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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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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建商不是貪更多?? 買賣做不成就算了,一定要搶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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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台南市
文章: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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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敢把什麼豪華農舍給拆了,那我就相信這個魄力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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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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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單罵市長一人,因為這法案不是他主導的.... ![]() 有問題的是當初通過這法案的議員(委員)吧! 另~我這幾天有聽飛碟午餐找市府、該戶王家以及建商三方說法...,我也是傾向您的 說法覺得這法條有問題,但後來聽到市府都更處的處長在接受訪問時,有談到最高行 政法院已經"定讞"等等...的相關事情,如果這法律案已經"定讞"了,又其實這法條是很 有問題的,為什麼當時沒有聲請大法官解釋,這是我比較不解的地方。 倒是今天的飛碟晚餐主持人點出另一點,現行法規有課徵空地稅的規定,但是是下放到 各地方政府自行實施,為啥新北市與台北市不用課徵空地稅?這問題攤在陽光下問應該 可以打死一狗票官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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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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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預售屋已經賣掉了,沒蓋成的話會有違約的問題要賠償,再加上如果少了王家那一塊 的話整個土地面積相形之下就不完整了,該棟房子的市值也就因此而降低,變得要少賺又 要賠錢... 本來昨天聽飛碟午餐都更處的官員說是可以不用畫入王家而依舊可以執行的,主持人本來 今天要在問建商為什麼之前對答時說是法令規定沒辦法不將王家納入,誰知道今天早上就 把該2戶給拆掉了 ![]() 今天反而讓我聽到一句很經典的話... 「中午時間吃什麼大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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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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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言簡意繁,你把都更懶人包的大意都打出來了!GJ! 最靠邊,獨棟透天的王家根本不需要也沒那個義務去參加都更,純粹是因為倒楣, 住在一堆貪婪的鄰居旁邊,結果被政府、建商和鄰居聯手設局陷害, 法院再補上最後一刀! 整個過程就是:強姦不怕人在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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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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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也有建商來談過,但是分的很不公平,最後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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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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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會 你肛門會痛嗎? 我同意王家有權利也有理由拒絕 但法律訂了政府就該執行 去保護多數人的利益 這種東西不就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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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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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多數決的基本精神之一就是不能以多數決的方式侵害少數人的權利 台灣明明就是民主國家,卻還有不少人認為所謂「公眾利益」「多數利益」是可以拿來做為迫害他人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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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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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更奇怪為啥不申請釋憲~如果這是台灣民主國家的精神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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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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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服從多數不是這樣用的.... 100個流浪漢擠去你家住你要不要? 肯定是多數人的利益嘛. 你要挺身支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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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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