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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ee_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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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79
引用:
作者307
而且 為何會說討戰文 標題ok 其實就是內文有很大的問題

應該是朝實質面 向大家解釋 這場活動發起的目的

我看01那的討論 自己作一個整理 如果是我 我不會寫一堆值民地統治者之類的 我會寫

會有這活動 是去年法院在11月已經三讀通過550以上持牌一年可走國道

而法律規定 道路機關在修法3個月內要完成法條修正 6個月內要完成配套或試辦

應該要在6月時 就應該要有試辦重機上南部國道的措施 而道路機關確沒有落實確沒有履行

或者是把那位發起人在白瓊後面說的話再打一次

這樣不知道會不會比較有說服力~或是多一點實質的討論

而不是用那種容易被挑戰的方式 直接去挑警察跟一般民眾的對立~~

你是對的.
有幾位仁兄,本來就唯恐天下不亂,一天到晚在PCDVD製造對立和引起爭端.

而且,更怪的是,站長都不管?
故意有這種行為,不是違反站規嗎?
     
      
舊 2012-09-08, 12:5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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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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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830
抗議就抗議
一定要搞得那麼難看
難怪會有新聞這樣寫 民眾對重機的觀感反而更差

交部說清楚:須民意支持

重機想上國道 應降低事故率改善駕駛道德
 
舊 2012-09-08, 02:07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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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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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流浪中
文章: 177
重機上國道不是爭取利益,而是那拿回原本就應有的權力,謝謝!
舊 2012-09-08, 07:0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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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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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版兄
抗議就抗議
一定要搞得那麼難看
難怪會有新聞這樣寫 民眾對重機的觀感反而更差

交部說清楚:須民意支持 (http://tw.news.yahoo.com/%E4%BA%A4%...591.html?_esi=1)

重機想上國道 應降低事故率改善駕駛道德 (http://tw.news.yahoo.com/%E9%87%8D%...-081536941.html)



不如辦油電雙漲的民意調查吧 ..
什麼時候政府的施政是要透過民意調查 , 不如你幫我舉個例吧 .
至於觀感 , 我想對於遠通的觀感 , 大家也很清楚啦 !

此文章於 2012-09-08 08:43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08, 08:4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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俠盜草林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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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呆丸
文章: 150
我支持,我沒紅版也沒黃牌不過如果以大家的理論

行人都要人行人道,麻煩頭申出去窗戶外面看看大馬路

有幾個違規了= =一樣的稅金不一樣的路權,就跟禁行機車讓我更危險一樣。

兩段左轉是不環保浪費能源的規定。

此文章於 2012-09-08 09:19 AM 被 俠盜草林呆 編輯.
舊 2012-09-08, 09:18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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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oky_muld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引用:
作者semmy
立法院通過的東西,沒有依規定在期限內提出覆議,就是要接受立委的決定,依法執行,並沒有所謂的試辦,更沒有地方政府不同意的說法,因為高速公路根本就不是地方政府管的!

01基本上還是反重機的,相關原委請到重機論壇motocity看吧!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92 條

引用: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條文寫得很清楚 550cc 可以依交通部公告的路段與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也就是說在哪個路段與時段可以行使國道由交通部決定,既然決定的權力交給****通部,那交通部什麼時候公告就是交通部的權責了。

依法就是法律將決定的權力交給****通部。

此文章於 2012-09-08 09:26 AM 被 spooky_mulder 編輯.
舊 2012-09-08, 09:24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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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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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所以交通部應該公告吧 !

怎麼會以民調不同意 , 民眾觀感不佳而拖延 ?
由電要雙漲前 , 有沒有問過民意 ?
遠通是否能繼續經營國道ETC業務 , 有沒有問過民眾的觀感 ?
地方政府不同意 ? 屏東縣長曹啟鴻公開宣布 , 屏東縣境內的國道
願意試辦大重上國道 .
再者 , 國道什麼時候歸地方政府管轄 ?

一切都只是藉口 !

此文章於 2012-09-08 09:30 A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9-08, 09:27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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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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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版兄
抗議就抗議
一定要搞得那麼難看
難怪會有新聞這樣寫 民眾對重機的觀感反而更差

交部說清楚:須民意支持 (http://tw.news.yahoo.com/%E4%BA%A4%...591.html?_esi=1)

重機想上國道 應降低事故率改善駕駛道德 (http://tw.news.yahoo.com/%E9%87%8D%...-081536941.html)

立法院三讀通過不就是民意支持?還是你與交通部一般,無視立法院的存在?

閻大富這位大記者,製造新聞時,一下可以是道德至上者,一下還可以稱自己是重機車友,都不知道它到底是在報什麼了.....


重機上國道 無前車牌就得裝eTag
引用:
重機騎士閻先生表示,重機不想掛前車牌、等於不願把自己當汽車,「那就不配當重機騎士!」如果政府願意開放大型重機上國道,他願支持恢復前車牌,也會去裝機。

哪來那麼多閻姓重機騎士?遠通公司高公局上次在公路局被警政署打臉打得還不夠,還找這位閻先生還宣傳落後國家才有的前牌啊!
舊 2012-09-08, 09:3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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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引用:
作者漲 停
所以交通部應該公告吧 !

怎麼會以民調不同意 , 民眾觀感不佳而拖延 ?
由電要雙漲前 , 有沒有問過民意 ?
遠通是否能繼續經營國道ETC業務 , 有沒有問過民眾的觀感 ?
地方政府不同意 ? 屏東縣長曹啟鴻公開宣布 , 屏東縣境內的國道
願意試辦大重上國道 .
再者 , 國道什麼時候歸地方政府管轄 ?

一切都只是藉口 !


+1

交通部應該先公告
開放屏東縣境內的國道可以行駛大型重機(人家縣長願意)
而不是毫無作為

再者
交通部應該要詢問各縣市政府
准不准許102年實施國道計程收費(一上交流道就開始收費)
要聽民意
不要自己蠻幹
舊 2012-09-08, 09:4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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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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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pooky_mulder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92 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40012&FLNO=92)



條文寫得很清楚 550cc 可以依交通部公告的路段與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也就是說在哪個路段與時段可以行使國道由交通部決定,既然決定的權力交給****通部,那交通部什麼時候公告就是交通部的權責了。

依法就是法律將決定的權力交給****通部。

立法院公報 第 100 卷 第 70 期 院會紀錄
十八、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http://twinfo.ncl.edu.tw/tiqry/hypa...&sysid=E1211580

(一)1.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型機車懸掛兩面牌之規定,於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牌。
2.公路主管機關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 3 個月內,完成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以及汽缸排氣量 2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路權比照小型汽車之駕駛執照考驗以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修正並公告之;相關之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 6 個月完成,同時公告試辦行駛之路段與時段,並建請以國道 6 號、國道 8 號及南二高新化以南段為優先試辦路段,同時預告開放通車時程,並請事先加強宣導。

3.現行世界大多數國家多無限制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且允許附載座人,但考量未來汽缸排氣量 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之安全控管。本條例第九十二條修正通過後,交通部得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 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於規劃試辦期間不得附載座人。

(二)鑑於社會各界對於開放汽缸排氣量 550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存有安全之疑慮,請交通部應在安全性及風險有效控管原則下,分階段規劃可開放之路段及時段,並審酌第一階段開放之實際情形及民眾問卷調查,評估是否繼續進行第二階段之開放,以維護國人使用國道之交通安全。

此文章於 2012-09-08 10:01 AM 被 semmy 編輯.
舊 2012-09-08, 09:58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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