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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3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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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lucsesli
之前卡債風暴的時候,不是常常有討債公司外包債權嗎?

我公司就有討債公司來討債,當天幾乎沒辦法辦公,所有預約要來拜訪的客戶全都通知公司內部整修請勿前來,之後人資那邊就有這種條文,經法院判決XXX等等,處理方式也是資遣。


看過神通廣大的討債案例

竟然知道資遣當天要過來鬧要分資遣費的,也不曉得是誰通知他們是哪一天

總之這錢沒落到員工手上,就這樣分乾淨,你五萬我三萬的就地分贓(X)就地還錢(0)
     
      
舊 2012-06-26, 02:55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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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limaike.
員工自己的財務狀況會影響公司聲譽,那公司得說個道理說前述這個合理才行

我是覺得不合理啦,如果這樣合理的話,那等於是說公司以後都能拿這條來管你的私領域,或者它可以因為你的私領域來干涉你的工作權


走資遣總比最後被"其他理由"開除好

無奈, 台灣永遠是資方優勢..
 
__________________
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6-26, 02:55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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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  
機油大盤商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引用:
作者lucsesli
之前卡債風暴的時候,不是常常有討債公司外包債權嗎?

我公司就有討債公司來討債,當天幾乎沒辦法辦公,所有預約要來拜訪的客戶全都通知公司內部整修請勿前來,之後人資那邊就有這種條文,經法院判決XXX等等,處理方式也是資遣。



現在不能外包了 且債權不能轉移~~

而且只要好好辦理清償協商 基本上就不會有被騷擾的問題~~

我老婆目前就是這樣 已經還了快6年了 公司除了剛開始接過銀行詢問電話外 基本上都好好的~~

除非是那種擺明就是不想還的 那這種員工不要留也好~~
舊 2012-06-26, 02:56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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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油大盤商離線中  
Computer Cowboy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BMG
只要公司按照規定預告資遣付錢
甚麼鬼理由都可以
最常用的就是不適任


正解, 除非有工會在作後盾, 否則只要資方付足錢想抄誰都可以
舊 2012-06-26, 02:59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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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puter Cowboy離線中  
MyD3LIF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0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100%違法

強制扣薪屬於個人債信行為~~

只要個人工作能力沒被影響的情況下

勞基法11條 12條並沒有適合開除你的條文~~

除非在錄用前有簽勞動契約 或者是你的工作涉及公司名譽(如代言人)

那還勉強可以用11條之5~

不過 還是看公司啦 畢竟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如果進到法院強扣 除非債權人不想還 不然只是一個動作而已 會計可能會麻煩一點點外 其實對公司沒有啥太大影響 我認識就一堆被強扣 還不是上班上的好好的 我之前罰單沒繳也是被法院來函強扣 還不是好好的 反而被老闆嘲笑一番


這點就是關鍵了,嘴巴上當然要告知你叫妳滾蛋的理由

實務上,大多走資遣這條案例(事實上公司有人性的也是走資遣)

畢竟員工經濟有困難,公司也擔心你哪天缺錢缺瘋了搞公司,所以通常用資遣的方式給錢

不過我也遇過,某員工標會倒會,死一票公司同事,申請法院支付命令

但是公司不資遣

原因是太多同事身受其害,強烈要求公司扣薪讓他們慢慢拿回本金,不可以資遣

這也算是另類的護身符吧!!!就這樣安然的退休(當然退休金也被分一大塊還債)
舊 2012-06-26, 02:59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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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D3LIFE離線中  
kazama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Nike
公司總務副總....第一次聽到這官銜!

各種可能狀況之二:
1. 公司有更大的處級單位設副總,總務是這個處底下的單位
2. 太平天國式組織(封2700多個王),總務也設副總
舊 2012-06-26, 03:04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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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離線中  
d61
*停權中*
 
d6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問XX事情合不合理有個屁用?

企業要你走哪會笨到用XX理由,公司想不出理由,有人資、有法務、有很多員工跳出來幫忙想理由...
一般上班族很悶就是因為自己沒有累積足夠實力"趕不走"或足夠實力"自己走",才讓自己陷在那邊,在下就是...

此文章於 2012-06-26 03:29 PM 被 d61 編輯.
舊 2012-06-26, 03:2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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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lucsesli
*停權中*
 
編輯過掏保代拍
加入日期: Mar 2011
文章: 113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100%違法

強制扣薪屬於個人債信行為~~

只要個人工作能力沒被影響的情況下

勞基法11條 12條並沒有適合開除你的條文~~

除非在錄用前有簽勞動契約 或者是你的工作涉及公司名譽(如代言人)

那還勉強可以用11條之5~

不過 還是看公司啦 畢竟欲加之罪 何患無詞~~

如果進到法院強扣 除非債權人不想還 不然只是一個動作而已 會計可能會麻煩一點點外 其實對公司沒有啥太大影響 我認識就一堆被強扣 還不是上班上的好好的 我之前罰單沒繳也是被法院來函強扣 還不是好好的 反而被老闆嘲笑一番


說實話,老闆要資遣你,有理由是給你面子,沒理由是應該的。

罰單沒繳,跟欠債應該是兩回事....
舊 2012-06-26, 03:44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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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sesli離線中  
紹興師爺
*停權中*
 
紹興師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39
那種會被扣1/3薪水的員工
代表信用破產,而且積欠龐大帳務
難保以後不會為錢鋌而走險
拿回扣或挪用公款之類的
舊 2012-06-26, 03:46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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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師爺離線中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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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新北市
文章: 257
引用:
作者BMG
只要公司按照規定預告資遣付錢
甚麼鬼理由都可以
最常用的就是不適任


原來是這樣的鬼理由啊,我還在想我那份被資遣的工作為什麼原因寫【不適任】....
果然跟我偷開履歷表被抓包有關~~ 哈哈~ 老闆不爽員工騎驢找馬。
舊 2012-06-26, 03:4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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