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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oma
Amateur Member
 
musico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Western Bar
文章: 40
引用:
作者lightwing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147032.shtml

只要被認定酒駕致人於死,鐵定要關,除非酒駕加害人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獲得被害人的原諒,且法官在酌減刑度後,宣告刑度在2年以下,才有緩刑的可能

重點是這句吧
有這個但書就不必期待了
     
      
__________________
Hi!~
舊 2012-06-09, 12:13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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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oma離線中  
eduso09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8
文章: 589
0分
判10年又怎樣 表現良好 減刑出獄.....
有些酒駕還是累犯 撞了人態度還
 
__________________
燦坤卡號:36378054

淘宝搜搜折返利

淘粉吧
舊 2012-06-09, 01:59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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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so09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Qbaby
還是0分。外國都無期徒刑或20年。應該是致死才有.....

where???

我知道我這裡沒有
舊 2012-06-09, 04:1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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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auroraxxx
Amateur Member
 
auroraxx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47
我只是覺得我們怎沒三振條款

某些惡行~三次之後就是終身監禁才是
舊 2012-06-09, 04:4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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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roraxxx離線中  
fictinks
Power Member
 
fictink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李氏基金會
文章: 648
不關或廢死都可以啊~就換成鞭刑啊!!! 依罪狀輕重來鞭啊!!! 暗!!!
__________________
When you need me but do not want me
then I must stay.

When you want me but no longer need me
then I have to go.
舊 2012-06-09, 09:0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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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ctinks離線中  
sam1302
Regular Member
 
sam1302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安樂居
文章: 86
先來個7年以上(不准假釋).

第一時間凍結名下所有帳戶財產.
__________________

家人健康,幸福快樂,無憂無慮,隨心所欲
舊 2012-06-09, 09:13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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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1302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musicoma
重點是這句吧
有這個但書就不必期待了

那個但書我是怎麼看怎麼怪..
被害人都致死了還要怎樣去和加害人和解....
除非是...
要加害人"去"和被害人和解?
這樣也不錯啦...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06-09, 10:03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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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lightwing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2/7147032.shtml

酒駕害命刑責將大幅提高,連日來法務部經討論後,決定將現行1至7年的刑責,提高為3至10 年徒刑。換言之,只要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最低刑責就是3年起跳,最重可判10年,且不得緩刑,更不可能有易科罰金,一旦判刑確定,必須入監服刑。

法務部將在近日修正草案定稿後,陳報行政院審議,由於立院本會期將屆,延會與否尚在討論,是否趕得上立法院本會期,目前不得而知。

法務部討論後獲致的共識,決定將單純酒醉駕車的行為(超過0.55毫克),維持為2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刪除拘役、罰金部分。換言之,未來只要酒駕,刑責至少是有期徒刑起跳,即2個月以上徒刑。

至於在加重結果犯的酒駕致重傷和致死刑責部分,酒駕致重傷從現行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修正為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酒駕因而致人於死部分,則從1年以上、7年以下,大幅提高到3年以上、10...

因為酒駕保險公司也不會賠
那麼態度很爛的肇事者連一毛都不想給的處理辦法是?
感覺政府很爛
只會收稅金卻不會保障人民的權利

此文章於 2012-06-09 11:13 AM 被 notee 編輯.
舊 2012-06-09, 11:11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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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一片火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這個違法亂紀部什麼時候才要依法執行死刑?
舊 2012-06-09, 12:27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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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火海離線中  
manticorejr.
Major Member
 
manticorej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Wink

引用:
作者EAC212
那個但書我是怎麼看怎麼怪..
被害人都致死了還要怎樣去和加害人和解....
除非是...
要加害人"去"和被害人和解?
這樣也不錯啦...


可能少加了兩個字吧。

除非酒駕加害人積極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獲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且法官在酌減刑度後,宣告刑度在2年以下,才有緩刑的可能。





把家屬這兩個字加進去即可。


不過,話說回來,若酒駕致死的加害人是個黑道大哥,隨便丟個50萬就要與被害者家屬談和解,那被害人的家屬礙於黑道大哥的***威之下,是不是只能默默接受和解呢?

不和解,受害者家屬往後的日子都要日日活在恐懼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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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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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2-06-09 12:41 P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舊 2012-06-09, 12:39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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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ticorej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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