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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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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埔遠化投票只給2小時? 引抗議
〔記者黃美珠/新埔報導〕新竹縣新埔遠東化纖員工指控資方投票日只給兩小時公假,涉嫌妨害投票,昨經勞動黨新竹縣議員高偉凱、該黨榮譽主席羅美文緊急發動抗議,資方決定外縣市員工可請公假、找人代班返鄉投票,代班或上班者,依實際上班時數報支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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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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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打電話去勞工處詢問
基本上 公司任意更改正常班至假日.亂調工作時間等等.只要員工同意不反對都可以 這個當大家都沒意見時 我看少數的只有消極面對或是申訴了 至於有無妨礙投票.因為時間點未到.屬於未發生 只能口頭告知公司 工資2倍問題 舉例 A:月薪1萬8/30天=600日薪 B:國定假日有去+600 就等於A+B=2 這樣以本公司來說 跟平常假日上班並無不同 至於新聞上說的 無論實施何種工時制度,若當日為正常工作日,對具有投票權的勞工均應給予1天休假,讓民眾行使憲法賦予的選舉權。 陳業鑫表示,若雇主因業務需要,在不妨礙勞工投票情形下,可徵得勞工同意在投票日工作,但應就勞工回戶籍地投票路程遠近,給予合理時間讓勞工往返投票。 勞工局科長梁蒼淇說,當天工作者,經過勞資協議後,應給予1天補假或換取加倍工資。不過無投票權及選舉當日為休息日的民眾,則不得請求給假或補假 全文網址: 投票日上班 可補假或工資加倍 | 大台北 | 地方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6...l#ixzz1jD3ZhBAF Power By udn.com 指的是公司正職員工 其他的並不適用喔.看契約書 外勞工作超時這就是外勞自己去申訴(如果外勞不滿的話) 此文章於 2012-01-12 11:17 AM 被 dogcccrrrwhh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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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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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水果的爆料區↓↓↓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report/ 看老闆到時候怎麼跟攝影機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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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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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扯.... 什麼屁都是勞資協議就OK...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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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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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勞工處講的也對阿!! 還沒發生的問題 公司也只是口頭說~~換句話說也會隨時變卦 不過本公司常常變來變去的 舉例~~ 常常有人問我 今天要不要加班阿~~我都麻說照上禮拜阿 不過通常都是上班時數過半才說要加班或是不用加班 不過有幾次例外啦~~ 要加班主管沒說.台勞都跑光了 ![]() ![]() 也有隔天不用上班的.主管沒說.員工白跑 如果你問明天勒 主管會說~~明天的是明天在說 那假日要上班嗎??主管會說~~星期5下班前通知 最好是有星期1-5隨時加班的準備.星期6也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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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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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不如外勞= ="
現在外勞也很厲害~年底要跨年要上班~ 不想上班~三三兩兩請病假的咧! 看病的錢~跟一天上班的錢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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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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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最好是在當天或前一天才決定要不要舉行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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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安東尼卡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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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正常的啊,不然世上工作千萬種,法律哪定的完。 不過大部分的情況都是老闆宣布了什麼天才idea來要求員工之後 底下沒人敢出聲,深怕一出頭就沒了工作沒了前途成了老闆眼中釘之類的 一點也不敢反抗,只會偷偷抱怨 老闆就可以當做是協議達成,ok的啦,有人有意見就調職.fire 剩下來的就是耐操又省錢的 懂得賺錢的,法律都要運用的淋漓盡致呢。 ![]() 樓主的公司很擺明的就是要惡搞嘛。 真有訂單很趕要加班,也還有一天星期天可以利用不是 差那一天就會來不及的單,當初就應該延掉或推掉 就一定要擋到人家投票那一天 不知道是不是主管的miss..捅了樓子叫你們來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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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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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打勞工局是有一點用啦!! 在大條一點的我就不知道了 反正都要給個人資料 除非很大條不然應該不會3方會談(這種的應該也別想待了) 反正來不及就外勞頂 當幹部的就.... 反正本公司會抱怨.配合沒100%也不會升幹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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