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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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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910/100333.htm 這則新聞裡有講到 竊盜是公訴罪,不能撤案 發文員警竟然抱怨啥沒有惻隱心 這啥鬼話? 是店家應該縱容這個假愛心的人犯罪不報案? 還是店家有惻隱心就可以撤公訴了嗎? 所以從頭到尾根本就是這個員警自己當警察當到搞不清楚狀況 ![]() 此文章於 2012-09-11 09:05 PM 被 GA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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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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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告訴後
竊盜公訴罪 刑事 不能撤 和解 民事 可以撤民事 有沒有和解 對於 檢察官 法官考量是很重要 跟當事人達成和解道歉 態度良好 對方接受 有悔意 檢察官 可能不起訴 或是法官那裡會輕判 此文章於 2012-09-11 09:27 PM 被 mizuno20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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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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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那個一直吃的那個女的就是竊嫌?
是的話我也不想和解 警察都來了 他還是自顧自的吃自己的東西 一點都不覺得自己做錯事 看來應該是慣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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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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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面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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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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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餵流浪狗本身就是不對的事 好啦,退一萬步來講 想餵野狗就去便當店自助餐店的廚餘桶撿客人倒掉的去餵 自助餐店也不至於會阻止你撿廚餘 常看到有些人就是這樣撿,是拿回家餵家犬還是去餵野狗就不知道 結果這個是偷人家要賣的去餵野狗,真的很白目 此文章於 2012-09-11 09:47 PM 被 GAA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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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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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要些剩菜剩飯要不就好了
通常店家都不太會刁難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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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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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店家只有該婦人偷一次的證據,卻宣稱她已經偷了好幾個月,該婦人認為這是侮辱,才偷一次被說成偷很多次,所以反告店家妨害名譽! ![]() 這告得贏嗎? 看有沒有專家要來上來解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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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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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養狗...去要剩菜剩飯就可以了吧
菜市場也有葉菜可以撿 一定要用偷... 被偷的店家真可憐 社會的公理正義在哪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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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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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惻隱之心有使用期限嗎? ![]() 引用:
我什麼時候有表達過偷東西不法辦的態度呢? ![]() 引用:
不知道專家還願不願意上來解說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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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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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浪浪不是人民、是畜生 2、偷菜的應該是自己先吃、吃剩的餵狗 3、有愛心就能隨意犯法? 4、我家巷口有一群流浪狗發情(公、母都有)、你(or 妳)有空可以考慮來奉獻一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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