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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abist
剛看新聞快報是日本已經確認是張嫌了
已經通緝了

通緝跟確認是兩回事吧,連人都沒找到,也沒偵訊就能『確認』,『確認』的應該是我們自己的媒體吧......

柯南:真相只有一個!

金田一一:我以我爺爺之名,絕對要查出真相!

台媒:就決定是你了!
     
      
舊 2012-01-08, 04:53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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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離線中  
JWPW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通緝跟確認是兩回事吧,連人都沒找到,也沒偵訊就能『確認』,『確認』的應該是我們自己的媒體吧......

柯南:真相只有一個!

金田一一:我以我爺爺之名,絕對要查出真相!

台媒:就決定是你了!


不太一樣吧

日本是發出逮捕状和指名手配

後者已經是很嚴重了(應該已有相當的證據)
快接近台灣10大槍擊要犯
網站上到處都是

台灣之光?
 

此文章於 2012-01-08 05:40 PM 被 JWPW 編輯.
舊 2012-01-08, 05:3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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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PW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JWPW
不太一樣吧

日本是發出逮捕状和指名手配
前者和台灣通緝令比較相同

後者已經是很嚴重了(應該已有相當的證據)
網站上到處都是
http://i1190.photobucket.com/albums...PW/9beda1ff.jpg
台灣之光?

通緝只是無法找到人到案說明或是執行,才發布通緝,目的在於找到人,即使有相當的證據,或是很嚴重,都還不是確定,再怎麼接近,一切都是要找到人後,才能有後續,再來才是確認。

即使十大槍擊要犯,發布通緝,目的也在於找到人回來審判,確定案情。

此文章於 2012-01-08 05:43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舊 2012-01-08, 05:41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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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離線中  
066081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通緝跟確認是兩回事吧,連人都沒找到,也沒偵訊就能『確認』,『確認』的應該是我們自己的媒體吧......

柯南:真相只有一個!

金田一一:我以我爺爺之名,絕對要查出真相!

台媒:就決定是你了!

血跡符合
鑰匙找到
目擊證人證詞
監視器畫面
案發後一直找不到人


請問若不是他.....那誰是兇手
舊 2012-01-08, 05:42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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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離線中  
066081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通緝只是無法找到人到案說明或是執行,才發布通緝,目的在於找到人,即使有相當的證據,或是很嚴重,都還不是確定,再怎麼接近,一切都是要找到人後,才能有後續,再來才是確認。

找到人後......一直死不承認.....然後無罪釋放
舊 2012-01-08, 05:45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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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離線中  
michelle-lai529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引用:
作者0660817
血跡符合
鑰匙找到
目擊證人證詞
監視器畫面
案發後一直找不到人


請問若不是他.....那誰是兇手

就是要找到人,來說明上述的那些,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才能來確定是不是『兇手』的。

請問若不是他.....那誰是兇手 <----- 這句話就真的有點像,『就決定是你了』

誰是兇手,不是我們看報紙來決定的。

此文章於 2012-01-08 05:49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舊 2012-01-08, 05:4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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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elle-lai529離線中  
limaik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35
引用:
作者0660817
血跡符合
鑰匙找到
目擊證人證詞
監視器畫面
案發後一直找不到人


請問若不是他.....那誰是兇手

誰才是兇手,就算你上面那些東西都有,都還是要在法庭上面講才算數

或許你會說幹嘛這麼麻煩,如果說大庭廣眾之下殺人,一堆目擊者都看到了,難道這樣還要上法院講嗎?

就是因為我們不能隨便定人罪,一定是要透過法律程序,人證物證具在,然後代表司法的法官來確定(就像我們簽重要的約會找第三人當公證是一樣的意思),我們才能講某某人是兇手

雖然說很多時候我們在談論會直接跳過這個邏輯,畢竟我們只是在談論

但是你心中還是要理解一件事,因為定罪這件事情不能隨便定,在法院沒有正式宣判有罪無罪之前,嫌疑犯不等於兇手或是有罪,同樣被通緝也不等於一定有罪


引用:
作者0660817
找到人後......一直死不承認.....然後無罪釋放

你還有物證或人證,就算沒有口供,如果法院認定物證與人證足以證明有罪,就算他死不承認也不能逃避刑責

況且有口供也不一定等於一個人有罪


引用:
作者michelle-lai529
就是要找到人,來說明上述的那些,如果沒有合理的解釋,才能來確定是不是『兇手』的。

請問若不是他.....那誰是兇手 <----- 這句話就真的有點像,『就決定是你了』

誰是兇手,不是我們看報紙來決定的。

所以我就覺得,不曉得是不是大家以為定一個人的罪就像偵探小說那樣的簡單

我有的時候看柯南斬釘截鐵的說:犯人就是你

我都很想回他一句,你又不是法院...

說真的,我在想媒體這樣繼續虎扯,我等著下周聽陳揮文爆氣

此文章於 2012-01-08 05:57 PM 被 limaike 編輯.
舊 2012-01-08, 05:5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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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maike離線中  
066081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引用:
作者limaike
誰才是兇手,就算你上面那些東西都有,都還是要在法庭上面講才算數

或許你會說幹嘛這麼麻煩,如果說大庭廣眾之下殺人,一堆目擊者都看到了,難道這樣還要上法院講嗎?

就是因為我們不能隨便定人罪,一定是要透過法律程序,人證物證具在,然後代表司法的法官來確定(就像我們簽重要的約會找第三人當公證是一樣的意思),我們才能講某某人是兇手

雖然說很多時候我們在談論會直接跳過這個邏輯,畢竟我們只是在談論

但是你心中還是要理解一件事,因為定罪這件事情不能隨便定,在法院沒有正式宣判有罪無罪之前,嫌疑犯不等於兇手或是有罪,同樣被通緝也不等於一定有罪



你還有物證或人證,就算沒有口供,如果法院認定物證與人證足以證明有罪,就算他死不承認也不能逃避刑責

況且有口供也不一定等於一個人有罪



所以我就覺得,不曉得是不是大家以為定一個人的罪就像偵探小說那樣的簡單...

無罪推定原則的確是像你說的那樣
但是若不是他.....為什麼他至今不跳出來澄清
是朋友死了很難過??還是畏罪??
但是若不是他......他將來可否請求賠償??
舊 2012-01-08, 06:0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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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離線中  
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0660817
無罪推定原則的確是像你說的那樣
但是若不是他.....為什麼他至今不跳出來澄清
是朋友死了很難過??還是畏罪??
但是若不是他......他將來可否請求賠償??


刑事訴訟中是控方要負責證明被告有罪,不是被告要負責證明自己無罪(被告沒有義務證明自己無罪,更沒有義務證明自己有罪,事實上刑事訴訟法對被告行使緘默權是有明確保障的 )----您的說法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一樣都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2-01-08, 06:16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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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0660817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71
引用:
作者cmwang
刑事訴訟中是控方要負責證明被告有罪,不是被告要負責證明自己無罪(被告沒有義務證明自己無罪,更沒有義務證明自己有罪,事實上刑事訴訟法對被告行使緘默權是有明確保障的 )----您的說法和"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一樣都是典型的有罪推定....

雖然我不知道日本刑事訴訟法是怎麼規定的
但台灣刑事訴訟法不適用於日本吧
舊 2012-01-08, 06:2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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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081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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