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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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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敢說的真像: 有人恐怕沒錢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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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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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相信 反對師大夜市的居民中沒人跟市府關係良好 不然幾隻小百姓去檢舉 市府跟捷運局根本不會有這種大動作,稽查拆除換招牌 其他地方想要一樣的"執行能力" 請先跟攤販民代黑道角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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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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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選擇性執法也是一種特權, 如果今天台北市政府說分二年全市執行此政策, 師大商圈是第一個執行的,我想大部分人都會支持, 但是幾十年前的法律,幾十年來都沒有執行, 突然只有對特定區域執行,只是掩蓋市府的無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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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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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
法律睜一隻眼瞎一隻眼的前提下,不取締 但是問題就是出在人的貪、得寸進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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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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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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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很討厭那各鳥人,不過這次我認同他 畢竟一開始得先讓他好好幹, 日後如果真的變成選擇性執法, 就輪到我們好好幹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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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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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已經說過像水準書局可以不用走, 同樣都違反土地分區使用, 已經是選擇性執法了, 我是贊成要做的話就全面徹底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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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7
文章: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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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我罵他鳥人 很多大官都以為自己官大學問大,喜歡跳過法律去幹 但是我們這些小卒子真的對著這種有背景的大官對著幹,明著來根本沒用 看過太多官官相護的案例 所以我就先等他幹 等到他趕走足夠的師大商圈的人,卻搞選擇性執法, 就一次順勢把反抗的浪潮推向他,順便打他一各不公不義的罪名 一次擺平他 ![]() ![]() ![]() ![]() 靠!我覺得我好像天橋底下說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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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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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不是他的問題, 是背後一個李姓議員在推動的, 前年選舉他拉票時說這裡是他的責任里, 但是他在龍泉古風票數很低,古莊也不理想, 所以他就結合以古莊為主的自救會來固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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