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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有的法官會輕判(尤其是沒有傷害他人性命,僅有財物損失的案子),

看到這兒不知為何我立時想到很多被輕判的性侵案件……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12-09-09, 08:17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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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藍色夢幻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超級猩猩大道
文章: 586
引用:
作者KNT
新聞不是常有與祖父母輩拾荒一路上來的立志青年

臉拉不下來不願吃苦

好手好腳扯啥肚子餓沒錢

路邊臨時工一堆,他們還找不到人咧


以後來跟社會大眾哭....我長的太歪交不到女朋友...
身上也沒有錢叫小姐...
不得以才去強暴的...嗚嗚嗚...
 
舊 2012-09-09, 08:2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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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色夢幻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8
引用:
作者VincentDX
因為炮政府/檢警現在是顯學
請問在這個案例中警察哪一點做錯了
竊盜是公訴罪 只要有人報案警察就必須要受理
難道可以因為他可憐所以就可以放他一馬嗎?
如果是,這樣不就是鄉民最厭惡的警察吃案嗎?
警察沒有裁量權,遇到案子,只能移送給檢察官
檢察官再依情結,做出處分。
這個案例,因為未滿18,所以應該是交付管束的機會很大
就算他滿18,只要他講的是事實,法官判緩刑的機會也很大
這是要告訴他,偷東西就是不對,即便你處境再可憐也不能合理化你偷東西的錯誤
犯錯就是要接受處罰。
如果私下放他一馬,有可能他會更改前非,
但是也有可能會讓他有種錯覺
啊~原來我處境可憐,偷東西被抓到,苦苦哀求一下也沒事
這一次偷泡麵,下一次搞不好就偷錢了


這件案子被告是未滿十八歲的少年,不能移送地檢署,而是直接送法院的少年法庭。

所以這件案子基本上完全跟檢察官扯不上關係,上面還是一堆人炮檢察官炮得很歡樂。
舊 2012-09-09, 08:35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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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離線中  
GIRORO伍長
*停權中*
 
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NONOPIG
我學生時代會相信這句話,出社會之後相當不以為然,

不景氣待業期會拉長,剛出社會的低學歷者,想做粗工都得找點門路,

沒有存款、沒有人支援根本撐不過,

不會有人贊成偷東西是對的,


好手好腳跑去偷泡麵(哪個扒手傻到去偷泡麵...),

這種離譜的情況不代表哪裡有問題嗎?


我是覺得在台灣想餓死真的有點難度

我這邊即使是遊民,最少也有每天免錢的便當可以拿
舊 2012-09-09, 08:40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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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離線中  
why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5
您的住址: Delta Belun
文章: 155
引用:
作者Toluba
我第一時間也是想到Les Miserables


年底上映,好期待
舊 2012-09-09, 08:4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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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離線中  
emule 98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62
可惡罪大惡極,最少該關個10年......前xxx小貪個數億,歷史共業全民聯署,爭取保外就醫....弭平人民情感裂痕


橫批:人不要臉,則天下無敵

此文章於 2012-09-09 09:07 AM 被 emule 989 編輯.
舊 2012-09-09, 09:0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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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ule 989離線中  
redsky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85
引用:
作者真象
我也是
判19年


你記錯了,他被判5年,十九年是因為他逃獄...

但是5年也是很誇張。
舊 2012-09-09, 09:32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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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ky離線中  
A1033258
New Member
 
A103325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充滿汽車的機車道
文章: 3
引用:
作者ktan
應該會比迷姦的還關更久,會跟bt的差不多
下次記得搶到吃完要把袋子還回去,會小判
會跟偷騎機車一樣,近免刑

偷機車還車免刑


那偷吃東西,大出來還,對於法官不知是否適用其判例
舊 2012-09-09, 09:5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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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33258離線中  
Meish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主要問題在於社會福利!
如果案例中該男子能夠讓他有機會以工作(短期也可)換取生活所需的金錢,
他還需要去偷嗎?

有個案例是:
一對父母意外過世,
當時大兒子在當兵,
小兒子在唸大學.
但是公所說因為戶籍裡面還有人有收入(大兒子當義務役領到的錢)
所以小兒子不可以申請救助金...
而父母當初與一些人有些債務糾紛,要常跑法院及公所(雖然還好是債權人)
但是債務人躲得躲,跑得跑...
一些公所又以"未滿20歲,要有監護人陪同"才能去申請相關文件
最後是法院的書記官知道後聽不下去,叫公所的人打給他才解決...

後來小兒子大學四年半工半讀,自己賺錢養活自己,
大學畢業就立刻去當兵,
一退伍就馬上工作.(中間無中斷期)
才總算是能夠生活下去,沒變成社會問題...
舊 2012-09-09, 10:01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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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ing離線中  
moneytalk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10
文章: 30
現在的年輕人身體成熟的早
心智成熟的晚
有人18歲開A5
有人18歲就要面臨生活壓力
我想政府多少應該給點幫助
而不是打官腔
舊 2012-09-09, 10:1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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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eytalk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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