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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台南海軍航空隊
文章: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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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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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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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那一篇 , 加上你後面的說明 , 我可能是誤會你 . 很抱歉 ! 是我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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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12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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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刑事的肇事逃逸 所以執法機關沒有知情就必須辦理的必要
這只是損傷物品的狀況 在這種情況下 要物主自己報案執法機關才會受理 樓主這種行為應該會得到執法機關一串落落長的法條加制式回應 那篇長長的公文總結簡單的來說就是 關你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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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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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有送給交通大隊 , 可以按照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來開罰 ![]() 最好是可以成案 , 至少扣照我也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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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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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真的 雖然意見相左 我大部分說的都是我用在天龍國看到的現狀來反駁你 只是你要擴大到我是在打壓你啥的我是真的無話可說 當然啦,想法在你腦中、嘴也是在你身上 你想要怎麼想或怎麼解釋我無權干預 但如果我有看到與現狀不符的東西當然還是繼續反駁囉 至於你說的是正確的我就不表示意見了 (至少快慢車道那篇我是無啥意見,畢竟法規定義就是那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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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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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照這規定來看是可以成案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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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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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謝謝 . 引用:
不一定 ! 看承辦員警的態度 . 反正我是送出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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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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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差很多
刑法上的車主沒被約談的話可以去檢舉檢察官瀆職 但是行政罰法上的他愛開不開單隨便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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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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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為只要懂甚麼是路權,就可以當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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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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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所以這種有紀錄的還能直接吃案?? 我打110報案,事後都還會有警員打電話給我問我當時員警處理的態度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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