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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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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學長??? 你跟我一樣是啟智畢業的??? 自我防衛是美國憲法賦予權力. 不少人相信, 最能夠保護自己的就是自己. 所以遇到這類事情, 擁槍自重的人常會突增. 雖說可以擁槍, 但不等於到哪都可以帶槍. 在公共場所露槍, 是極端挑釁的行為. 此文章於 2012-07-27 12:32 AM 被 acura12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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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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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美國以後要出門也要安檢、報備了...
人身自由侵犯跟安檢之間很難劃分 沒有足夠的證據,保安隨便攔下一個要進電影的人做安檢 等著被告吧.... 如果是警察來搜索也要有搜索票吧... 何況警察也沒那麼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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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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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安檢對於想藏匿的人來說沒太大用處 例如生化武器就相當難查緝,所以日本爆發沙林毒氣事件 但如果戲院內駐1~2位武力警衛、並安排巡邏或崗位員警在不遠處 那麼事發當時就能立即擊斃歹徒,減少人員損傷 而且也能大幅嚇阻這類神經病單槍客,但對有計畫的組織犯罪依然無效 不要告訴我這會增加很多人力成本,開放槍枝本來就該有應對措施 我可沒無理要求到像連街道上遇襲的可能風險都要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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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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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變成以後看電影要安檢...這個本會很厚,然後再轉給消費者
![]() ......不然就大家都帶槍去電影院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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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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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些人想錢想瘋了!!!! 要怪就怪病人吧..還有賣槍枝的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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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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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像我昨晚吃的泡麵封面一樣的意思嗎? 圖片僅供參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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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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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美國幾個重大槍擊案就讓衛道人士把矛頭指向電玩遊戲,加州還想立法限制暴力電玩的買賣
不過最後的結果是美國最高法院判決違憲 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347177 所以我覺得這個案子應該也告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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