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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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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為什麼我要交發票給公司~
		
	 你換個方向想能這樣報帳是個幸福 像我沒遇過這種福利的 偏偏我對個1.2百張 都不會中獎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 |||||||
|  2012-03-03, 05:54 AM
			
			
	#21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0
					
				 | 你可以離職   | ||
|  2012-03-03, 06:13 AM
			
			
	#22 |   | 
|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9 
					文章: 63
					
				 | 引用: 
 1.有統編的不能對獎 2.若是採電子計算機發票重覆列印,其中一式沒統編去對獎時,算詐欺罪.... 引用: 
 發票每二個月(一期)要申報一次,所以原則上不能跨月,真的不小心跨月了,也不能跨期 報完帳了才拿到前幾個月的發票,會計沒拒收的話,國稅局會找上門的 | ||
|  2012-03-03, 07:29 AM
			
			
	#23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 對了那麼多年發票 中獎total不超過2000  | 
|  2012-03-03, 08:11 AM
			
			
	#24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 引用: 
 光要店家重開就有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了  .... 引用: 
 這不是馬不馬虎的問題,公司用有問題的發票逃漏稅,被查到時提供發票的人搞不好也會有事,拿了發票對不對是個人自由(對了也不見得就代表這個人的格局如何  ),但以此合理化逃漏稅和利用權勢強迫他人行無義務之事就有待商確了    ....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  2012-03-03, 08:14 AM
			
			
	#25 |   | 
|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48
					
				 | 很多公司都這樣啊。 不爽別作,難道你換公司面試時會開口問這種問題嗎?  | 
|  2012-03-03, 08:16 AM
			
			
	#26 |   | 
|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 夠黑了嗎,還不夠    有聽我朋友說過 錢先匯進你的戶頭,然後要你再繳回去的...  | 
|  2012-03-03, 08:19 AM
			
			
	#27 |   | 
|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 引用: 
 您說的我接受。 我多半是接個案非上班族 跟人議價 都是比手指 那價錢 都是稅外 (聘請我的要幫我繳稅) 甚至一二十年下來 都有交情 都拿我當人頭 以薪資給付 抵稅額。 忘了哪一年到美國打工 還要提出銀行存款證明 對方把銀行 本票存進我戶頭 (技術上叫過水 ) 以便簽證提出資產證明的。 所以我會說馬虎點類的話  一切只為流程  辦事方便。 包涵哈  | |
|  2012-03-03, 08:41 AM
			
			
	#28 |   | 
|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109
					
				 | 引用: 
 哇~~我曾經每兩個月發票都超過180張,連三期六個月一張也沒中,這樣是不是本人雖到爆??唉~~~~~~  | |
|  2012-03-03, 09:18 AM
			
			
	#29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 引用: 
 至少政府的統一發票 中獎比較像真的 號碼是流水號,要作假比較難 | |
|  2012-03-03, 09:52 AM
			
			
	#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