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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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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幹的好 雖然說這麼多年來只為了這點錢跑流程才要回來,期間的時間精神以及和對方聯繫上 的時間成本根本不划算,但能這樣討回來也算出了一口氣,給對方個教訓(雖然不是 他本人還的啦 )不過話說回來您當年是在無憑無據的狀態下來能討回這筆錢還真厲害 PS:我是建議樓主若無法真的釋懷就跑程序讓對方付出代價,因為對你來說這已經不是錢的問題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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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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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算放高利貸嗎?還是算不當得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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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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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借6000,一周後還9000,五成利息,這樣沒被法院視為高利貸不予支持就已經不錯了... 詳見民法204∼207... 此文章於 2012-03-30 11:10 AM 被 carag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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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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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條來看,是最多拿三成,上了法院,法官不見得會判給三成
另外法規是說,報酬沒談攏前,可以行使留置權, 但若東西都已經還給失主了,是否還能上法院要求對方支付報酬, 這部份可能也有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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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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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日行一善了,還一直去想那三成報酬。
要求對方請一杯星巴克,順便把自己的不滿講清楚,然後放下吧! 有一日老和尚帶著小和尚要渡河去,走到岸邊看見一女子, 老和尚看女子躊躇不前,便問那女子是否要渡河? 女子回答要渡河但是河水高漲無法渡河。 老和尚便背著女子過河,到了對岸把女子放下後, 便與小和尚繼續旅程。 數日後,小和尚忍不住問老和尚說: 師父,出家人是不近女色的,那日您為何背著女子過河呢? 老和尚聽了哈哈大笑說: 那日過河後我便將女子放下了, 你還把女子背在身上啊!放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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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BUXTON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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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要是對方拒絕呢? 失主OS:我就是連一罐養樂多也不想請,不行嗎? 我覺得要嗎就是徹底撕破臉,要三成報酬堅持到底,要不就是什麼都不要,忘了這件事,各走各的陽關道,省得又被失主裝肖尾或是被失主用言語嘲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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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team,one goal,one dream. One thing, one quest, one ring. 光與影的每一天(2016熱鬪甲子園主題曲) 《直到世界的盡頭》 【加班費跟鬼一樣】 『瘋狂』就像是「地心引力」,有時候只需要輕輕的推一下就夠了。 在七嘴八舌異言堂討論政治就像是『野火燎原』,有時候只需要政治魔人輕輕的帶一下風向就夠了。 〝最高的法律是良心〞【悲慘世界】 Roy.Halladay R.I.P (1977~2017) 此文章於 2012-03-30 11:35 AM 被 manticorejr.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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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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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播出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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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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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關於 三成報酬法 文有點長
引用:
話說 當年他借錢 他自己條件開這樣的 還掛保證要還我 隔那麼多年 也滾出的利息 法定利率 一般來說 也超過4.5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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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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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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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被拒絕,那就記得對方一開始曾經有過的謝意,繼續過日子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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