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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
Senior Member
 
herry_j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mask
文章: 1,069
遊民
那些不定時炸彈

更恐怖吧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2-05-14, 09:31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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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離線中  
richard_wu
Power Member
 
richard_wu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506
引用:
作者電子庫房
講講而已啦……現在很多馬動不動就說要自殺….ㄠㄠ看可不可以不用退學

這種退學剛好而已啦……還沒抓去關呢



有續集耶


潑糞生被退學 離家揚言自殺



〔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劉慶侯、吳岳修/台北報導〕台北市私立強恕高中曾姓、陳姓學生對街友潑糞還錄影上傳網路,校方昨天緊急召開學生事務會議,決議祭出校規最重的退學處分。曾生不滿遭退學,抱怨:「為什麼媒體一直搞我…。」揚言自殺後離家。警方深夜接獲家屬報案,正漏夜啟動緊急查詢和定位系統,追蹤他的下落。

強恕校長蔡秋河表示,學生行為脫序、毀損校譽,發生此事相當遺憾,對社會深感歉意,也認為高三學生年紀已經不小,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期盼學生能深切反省檢討,彌補過錯。校方今天將正式發出處分書通知學生及家長,若有異議,可在二十天內提出申覆。此外,另名紀姓學生前天也到案說明,經查確認潑糞影片的掌鏡者為另名校外成年人,紀生僅是好奇在場圍觀,且曾出言制止,因此不予處分。

學校做出處分後,二十二歲的曾生向母親抱怨說他已出面道歉,但不僅被學校開除、同學嘲笑,媒體還一直譏嘲他,他覺得備感壓力,向母親怒喊:「我不要活了!」隨即跑出去。

曾母打電話給兒子,對方不接,懇請學校教官介入勸說,教官打給曾生時,曾生仍是氣餒又憤怒地表示不想活了。

家屬於晚間近十一點向北市警萬華分局報案,漢中派出所所長一度撥通曾生行動電話,表明自己身分,並且希望曾生能夠冷靜,但電話另一端靜默了一會兒,隨後切斷電話。

警方擔心曾生若不只是鬧意氣,而是真的一時情緒激動想不開,會有不測,因此再往上向台北市警察局緊急通報,要求電信單位協助搜索定位曾生位置,相關作業正進行中。
 
舊 2012-05-14, 09:3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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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_wu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老實說,我不可能去欺負弱勢,事情發生當下我就會覺得不妥而停止,學生時期也是,同儕
之間偶有欺負弱小的情況,我也會適時阻止,不過要看對方值不值得我出聲。

我不是說你會去做這種事情(潑糞水),你本來就知道不對我怎麼會認定你會做?

(雖然說我看過很多人都知道甚麼事不對,但就是會去做)

我的意思是說,假設你碰到一件因你造成的錯誤,你會怎麼處理?小的不算,我說的是大的

我告訴你好了,假設是你不小心開車撞死人,我敢跟你保證,你當下的反應,就算是誠心的

家屬都會認定你沒有誠意、你是故意的、你是有問題、你只是想要明哲保身

所以我說,今天這種事情如果是你,你的水準也差不了多少,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說他們的態度如何?因為你站在道德的高度怎麼看他們你都覺得它們有鬼罷了

此文章於 2012-05-14 09:35 AM 被 limaike 編輯.
舊 2012-05-14, 09:34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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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a8628
Golden Member
 
a862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文章: 3,187
去吧~~ 到時78區鄉民一定去捻香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舊 2012-05-14, 09:34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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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離線中  
d61
*停權中*
 
d6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7
您的住址: 流浪ing
文章: 55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我是這樣覺得啦....傷害的對象是誰,就要向誰道歉,而不是不相干的第三者,不然只是
為了明哲保身,而不是誠心認錯。


說好不再提無尾熊愛大樹的...

此文章於 2012-05-14 09:37 AM 被 d61 編輯.
舊 2012-05-14, 09:3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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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1離線中  
hsinyic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742
引用:
作者銀色戰車鎮魂曲
有個廢渣說要去自殺耶


如果真的自殺
鄉民們馬上改砲:媒體殺人
舊 2012-05-14, 09:40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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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2離線中  
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limaike
我不是說你會去做這種事情(潑糞水),你本來就知道不對我怎麼會認定你會做?

(雖然說我看過很多人都知道甚麼事不對,但就是會去做)

我的意思是說,假設你碰到一件因你造成的錯誤,你會怎麼處理?小的不算,我說的是大的

我告訴你好了,假設是你不小心開車撞死人,我敢跟你保證,你當下的反應,就算是誠心的

家屬都會認定你沒有誠意、你是故意的、你是有問題、你只是想要明哲保身

所以我說,今天這種事情如果是你,你的水準也差不了多少,就是這個意思

所以你說他們的態度如何?因為你站在道德的高度怎麼看他們你都覺得它們有鬼罷了


我的道理很簡單,對不起誰就跟誰道歉,如此而已。

如果對方沒收到,那道歉有甚麼意義? 對不起社會? 對不起記者? 搞不清楚對象。

此文章於 2012-05-14 09:43 AM 被 Quaker2002 編輯.
舊 2012-05-14, 09:42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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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引用:
作者limaike
我覺得整件事都被媒體搞得太大

但這件事情,不過就是小朋友惡作劇,這種事情,全台灣每天都在發生

趕快罰一罰,如果遊民想要告,趕快告一告(雖然我聽說沒有遊民想告),然後罰錢了事

這件事情就結束了,你以為這樣就要被關起來嗎?

Makiyo 一定最後就是和解然後緩刑,那你覺得這件事情還會怎麼處理?

說要重罰嗎?怎麼罰請告訴我,哪條法律可以判這兩個小鬼重刑?

還是你要說這兩個小鬼今天幹小的明天就會幹大的?那我是不是說你闖紅燈明天就會在馬路上超速?

算了啦,搞這麼大要幹嘛,如果說今天警察沒把人找來問,也不罰錢,甚至家裡讓這件事情船過水無痕,大家要罵盡量罵

但現在人都出來道歉了,不管是不是有誠意,都已經做到最起碼的道歉,你以為社會有更高的標準嗎?沒有啦,過幾天大家都忘了

小朋友惡作劇?

22歲還可以稱之為小朋友?法律上已經是成年人,他犯任何事要自己負責,父母已沒有連帶責任

只不過很好奇,為何22還在念高中?
舊 2012-05-14, 09:43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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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not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引用:
作者herry_jo
遊民
那些不定時炸彈

更恐怖吧

遊民又沒惹到誰
我是覺得還好
炸彈?
難道國外那些炸彈客都是遊民幹的?
舊 2012-05-14, 09:43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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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ee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我的原則很簡單,對不起誰就跟誰道歉,如此而已。

如果對方沒收到,那道歉有甚麼意義? 對不起社會? 對不起記者? 搞不清楚對象。

有的鄉民會告訴你他就是要那個道歉

不信的話,自己去 PTT 看吧

後來我覺得,我只是想跟你說:不要太入戲

演太好了,不要被他們牽著鼻子走,就這樣

引用:
作者sclee
小朋友惡作劇?

22歲還可以稱之為小朋友?法律上已經是成年人,他犯任何事要自己負責,父母已沒有連帶責任

只不過很好奇,為何22還在念高中?

喔不好意思,對我來說那還算是小朋友啦
舊 2012-05-14, 09:4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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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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