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您的住址: 肛肛好有限公司
文章: 492
|
引用:
我不翻譯的原因是不想讓原文翻譯後產生失真,看得懂的人看了就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等沒片時那些不懂日文的自己就會明白了 那些認為事不關己的根本就不知事情的嚴重性 我只想講 好日子已經過完了 ![]()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ACG的世界
文章: 79
|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901776
其實以前就有在抓...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本來就種放送的東西你要抓下載的困難性可想而知,不用太緊張。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
以目前的一堆網路服務來說,
這種情況還不必擔心吧? 只要不透過P2P的方式傳輸的話, 就不能判定是否為非法下載不是嗎? 只是速度上相對來說會慢一點而已, 也應該不至於會到阻絕的地步.......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
引用:
應該說, 這情況只限定在日本而已 日本以外的地方暫時是沒影響的 但難保哪天台灣也跟著訂這種法 畢竟台灣的立法單位就是個學人精 是不知道日本法界對毒果樹理論是怎麼運作 台灣至少在某種程度上, 非法手段得來的證據是沒有證據力的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229
|
引用:
2012年10月1日,“為刑事處罰規定”,對“非法下載”所謂的執法行動。 提高認識活動非法下載網站“住手!”的上升,提供了一個Q&A頁面上的系統的文化事務署的網站也介紹了在這篇文章中唯一的一點。 概括地說,“音樂上傳非法的,”視頻的,判你“下載,但”OK流“ google來的。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理性的沙漠、情緒的叢林
文章: 424
|
引用:
感謝您的熱心。 日文很喜歡斷尾,偏偏他們動詞都放在句尾,所以Google翻不好無可厚非。 我只是對於在在地論壇轉貼國外文章不翻譯、不註解、無來源這件事有點困擾而已。 即便有些部份翻得不甚妥當,只要有附上原文我想這應該不是甚麼大問題。 看得懂的人自是沒有問題、但重點是"在地論壇"... 此文章於 2012-10-02 11:55 AM 被 vs3151user 編輯. |
|
|
|
|
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03
|
看來該到了離開ACG界的時候了(年紀也差不多了),不知道A漫戒不戒的調
![]() ![]() 話說處理盜版下載的方式,看來看去我還是覺得賈柏斯那招最好,大家都在打擊下載的時候他卻利用下載音樂在賺錢(大賣APPLE的shuffle),而且還是合法管道 不知道sony的psp平台有沒有這種服務??(因為有些片源後面都備註psp) 此文章於 2012-10-02 12:13 PM 被 老柏(第四) 編輯.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
上裡拜
說日本的放流職人就被抓了 我再想是否可以租個小房間 只放電腦跟網路 其他透過遙控進行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
引用:
看得懂就看得懂,沒有必要一定要翻譯吧 常常有人貼英文也沒翻譯啊...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539
|
引用:
您多慮了 不翻譯不註解, 直接濾掉了看不懂的人 表示發文者認為看不懂的人沒必要參與討論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