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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就算真的開5億,建商不想拿這麼多錢就可以請政府搶?
難怪我們喜歡搞代工
搶自己人搶習慣了
     
      

此文章於 2012-03-29 11:26 AM 被 forumuse 編輯.
舊 2012-03-29, 11:17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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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umuse離線中  
瀟湘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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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夜雨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
請不要被藍媒報紙誤導
那是台北市政府規定,居民要反對都更
理由一定要是對金額有意見,不能用我喜歡現在這個家之類的
王家只好被迫開高價讓建商知難而退
 
舊 2012-03-29, 11:24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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瀟湘夜雨離線中  
qaton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6
斷章取義是奸人為了要欺騙蠢人幹的...
舊 2012-03-29, 11:3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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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tony離線中  
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那個法條應該是要用在: 國家建設/公安建設/公共建設/危機處理...
舊 2012-03-29, 11:33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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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起司頭棕褲褲
*停權中*
 
起司頭棕褲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引用:
作者lightwing
開高價在法院卻是被認為同意參加都更
只是價錢還要談

不參加都更就一開始表示反對參加就好了...

您的說法比較正確
建商也沒有知難而退這種事
不過即使每次會議都參加並一再表示反對、拒賣
其他戶都同意後
法律就會保障他們嗎?
舊 2012-03-29, 11:35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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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離線中  
無敵大帥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1
文章: 96
引用:
作者capitalm
Lag....

現在的惡法規定就是,一旦土地被圈進都更範圍
地主沒有合法程序可以拒絕
唯一的方式就是提出天價拖延程序
看能不能讓建商知難而退
只是這次的建商背後有市府撐腰,所以有恃無恐



對∼∼∼這才是重點,不是屋主想賣多少
舊 2012-03-29, 11:37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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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敵大帥哥離線中  
forvaio
Advance Member
 
forvai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身處無限車殼地獄 T_T
文章: 473
引用:
作者lightwing
不參加都更就一開始表示反對參加就好了...

來了就表示同意,
不來就表示不反對......
兩樣選一樣....
舊 2012-03-29, 11:41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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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vaio離線中  
lyu0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發文有經過腦袋思考嗎?

明講了就是不想賣所以才提高價阿!
不然我家賣十億也可以
舊 2012-03-29, 11:4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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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u0002離線中  
AndyCand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引用:
作者lightwing
開高價在法院卻是被認為同意參加都更
只是價錢還要談

不參加都更就一開始表示反對參加就好了...

要先懂得怎麼反對,才能正確地反對...

人間異語:念建築的 也保不住家
2012年 03月23日

Q:市府強硬表明,隨時會拆你家,為何會走上今天這種局面?
A:幾年前,建商開始找我爸跟大伯談都更,那時都更很新,我剛從淡江建築研究所畢業也不懂,只知有強制性。我們家世居在此上百年,僅剩23跟25坪兩間透天厝,爸跟大伯從頭到尾都跟建商明確表明「不願合建」。我們以為跟建商講就好,根本不知要寄存證信函給都更處。
過一兩年,市府來公文說,全案已核定,原來建商找到多數人同意都更,我們兩家被畫進都更範圍。我們不要,市府說,劃定權在實施者手上,有問題去跟實施者說,他們願意變更範圍,就可以變更,但市府沒權力要求實施者變更,而市府可代實施者拆除,導致今天無解的局面。

Q:你念建築都搞不清楚都更?
A:都更很實務,很多要實際調查才知道。像我在大建築事務所工作,很懂建築法規跟都更的都是在建築界打滾數十年的資深主管,要不是我是受災戶,也無法弄懂這些法條。可是當我努力找資料,搞懂建築法規,我們確實不用被強制都更時,市府已發文要拆我家。


法官判輸沒給解釋
都更這場仗很難打,像市府只管核定,程序的不正義及侵害人民居住權,都不管。建商拿到建照,就可以預售,還有爭議,房子就被賣掉了。
我們曾告上行政法院,要劃定都更範圍的說法,但法官接受建商證詞,說我家畸零地,沒建築線,日後不能改建,但我最近研究發現我家有建築線可以改建,土地尺寸問題也有北市畸零地使用規則可解套。即使我被判輸,《憲法》保障我居住權,法官不支持也該給解釋,但完全沒有,我們的人權在哪?

Q:市府跟建商說你們不搬,是價錢談不攏?
A:建商曾提權利變換,房子加車位7千多萬,我們可以拿錢離開,我們不要,市府來公文說,如果對這價值有異議,要提,大伯才會提,根據100%權利變換我們兩家的價值,但大伯一開頭就寫明不願合建,結果被說成我們要2億。建商鋪天蓋地買****,形容我們是貪婪的釘子戶,都是為了錢,這種說詞抓住大眾心理,很有威力,再談家對我們的意義,也沒用了。
其實都更範圍40戶,只有我們兩家是透天,產權獨立,又在旁邊,完全可以排除,只要建商重新設計,馬上能施工,完全不影響消防跟交通等公共利益,只影響建商賺的容積。2月營建署輔導會議也曾說,建商如果願意更改事業計劃,變更不是不可能,但建商就是不願意。

怪手已來隨時被拆
後面大怪手已朝著我們家,面對家隨時會被拆,我很怕。但只能用自己專業繼續研究,看還有什麼路可走。我仍會上訴,蒐集都更案例打釋憲官司。這幾晚,父母睡一下就醒,憤怒到要以死抗爭。我說,不用這樣,他們來拆,我們就讓警察抬出去,讓支援我們的人記錄這一切,看國家公權力如何對付奉公守法、乖乖繳稅的國民。即使最後家被拆,我還是會繼續抗爭、做該做的事,因我們堅持的是對的,也沒危害別人。如果社會接受這種事發生,那下個無法守護家的人可能就會是你。
舊 2012-03-29, 11:49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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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Candy離線中  
wills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今天拆王家,明天拆你家。』
我早就說了
酒駕者,各各都建議車裂
這世上,貴族>平民>奴隸
舊 2012-03-29, 11:49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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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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