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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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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有7筆土地、10筆建物 又還要再借4千多萬買房 買這麼多房子要幹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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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您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文章: 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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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炒房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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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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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單的說,證交稅對經常進出的廣大散戶不利(賺錢的少、虧錢的人多,且無論賺賠都須繳付),證所稅則對獲利豐碩的大戶財團或公司大股東等極為不利。觀之這些和之前發表強烈反對開徵證所稅的是盡是財閥老闆大戶身分,即可了然於胸。
2.以往徵收證所稅之擬議或實施皆告失敗,主因除了人頭戶問題外,大戶的強力干擾抵制(例如在股市摜壓使之崩跌,藉以逼迫政府讓步等)亦屬關鍵;也因此才有證交稅的開徵(立法意旨就明文表示是替代證所稅)。 3.個人認為基於「有所得、有納稅」的理念,當然應開徵證所稅並停徵形同惡稅的證交稅。而為了杜絕以人頭戶避稅,不應再有所謂「免稅額」;可仿綜所稅方式以分級、分比率課稅,俾避免�**苭H往稽徵證所稅的失敗覆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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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0
文章: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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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這個就是親民黨的版本,如果是這版本,大家都會支持的 ![]() 問題是政府不願意放棄證交稅,不肯減免。 證券法的立法意旨也沒有什麼公平正義,只有為發展國民經濟,並保障投資。 要公平正義,為什麼不去做財產交易所得稅和空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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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台中/大里區
文章: 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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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 因為政治及重大決策正是財富頂端那撮人把持的! ![]() 要做出危害自己利基的政策,正常是 "沒有期待可能性" 的事啊。 ![]() P.S: 現在還有 X民黨嗎?我以前都稱它是 "欺民黨"、"投機性格術仔黨"... 不過在下目前最討厭的是那 "挺貪黨",說啥它們比較沒錢...所以難免會貪污。呸,還合理化咧!! 試想,若是沒了清廉、公正和誠信等核心價值的爛黨,我們還能期待它幹什麼?!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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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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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還沒看過官員拿石頭砸自己腳的 快去查查她買那些地段 這是在報明牌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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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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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爛股市後 資金會流到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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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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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三審有罪定讞 取消禮遇4600萬元
中央廣播電台作者: 呂欣憓 | 中央廣播電台 – 2010年11月11日 下午6:46 扁家4大弊案,最高法院判決龍潭購地、前101董事長陳敏薰給款部分判刑定讞。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在龍潭案各被判刑11年,陳敏薰給款部分各被判刑8年。 根據「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卸任總統副總統如果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將停止禮遇,因此陳水扁所享有的每個月新台幣25萬元禮遇金,國家每年提供處理事務人員、司機、辦公室及各項事務等費用,統統取消。根據法律,陳水扁可以享有的禮遇有8年,由於他已經卸任2年半,第三年的600萬事務費減半,加上接下來5年每年500萬元的事務費,共約2800萬元,加上每個月25萬元禮遇金乘以66個月,總共約4450萬元。此外,由於立法院日前修改禮遇條例,卸任正副元首貪污罪一審判決有罪就暫停禮遇,因此陳水扁的禮遇金以及事務費被暫時凍結,現在三審有罪定讞,這筆約150萬的金額,也將繳回國庫。 另外,國家供應的保健醫療和安全護衛8至12人,也統統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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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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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所稅是一個更混帳的東西
期貨本質是避險及零合的 弄一個期所稅只會把期貨市場搞得更亂七八糟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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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文章: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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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立委賴士葆的版本才更棒,有錢人才會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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