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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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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好像是剛出社會的小屁孩才會有的想法 前面的大大一直提醒不交接曠職的方式離職會有麻煩 你不處理這個,還牽扯甚麼油資甚麼公平正義...扯這些不能解決前面的問題 公司真要告你他一定可以舉出一些事實及文件,你用扯的是沒用的 還有...被告侵占後說我願意賠就沒事?出來混要稍微有點法律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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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阿宅村莊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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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的確把零件還回去時,沒人在場,丟了就走,但少的我願意賠阿,這樣也構成侵占?? 過去也不是只我有這樣曠職,因為這間公司會扣人家薪水,甚至扣住離職員工薪水, 的確我太魯莽,這事我處理的方式不妥當,我只想不留下前科的方式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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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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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不回去辦交接辦離職...說你願意賠...是要等上法院時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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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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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前科還早.....
先打通電話說要去公司辦離職 在怎樣不爽,該做的事還是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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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天上人間
文章: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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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零件還回去,是還給了誰,如果沒有人接收,後來被別人偷走,你就要舉證你有放回去,或是被某人偷走。 想要不留前科,就先回去公司談判,確認零件是確實已還給公司,不然就是等著上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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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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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你的行為如何,存證信函是保存證據的文書,因為當兩造口說無憑而產生爭議時
法院會以這個做為事實的認定,所以你在回函時要特別注意一下存證信函內的內容,這 東西在證據法上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訴訟攻防中是勝敗的關鍵之一 ![]() 會寄存證信函是往往原告是為了利用存證信函套出證據或被告死不與當事人見面或不履行義務 所發的,別認為寄來不去理會,不去你你就大條了,回函的時候也要特別注意一下內容 別被拐到有利於對方的方向,相關撰寫問題去請教有法律專長的人事吧 ![]() 還有存證信函並還沒有提起訴訟,所以不用擔心,但是回函的時候要特別注意' 此文章於 2012-12-06 11:10 AM 被 tgyhuj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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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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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個親企也是這樣
作電腦公司工作,不爽老闆就不去了(薪資結構?) 也沒交接,組裝的東西少了剛好都賴在他身上,有口也說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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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文章: 1,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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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跟公司交接清楚吧
直接曠職離開公司?這什麼幼稚的處理方式? 除非你家有認識什麼大官民代或縱貫線角頭之類的 不然沒人會理你的脾氣 就這樣 ![]() 至於什麼油錢沒付之類的,為何進公司前不先問清楚? 現在這種景氣/失業率,很多業務職都被迫要自付油費你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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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Taiwan
文章: 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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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老闆
我也不敢請你這種員工 公司有再多的不對 只要當初你有好好溝通 該交接的交接 我想一般公司是不會找你麻煩 你現在用曠職的方式離開公司 要知道 兩個錯不等於一個對 你覺得公司用侵占這詞不好 難道你要他用竊盜這詞嗎? 在這裡跟你講話的網友 很多人都已在社會打滾超過10年甚至更久 現在是要教你怎麼脫身 沒人跟你有仇 好好跟你講怎麼處理 別把大家想成跟你公司同一掛 該怎麼處理就去處理 別像大家講的就像小屁孩一樣 公司打你臉 你就踢公司一腳 成熟一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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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阿宅村莊
文章: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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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才剛收到存證信函,我會回去處理,謝謝各位網友,指教..... 我是不是也要準備和解書呢?? 這次是我太衝動了,我會反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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