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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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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知道您是跟jobs有仇故意的,還是真的不知道,不過沒有一間公司不是這樣運作的,在上班期間的著作發明本來就是公司的資產,還是我孤陋寡聞有公司是把著作權專利權掛在員工身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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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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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一樣, Disney是把創造出來的東西完全歸屬於"公司集體創造". 但是那位" 醬油伯 "則是對媒體宣稱是他個人設計的, 事實上那位" 醬油伯 "根本沒學過設計, 不過台灣員工也不是省油的燈啦 (員工: 你不仁;我不義!) 所以那家"水果設計公司"三不五時被人捉包抄襲 ![]() ![]() ![]() 因為愛迪生的發明很多, 加上他當年對Tesla的壓榨 所以我才會覺得愛迪生跟" 醬油伯 "根本是同一類型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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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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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後,智慧手機是賈伯斯發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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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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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我從來沒聽過,用蘋果20年左右了,都不知道有這回事,請問有連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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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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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搞錯了 我說的是台灣"水果設計公司", 不是"水果公司" "醬油伯" =/= Jo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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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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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搞錯他說的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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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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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了解了,不好意思,搞錯了,台灣水果設計公司,知道是哪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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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台灣台北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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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Jobs從沒對外宣稱Apple產品是他個人設計
Jobs個人也僅有部分專利, 而不是侵吞所有專利成個人的 這點Jobs到是相當正派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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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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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黃玉郎、宮崎駿也是,但事實上這其實是各取所需罷了 如果你的作品名字沒有掛迪士尼、宮崎駿的名字,會有人理你嗎? 別人讓你的作品發揚光大,反過來要告人,這根本是過河拆橋.....而且你真有本事,自己去自立門戶不也能大紅大紫?做不到不就表示你只是靠別人的盛名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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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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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把不同的東西混為一談了 前篇我說了,文藝創作和科學發明不同,文藝創作的價碼和知名度有很大的關係,為了談好價錢,把所有作品集中在一個名字是正常的 至於迪士尼,他死很久了,當然名字變成公司的象徵,而非個人;這點和藤子不二雄一樣..... 如果你可以接受黃玉郎、宮崎駿,那蔣友柏就沒有什麼可議之處......當然,他們的設計品味可不可議,那是另一回事..... ![]() 此文章於 2012-11-02 02:46 PM 被 鄉長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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