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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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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不要給阿 當****紙直接丟了 或當沒看到就好了 存證信 每個人去郵局都可以寄 又沒什麼大不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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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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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目前都更制度上確實難以防止 當實施者為建商時 建商掌握了資金,知識,技術問題 政府僅能在審議上把關 但畢竟有限 都更也可以採地主自組更新會方式 那實施者便是自己 但除了資金問題還有相關知識可能不足 另外住戶間協調不易跟猜忌 目前制度簡單的說:要碼自己來但就要辛苦點,想輕鬆話也別奢望代工者都是吃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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