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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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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一勞永逸,酒駕肇事致死者,除唯一死刑外,應連帶民事賠償責任,無財產者,由直系旁系血親負責償還,並禁止拋棄繼承。酒駕者不只想想對方,也想想自己家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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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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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唯一死刑,一個月內執行完畢~~~怎麼一堆人腦袋不清楚,這才是解決酒駕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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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閃亮亮的永和*~
文章: 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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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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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打狗熊
文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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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更一勞永逸,酒駕肇事致死者,除唯一死刑外,應連帶民事賠償責任,無財產者,由直系旁系血親負責償還,並禁止拋棄繼承。酒駕者不只想想對方,也想想自己家人吧。 我想這位大大會這樣說不是沒有原因的 就我朋友的經驗 他外婆被酒駕駕駛撞死 ![]() 要求賠償卻所求無門(一毛都要不到 ![]() 就是因為那位駕駛早就在要求賠償之前 早把自己名下的財產都轉移到其它名下 ![]() 事後發現那位駕駛已經前科累累(酒駕) 而且後來還是繼續酒駕...沒在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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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看第一張圖是在高雄的哪棟大樓裡 ![]() ![]() 第二張應該不用猜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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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您的住址: 高打狗熊
文章: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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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
也可以專為酒駕者立法(酒駕強制險?) 只要有酒駕記錄 要求強制車上配備此裝置 且裝置費用由酒駕者負擔 這不就一舉兩得 ![]() 還能提供更多工作機會 ![]() 且借用他人車輛造成事故加重刑責 駕駛與車主連帶受罰 這樣看還有哪位友人敢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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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看第一張圖是在高雄的哪棟大樓裡 ![]() ![]() 第二張應該不用猜了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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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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硃連九族的做法.. 那歸類為私人復仇的部分好不好? 司法行為要針對犯案人的.
老實說會酒駕的人根本不會想到家人, 這裡講的是比例問題, 況且家人想阻止也來不及. 抓到酒駕就重重的罰, 如果沒錢就關起來勞改, 把罰款轉換為服役. 我知道有些家屬是單純想要討一點補償, 所以跟地下錢莊一樣想要父債子還的方式. 但只是想要拿得到錢, 我總覺得不太對, 應該要把仇恨集中宣洩到酒駕的那個人身上就好. 但我不反對連車同罰, 因為上車時就知道駕駛已經喝了, 想阻止都還來得及. 呵呵, 我雖然不贊同父債子還等連累的方式, 但不反對直接把私刑加諸於酒駕者身上. 酒駕犯案者罔顧他人性命, 沒資格被當作一個人看待. 此文章於 2012-05-04 07:13 AM 被 Earstorm-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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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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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有爭議
酒醉不承認,硬要開車,不願意交出駕駛 或者當初的駕駛人喝醉了,同車的可能沒駕照或者不會開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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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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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這沒什麼好爭議的, 可以不上車打電話給家人載或叫計程車. 怕花錢而上酒駕車, 那就更沒爭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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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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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樣,至少比禁止辣妹酒促來得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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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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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說抓到就唯一死刑阿 不然不會有更有效的遏止方式 不過我們在這邊喊爽的也沒用 為什麼都沒看到立委出來支持修改酒駕肇事責任? 因為替酒駕者關說是立委的重要選民服務項目之一 把法條訂死了, 立委要插手就會變得困難 搞不好他自己的助理就是整天在跑攤應酬酒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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