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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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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門公司的警衛
他們老闆把她們的所得申報全都故意多報10多萬 向勞工局,國稅局詢問只回答沒有法條可以處罰 因為資方可以說他報錯了然後重報 你要申訴還要自行舉證薪資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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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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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人從早拼到晚,也是崩潰中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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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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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就是悲哀的地方,長期壓榨勞工權益所得來的虛假競爭力, 也越來越拼不過其他國家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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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您的住址: TPE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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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 台灣人就是愛面子
要這樣做又怕被人講話 這麼在意別人眼光過的不是會很痛苦嗎 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何不大方的承認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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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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