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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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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黑龍繞桌 假腥腥 大家又不是不知道你 這種借刀殺人的鳥招,就別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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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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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麼了解我啊(笑?)知音是嗎? 可你誰啊?我跟你一點都不熟吧? 站長要怎麼處理這件事,他自己會決定 從來就不是這裡的誰誰誰說了算, 他的帳號現在也活得好好的不是? 我對此也沒什麼意見呀 只是,該備份的內容我也都備份了 那篇文章內容的不雅程度,誰看了都覺得不舒服 該員堅持不道歉,身為當事人的我, 希望至少把那幾篇不當發言屏蔽, 盡量不要再節外生枝,如此而已 ![]() 我自己都覺得陽光走路很討厭,我幹嘛跟他做同樣的事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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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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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恩,我修正一下,批評人不能帶髒字,可以接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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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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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怎麼會跟你做同樣的事呢 不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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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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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我自己,他?至於硬凹輸了要告的沒告跑去告鄉民想賺和解金? 這種事你得問他(如果你問得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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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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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他不好,也不一定完全是他父母親的問題,家庭教育只是一部份。 否則就不會相同父母的小孩有當官有當賊的,你說是吧。 但是你貼圖中的說法---如果不是你的問題,那就是你父母的問題了... ![]() ![]() 卻已經咬定他或他父母有問題了。 這樣你還凹得下去,真不是普通人。 另外,我認為其他人也不是唯恐天下不亂,故意搧風點火,要你去告。 或許大家想知道,以我國司法的觀點,先言詞對對方父母不敬引起爭端較嚴重,還是在網路上以國罵謾罵較嚴重,如此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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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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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還是不能接受。 吵架是他們倆個人的事,要批評也是互相批評對方。 不帶髒字批評對方父母,反而比用髒字批評對方更不可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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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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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您是說有人沒用髒話批評別人父母? 那我瞭了,請繼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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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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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針對你所謂--批評人不能帶髒字,這一句話來回應。 F開頭的網友在父母被提及後,以髒得不能再髒的言詞辱罵r開頭網友之父母,這誰都看得很清楚吧,你這段回文似乎回得有點無厘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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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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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他壓根沒想要告 以為轉個彎罵人父母沒事 我覺得站長應該中立 別老是讓人玩過頭,前車有鑑 讓大家看看ruinousdeity如何操弄下去 這樣才不會有人想利用站長 另一方面,才不會有人看不起站長 ov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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