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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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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君:
一個企業要靠抓商家來牟利 現在商家活不下去了 紛紛去賣永和豆漿了 還不反省 竟然還想要靠抓 網購 其實是金字塔頂端 數目有限的消費者 這樣的企業前景... 非常的堪憂呢! 小心你快要變成失業一族了... 敬告你一句話: 現在企業經營的問題 不是金字塔頂端的消費者向國外買太多 而是中產階級失業的愈來愈多 根本沒有錢買你們的 天王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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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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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我送一路發大大一個 "司法槌" , 拿來敲蟑螂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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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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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果然是黑影重重, 這惡法如果通過還的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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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TUBE]8-EzAew1U98[/YOUTUB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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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公投完才知道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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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許久以來沒有看到這麼熱烈的討論串了,說真的一開始看到S....某人的發言真是有點給他.....,不過後來越看越覺得像是笑話。畢竟我們不能阻擋別人發言,即使他的言論有所偏頗,這依然版主可容許的尺度之內,而各位竭力對他的矯治也算是仁至義盡了,所謂藥醫不死病,這種絕症恐怕不是各位熱心人士所能救治的了。 不過大家應該還是可以可以覺得欣慰的,因為,只有他一個而已。還好,不像SARS一樣會傳染。哈哈哈,繼續看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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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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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S兄的話並不可笑 我們就是因為把它當笑話看 最後我們就變成它口中賣豆漿的笑話 甚至於更慘 從最早影視大亨從取締錄影帶盜版而獲百億身價 早轉戰卡拉OK歌曲取締盜版 有小公司只買幾首歌就取得數億元合解金 錄影帶盜版被大吸血後不敢盜拷 已成無利可圖的市場 近幾年已荒廢DVD甚至於放棄 並在電腦遊戲軟體取締上再獲全勝 一般商家均付出百萬以上合解金 有個人消費者則在數十萬不等 DVD.VCD市場在去年遭得利強力索取20萬以上合解金 及今年暴漲30萬簽約金夾擊下也都去賣豆漿 剩下堅持經營原版著作權物業者也是官司纏身 因為經營合法著作權物獲利極微付不出合解金 只有力抗到底 卻因司法機關法院強力配合 也做出許多驚人判決 所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那樣的修正案 實在不足為奇 因為當小店家經營原版都違法而去改賣豆漿 財團需要有一個全民入罪的法源 來針對一般個人消費者做以刑逼民 取得龐大合解金 想想看 不用選總統 就可以劃地為王 強收過路費 S兄實在是思慮過人 重要的是S兄宏願即將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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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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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聽過就說一聲吧 隨手搜尋就一狗票 至於何年開始有點懶得查 但已可確信是行之有年 毫無疑義 引用:
如果這不是你編的故事 我想是八大影業做出輸入許可決定 有無更具體案例細節? 引用:
又在財團財團 莫含尿噴人 我還懷疑你是連A光都在賣之零售店代表咧 引用:
修法不能通過台灣智財權史開倒車 這才是辱沒國格為甚 引用:
哇草 您不會是電影看太多了吧 編這麼長一串劇情 良法通過後 頂多那些公然暴利販售非三區片的會被抄而已 ![]() 引用:
Good, 你並不像其他人童言童語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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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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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下這次的修法草案,主要的影響該是光碟相關的侵權變成非告訴乃論。
由於八十七條之一並沒有修到,所以對網友的影響,還是在團購這個問題上。 一定數量的問題,網友們該都有在迴避了,所以海關可以主動檢查的影響該不大。 問題是分送給各網友的這個步驟,就從告訴乃論變成了非告訴乃論。 若是不幸修法通過,日後就只能自己小心… 說來非告訴乃論的問題還好,對網友來說,根本的問題還是在禁止平行輸上。 還有就是兩年緩衝期過後,原先未授權的重製物從可以繼續散佈改成不能繼續散佈。 而自修法完成起,緩衝期內的利用需要支付使用報酬。 旭聲、長榮幾家的CD,在明年之前最好快去把想買的片子先買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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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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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Originally posted by Santoro
[B] 又在財團財團 莫含尿噴人 我還懷疑你是連A光都在賣之零售店代表咧 ] 不小心噴了你一臉 先致上最高歉意 不夠鹹的話告訴我 下次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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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here you go~
文章: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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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用合法的方式讓這些代理商倒光光 我也是非常樂見的 ![]() 引用:
別含尿噴人, 我公司又不做代理亦不搞影音 純粹只是一股維護著作權公理正義的熱血使然 而且自從得知某零售店和某位專打一區片****的俗辣關係密切後 我便覺得這種零售店根本是罪惡淵藪及社會隱憂 應予以消彌 除了淨化社會外並亦讓台灣捍衛著作權的成果登得上國際舞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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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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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都嘛看得出來...
明明是之前跟別人在某篇政治討論的話題槓上了 才追著別人的文章猛打...還說什麼"維護著作權公理正義的熱血使然" 真是"見笑轉生氣"的最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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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fool some people sometimes, But you can't fool all the people all the tim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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