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gbe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鄉下
文章: 17
引用:
作者cmwang
警員一開始否認(包括警方相關人員也否認有踹頭 ),直到有目擊者出面指證才改口承認,請問一下這算不算串證啊 ....


不算啊,被告有說謊的權利
這算證據到那承認到那
     
      
舊 2012-07-01, 01:00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bes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gbes
不算啊,被告有說謊的權利
這算證據到那承認到那


那孕婦的丈夫就沒有說謊的權力嗎,再說員警一開始應訊應該是證人身份吧,證人不只沒有瞎掰的權力,連緘默權都沒有喔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7-01, 01:04 P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黑禾
嗯~~

記得幾年前陽明山發生過
有歹徒意圖輪暴情侶,結果在強制****時被咬掉XX
男朋友趁機反抗並擊暈歹徒(,歹徒傷後致死?)

事後該情侶被公訴並判刑入監
本討論區當時也討論過
所以反抗時也要小心注意歹徒的安危?!
舊 2012-07-01, 01:23 P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string離線中  
rotary_seal
Basic Member
 
rotary_se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天橋底下說書的
文章: 22
其實很簡單
台灣的法律 是保護喝醉的人
孕婦的丈夫 在海扁之前就是忘了先喝酒

喝醉了 在台灣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尤其是開車殺幾個人沒甚麼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7-01, 01:41 P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tary_seal離線中  
gbes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鄉下
文章: 17
引用:
作者cmwang
那孕婦的丈夫就沒有說謊的權力嗎,再說員警一開始應訊應該是證人身份吧,證人不只沒有瞎掰的權力,連緘默權都沒有喔 ....

一開始就被死者家屬告了啊,那來的證人身份?
舊 2012-07-01, 01:47 P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bes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孕婦丈夫是被犧牲了嗎?

引用:
作者黑禾
嗯~~

記得幾年前陽明山發生過
有歹徒意圖輪暴情侶,結果在強制****時被咬掉XX
男朋友趁機反抗並擊暈歹徒(,歹徒傷後致死?)

事後該情侶被公訴並判刑入監
本討論區當時也討論過

這就有防衛過當的問題了
當下防衛後 也應該報警或打119
至少刑責可減免...........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2-07-01, 03:42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bo5738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abo5738
這就有防衛過當的問題了
當下防衛後 也應該報警或打119
至少刑責可減免...........
但結果Makiyo毆人案就是沒有人被判刑入監...
那種打破頭丟著不管也很可能死人吧?!
舊 2012-07-01, 04:03 P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string離線中  
josetsun
*停權中*
 
josetsu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引用:
作者supstring
但結果Makiyo毆人案就是沒有人被判刑入監...
那種打破頭丟著不管也很可能死人吧?!


問題司機沒死這個老翁卻死了,何況他還要幫警察墊背

不過如果是以過死致死起訴,好像也只是兩年以下?
舊 2012-07-01, 05:43 P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setsun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josetsun
問題司機沒死這個老翁卻死了,何況他還要幫警察墊背

不過如果是以過死致死起訴,好像也只是兩年以下?
所以丟著那司機不管的話也不會死嗎?!
最後還搞到緩刑...
歹徒要賠錢合解連檢查官都幫它說話...
反而因反抗而防衛過當的要被判刑入監?!
舊 2012-07-01, 05:51 P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upstring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gbes
一開始就被死者家屬告了啊,那來的證人身份?


請看一下6月27日6月28日的新聞,一開始警方否認有踹頭的事實,這如果不算串證(有誤導檢察官偵辦的嫌疑,而且警方的陳述是受刑事訴訟法第159-4條規範的,員警陳述不實的話恐怕就有偽證的問題 ),要怎樣才算串證啊 ....

引用:
第 159-4 條

除前三條之情形外,下列文書亦得為證據:
一、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公務員職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二、除顯有不可信之情況外,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或通常業務過程所須製作之紀錄文書、證明文書。
三、除前二款之情形外,其他於可信之特別情況下所製作之文書。


再說照醫院的診斷死者的死因是顱內出血,除非能夠證明是案發當時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所造成的,那員警踹頭恐怕脫不了關係,那請問一下誰該押,誰不該押啊 ....BTW,鵝的重點不是孕婦的家屬或是員警可不可以瞎掰,而是就算同樣有瞎掰之實,為啥照說應以高標準繩之的司法警察可以交保,一般人民反倒被收押啊 ....
舊 2012-07-01, 07:31 P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mwang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36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