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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縣
文章: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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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應該是沒有法源依據~ 只是這顯示地方政府是否有心照顧當地的弱勢民眾 像新北市政府都有編列預算 每年針對中低收入戶的國中以下之學生發放"幸福早餐券" (早餐補助$30) 而之前政府不也是為了刺激經濟,發放了所謂”消費券” 個人肯定那位館長的愛心及用心,在財務窘境下,向外求援這樣有什麼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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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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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中並沒有明確提到有挪用公款,政府提供的經費還是用在維護場館硬體, 孩童的照護經費是自行另外籌措的,不合規定的地方只是把生蚊子的場地 拿來給孩子當下課後的去處......要說越權也是對啦~不過地方政府自己都沒意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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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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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有人貼的另一則新聞提(/扯)到地方政府應負擔的責任 http://tw.news.yahoo.com/%E5%B1%8F%...-213003793.html 還有消費券是失敗的例子,還是少提為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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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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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公務員而言,公款不只要公用,還要法用,不然立意再好,也很容易出事;政府機關可不像民間企業那麼"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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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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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獨高樹鄉的元氣館,因為館長陳文靜自2010年起,在該處收容了小朋友,而讓該館有了活潑的生氣。
目前每年縣政府編列180萬經費給元氣館,但僅能用在硬體修繕, 照護小孩的經費全靠陳文靜奔走。 包括宗教界的師兄師姐每月認捐10多萬,再靠小朋友和一群單親媽媽種田賣農產,加起來也只夠一半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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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 「 何 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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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您的住址: 適合老人住的台南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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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都沒有用到每個月15萬元的公家預算. 54人*50元*30天= 81,000元/個月 上面寫每月認捐10多萬?! 還賣農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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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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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慈濟這次也沒跳出來接手 若不是他們只救急不救窮的話 那就是他們不願意面子都被那館長給做去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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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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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老鳥: 耶, 那個什麼東西還沒有調整, 這樣不好吧.
某菜鳥: 喔. (默默整理調校) 某老鳥: 總耶, 剛那設備我發現沒弄好, 現在OK了. 完全沒說謊, 但令人很不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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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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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有薪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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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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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的意思是寧願讓小孩子餓肚子也不能瘦自己的錢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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