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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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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銀行不是慈善單位.銀行沒有義務幫他付那些錢. 這種判決有待商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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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3
文章: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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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認為利息部分可免,但本金的部分還是該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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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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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個長輩公司倒閉後資產拍封人也腦中風無力清償債務
大的欠款不說,一筆小信用卡欠款八萬多 大概也過二十年了,前陣子收討債公司找上利上滾利是兩百多萬 20%年利,20年前的八萬,到今天就變成兩百四十萬了 假如20年前存八萬定存只會變成十六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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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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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從事放款 本來就是一種投資
目的是為了賺錢 既然是投資 本來就該對投資標的做審核評估 對方已經欠下一屁股債 無獲利清償的能力 你還要借錢給他 那不是白痴行為嗎? 倘若 一般投資人投資股票 賠了 那就賠了 怪你沒看盤 沒算準 沒聽老師的話 但是 你能告那家上市公司的老大說 ~請把錢吐出來...........嗎? 奇怪? 換成銀行 "投資"就必須穩賺不賠嗎? 這也太奇怪了吧 今天無擔保品的放款 本身銀行就要有風險控管的概念 否則 聯徵中心是要幹甚麼用的? 每個人的借款紀錄 都調閱的到 聯徵中心 可查閱到在不同金融機構最久達七年內的還款 借款 消費紀錄 我不認為 法官判得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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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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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法扶的協助,江姓男子向法院聲請清算程序獲准...]
[債權銀行團反駁指出,依照消債條例,債務人只要有一筆浪費的行為,就不能免責...] 滿好玩 銀行借錢給負債累累的江姓男子 就不算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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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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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懷疑有在信徵嗎? 以前一堆大學生都可以辦卡了,還是在銀行在校園公開辦卡... 多少學生有償還能力.... 只是現在不知道有沒有改善.... 感覺為了衝業績 真的檔下來不發卡 發卡部門主管也是會念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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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文章: 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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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去用信用卡跟銀行借貸卻還不出的通常是以卡養卡的窮人...
基本上只要銀行定義信用卡借貸年利息高過3%以上都是土匪賺暴利阿,銀行最終收不到錢是活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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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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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開銀行的都是哪些人?
不是公股就是政商關係良好的財團 法院幾乎等同是為銀行開的 會有種判例, 真的是特例中特例 不用肖想有幾個人能亨受到這種福利 還幫財大勢大的銀行說話! 是頭殼壞去了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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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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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是沒錯啊 9年用20%推回去,百萬卡債的本金可能只有30萬不到 而9年來繳的我想應該也不止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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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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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1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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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法官判得很好 銀行有責任為自己的借貸行為做風險評估 而且銀行和這種弱勢債務人不管能力、認知水準各方面 壓根不是同一條平等線上 銀行必然在這件事上要負比較大的責任 這個案例畢竟是非常少數 再者,一家病號、只有一人養家的情況下,再強逼債務人還這100萬 只會把這家逼上絕路 此文章於 2011-12-31 10:56 PM 被 iDemon.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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