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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867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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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949
我不是機車教,但我倒覺得這篇不錯
跟樓主有恩怨的,私下解決或許比較不會影響到他人
     
      
舊 2012-07-20, 11:45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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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867860離線中  
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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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什麼叫做
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請舉例一下

怎麼區分快慢車道,黨主席與漲停兄之前就已經教過了不是嗎?

在第一樓,漲停兄貼的就是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或是你看左邊那一或幾條道路有三公尺寬、最右邊那條道路有二公尺寬,中間有一條10公分寬從上個路口畫到下個路口的白色實線,那就是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但如果你看到的道路,都是三公尺寬,那就是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

二公尺、三公尺,是交通部車種分流下對快慢車道的認定標準
http://168.motc.gov.tw/GIPSite/wSit...tNode=1491&mp=1
不過未來台北地區的公車要改走在最外線車道,這個標準也許又會再改變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120715/34369054
 

此文章於 2012-07-20 11:59 AM 被 semmy 編輯.
舊 2012-07-20, 11:56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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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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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這種文章就是要多貼多宣導 ,
要不然有些人會沒跟到 , 或者一時之間還不清楚 .

多些議題 , 多些人參與 , 就會有越多人懂自己的權益 .

不過你那個第一條網址 , 裡面錯誤太多 , 不值得參考 .
如果把錯誤推到混合車道 , 劃一條機車優先道就叫做汽機車分流 ,
這樣就太傻了 .

此文章於 2012-07-20 12:45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0, 12:42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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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蛇纏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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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超時空要塞
文章: 5
引用:
作者0926867860
我不是機車教,但我倒覺得這篇不錯
跟樓主有恩怨的,私下解決或許比較不會影響到他人

我也覺得正確的觀念多宣導沒錯啊!
只是某些愛酸樓主的人也很奇怪...
認為他在胡說八道就直接把他黑名單
怎麼樓主每發文必回, 而且還回好幾次, 一直把文章頂上來
舊 2012-07-20, 12:45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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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蛇纏沾手離線中  
pluto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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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7
我只想說

你為何不在標題上附註

快車道不等於禁行機車車道

這樣也不過就是個標題殺人法而已

你想宣導啥? 應該是想刻意催眠啥而已吧?

我可以體諒你, 因為在標題上附註的話,內容跟廢話沒兩樣

但還是不改內容是廢話的本質
舊 2012-07-20, 12:5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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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a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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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3
我覺得這樣劃分是有陷阱的,引用網頁上的敘述,根本只是想把機車推到路邊..
與停車格劃分同等車道,我ㄧ律視為危險車道,不會騎上路邊,這是一各很差的例子,把路肩加寬且希望機車都騎路肩應與機車黨的想法背道而馳吧。
舊 2012-07-20, 12:55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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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 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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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xa9615
我覺得這樣劃分是有陷阱的,引用網頁上的敘述,根本只是想把機車推到路邊..
與停車格劃分同等車道,我ㄧ律視為危險車道,不會騎上路邊,這是一各很差的例子,把路肩加寬且希望機車都騎路肩應與機車黨的想法背道而馳吧。
http://3.share.photo.xuite.net/ox96...227858606_x.jpg



這個網頁中就是想把機車只能最旁邊的觀念給延續
這也是我們交通主管機關的想法 .
但是機車族一定不能把這個觀念吃下去

最外側是狀況最多 , 最危險的 .
若騎乘速度夠快 , 請離開機車優先道 !

機車不是慢車 , 只把慢車道留給機車是不對的 .

此文章於 2012-07-20 01:01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0, 12:59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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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xa9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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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1,133
是的,我覺得原來的劃分就好了,硬要加上機車道。
若是依照機車同樣可行快車道,僅需劃分快車道與混合車道即可。
市區內限速不高,內車道應劃分為汽車優先道即可。(市區內考量機車為大宗不應禁行機車)

不管如何,騎的再慢,外側路肩一樣是危險的。
舊 2012-07-20, 01:09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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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9
您的住址: 集中市場
文章: 63
引用:
作者oxa9615
是的,我覺得原來的劃分就好了,硬要加上機車道。
若是依照機車同樣可行快車道,僅需劃分快車道與混合車道即可
市區內限速不高,內車道應劃分為汽車優先道即可。(市區內考量機車為大宗不應禁行機車)

不管如何,騎的再慢,外側路肩一樣是危險的。


不會有這種道路組合的

要嘛都是 全部 "一般車道" , 要不然就是 "快車道+慢車道"
不過我想你要說的混合車道 , 可能是要指汽車機車都可以行駛的意思吧 .

下面這張圖是台北市忠孝東路
共有四個車道 , 他不叫做快車道 , 也沒有慢車道 , 四個車道都叫做一般車道
除了最內側有塗上禁行機車 , 機車不得行駛外 , 其餘三個車道都是允許機車行駛的 .
但行駛在中內側車道的時候 , 請發揮駕駛道德 , 跟上車流 , 切莫龜速行車 .

此文章於 2012-07-20 01:26 PM 被 漲 停 編輯.
舊 2012-07-20, 01:24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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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limaike.
那你說我以人廢言,我還要說你「以人捧言」哩,那你和我的水準差不了多少

他講的事情在交通規則上沒有錯,並沒有我捧不捧他的問題。
有時候他發的文我也並不是很贊同,即使是小健的意見我也不是完全贊同。
但我不會看到他們發文就噓他。
舊 2012-07-20, 01:51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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