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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631
昏了 . 這個社會是怎樣了

撞到的是尚不明世事的小孩 . 不是狗
騎士又非小孩父母 . 就算是他父母也不能踹
對撞傷在地還不知傷怎樣的人 . 可以這樣踹 ......... 人性去哪了 ??

重機車隊出這種人 . 很厲害
我對重機一向就沒有好印象 . 台三看一堆 ...... 是他們自找的破爛名聲
     
      
舊 2013-01-20, 11:5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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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123離線中  
sioudo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4
我想這串應該會有三個人出來打口水戰.......
 
__________________




倉科カナ

出生日期: 1987年12月23日

身高/ 體重:158 cm / 43 kg

三圍:89F - 58 - 87 cm
舊 2013-01-20, 11:5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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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oudon離線中  
meanway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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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8
您的住址: 紅白機
文章: 66
引用:
作者semmy
沒斑馬線的話,至少選擇在路口越過道路,不要任意穿越道路。路口不減速,錯的不會是行人

如果你刻意要拿那種沒多少車在跑的鄉間小路來說你找不到路口、斑馬線,那真的是在雞蛋裡挑骨頭

在不超過速限的狀態下,那該是要多慢呢?5km/h?10km/h?要讓一台兩輪車道倒下,車速不用多快,40∼50km已經夠多了!行人是該從那蹦出來的嗎?

小孩的習慣怎麼來的?不就是父母帶頭的!


你怎知道此案例沒超過速限?
一下說速限毫無意義
現在又自行判定,以不超過速限的前提下來解釋這個案例
都是你在說

我在講的重點你有聽懂嗎?
重點是禮讓原則,進市區放慢速度!
就是要以防這種萬一

今天每個人騎車精神狀況跟反應不一樣
難道時速60公里跟時速20公里造成的遺憾跟傷害一樣嗎?
我們不要講法啦!就講造成的傷害跟程度
聽不懂我也沒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

此文章於 2013-01-21 12:02 AM 被 meanway 編輯.
舊 2013-01-20, 11:59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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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anway離線中  
William
Power Member
 
Willia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World of Tanks
文章: 619
不管如何,發生事故的當下是檢視雙方人員有無傷亡,而不是找人踹

替騎士說話的人,你就不要再硬凹了
舊 2013-01-20, 11:5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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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是有人不知道進市區時速別超過40比較好?
舊 2013-01-21, 12:00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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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太離譜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56
7歲小孩..啊不就才幼稚園大班或是小學1年級而已,

重機駕駛沒有犯了"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這條法嗎?

小孩還躺在地上,你爬起來就是先踹再說...

是怎樣? 騎上了重機全世界就你最快? 整條路都你的? 擋你者死嗎??

舊 2013-01-21, 12:03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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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譜離線中  
shival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015
附近有班馬線有該有班馬線的規則,超不超速追究起來煞車痕、監視器可以換算回來
我只能說不可能沒責任,路上看一個闖紅燈或沒走班馬線的老人家直線加速給他撞下
去你說可不可以。


不然我給你紅包,我踹你兩腳好不好
舊 2013-01-21, 12:08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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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val離線中  
怎麼回事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8
文章: 12
引用:
作者meanway
你怎知道此案例沒超過速限?
一下說速限毫無意義
現在又自行判定,以不超過速限的前提下來解釋這個案例
都是你在說

我在講的重點你有聽懂嗎?
重點是禮讓原則,進市區放慢速度!
就是要以防這種萬一

今天每個人騎車精神狀況跟反應不一樣
難道時速60公里跟時速20公里造成的遺憾跟傷害一樣嗎?
我們不要講法啦!就講造成的傷害跟程度
聽不懂我也沒辦法~


你跟他討論是白費力氣 省點力氣吧

我曾經跟他討論過一次 認輸退出
舊 2013-01-21, 12:09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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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事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meanway
你怎知道此案例沒超過速限?
一下說速限毫無意義
現在又自行判定,以不超過速限的前提下來解釋這個案例
都是你在說

我在講的重點你有聽懂嗎?
重點是禮讓原則,進市區放慢速度!
就是要以防這種萬一

今天每個人騎車精神狀況跟反應不一樣
難道時速60公里跟時速20公里造成的遺憾跟傷害一樣嗎?
我們不要講法啦!就講造成的傷害跟程度
聽不懂我也沒辦法~

那麼你自己說該多慢呢?
你在道路速限60公里的路段也用20公里的速度慢慢開(不管你開車還是騎車)嗎?如果真要這麼慢,麻煩你騎腳踏車或是走路吧!

基於信賴原則,你認為該有人從那蹦出來嗎?
那兩則新聞多看看吧!行人不是天下無敵,小孩父母沒教好要怪誰?難道哪天走上高速公路都還要怪汽車為什麼要撞我家小孩?
引用:
作者weirock
是有人不知道進市區時速別超過40比較好?

這又是誰定出來的速度?還是你自認為的單行法規?
舊 2013-01-21, 12:09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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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oodin
*停權中*
 
ood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引用:
作者semmy
一個不走斑馬線違規穿越馬路,一個事故後動粗,只能說半斤八兩,一個活該一個爛!

今天這個蠢蛋不動粗的話,所有的責任百分百都在這個死小孩身上,有沒有超速,根本無法證明,也毫無意義


大部分你說的事實上都沒錯
敗筆就在最後三句

舊 2013-01-21, 12:09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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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din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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