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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您的住址: 你家樓下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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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先道歉在先 不是在下故意找麻煩 五天前女友上班途中騎車犁田 醫院的人說可以申請勞保,叫俺跑一趟公會拿職傷單 結果被要求要有警方報案證明、上班路線圖、公司主管簽名、目擊者 附上以上文件之後才能拿得到職傷單 拿到單子還沒結束 還得等勞保局審核之後七拖八拖才會有結果 綜合以上重點 那位"專員"前前後後講了四十多分鐘,根本一直不講重點 最後還是在下很不禮貌的插嘴幫他歸納重點他才肯結束 事情表面上看起來是麻煩,實際上感覺是刁難 老子繳錢沒讓你拖到為什麼需要幫忙的時候你給我在那邊五四三 況且聽院方的人說補助也是少得可憐... 因此我很慎重的在考慮這種國家的保險 繳了真的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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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退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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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您的住址: Greed Island
文章: 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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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出來不用道歉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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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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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才叫保險,賠償都不一定能拿足額了,更何況只是保險而已. 健保不也一樣都是不足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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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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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呀,五人以下公司沒有強迫 但是還是不建議,重點不在退休金 而是突發性的職災事故補償金、還有急難救助金 但如果你認為你出事後、你老闆會比勞保局更阿沙力的出這些錢 那就可以不保(少保的是話是雇主補差額、不保是雇主要出全部) 此文章於 2012-10-20 10:12 AM 被 idem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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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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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正常,辦這種東西本來就是要好文件 不然空口白話,公家機關怎麼可以承辦給錢 再說這種東西保險局和勞工沒有對立的利害關係(不像保險公司) 文件補好應該不會給你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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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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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保費調高多少,到時領多少不是問題,
問題是這是第一次還是最後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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