之後,應該就會有癮君子去搶囉~~~ 您將毒品這樣解釋實在有點像導果為因... 重申一下,小弟不反對禁煙,但是必須建立在能兼顧吸煙者的人權上,而目前是辦不到的。 此文章於 2005-05-14 07:31 PM 被 n_akemi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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