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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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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您當時所屬公司應該不知情,所以「外包」一辭應該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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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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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有可能沒簽合約嗎?
假設沒有,又不是員工,這樣看起來就蠻單純的(員工的話就無法簡單的判斷) 如果對方給你的款項還有保留記錄的話(金額不大,沒契約下要說買斷的話、力度不夠) 看來A公司有內賊阿 其實如果B公司無法提出買斷契約(擁有所有權力包含修改) 也沒有競業契約(約定此程式不得交由同業使用) (我還是很懷疑可能都沒任何契約嗎???如果你當初有口頭約定買斷又不小心被錄了音就慘囉) 實在看不出你哪裡會輸 不過防人之心不可無啦,這時代有錢有權是老大 建議你之前的資料能整理出來的就整理出來 現在開始的所有接觸對話、不管是A還是B都要錄音存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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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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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沒跟你討論如何應對?
先問問他們如何處理 B公司會玩的招 以後你不幫A公司做,做同領域的東西 也可能會這樣弄你..... 有合約或口頭約定都要小心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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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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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考慮先去註冊專利阿
(這能註冊嗎 )你的程式碼已經流出去了 哪天被註冊掉了,你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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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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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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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約的話這點非常有利
雖然不懂法律, 但以前在小公司上班時 有個老闆老是想到什麼就發契約要員工簽 所以在商界中契約是非常重要的 以前新生高弊案不是有個公務員涉案 法院不是認定E-mail往來只能當做參考而不能當成實證 所以我認為只要請"好"律師, 勝算應該不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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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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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已經什麼都沒了 只剩死薪水 現在別被賣掉衝康就很萬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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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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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找個律師諮詢比較好
到時候上法院要舉證不一樣地方 提出給A公司的程式碼不也就又被對方抄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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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彰化
文章: 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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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想知道程式碼怎麼流出去的?
若是對程式進行逆向工程,可不可以反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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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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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初B公司的老闆是我同事的好友,是我同事引薦我的,所以有一定的信任, 那時B公司還只是不到10人的小公司,一切作業從簡,而我又表明想逃稅, 所以就沒留記錄,然後錢都拿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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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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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體外包訴訟請益
我的想法 比較特別
當你 從B公司轉賣到A公司的 程式 多少會經過變更 就是你自己的程式設計變更 基本上B公司 就無法從這點告你侵權 有變更的東西哪能還想有專利保護? 還有對方沒簽約 哪能就依此來告你侵權 這點對他們不利 程式的東西 可不可以申請專利 我是不清楚? 建議你可以問政府相關單位 還是義務律師 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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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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