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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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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10
您的住址: 黑馬、白馬
文章: 28
引用:
作者42章經
回傳也是纜線數據機回傳的
如果只看類比第四台
電視的RF端也只負責接收,不會送出任何訊號,這樣跟單向無異...

     
      

此文章於 2011-12-16 06:07 AM 被 兩隻馬 編輯.
舊 2011-12-16, 06:0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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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964p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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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1,036
引用:
作者roma
我爸就帶他去繞了一圈
問他說你哪裡看到偷牽,我們這裡都是一家人,自已家人看不行嗎
後來他態度變的很偽善,一直盧,說什麼政府規定一個門牌就要牽一戶
硬是要我們繳2戶的錢,我爸當然不肯
當場就嗆他,那我們家不看了,你們叫人來把線牽走,不要經過我們家
前面這條路政府沒徵收,路權還是我們的,以後你們的線只要經過,我見一次剪一次


幹得好!!!!
 
__________________
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何必多言
舊 2011-12-16, 07:4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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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964p離線中  
封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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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gdrs
不要理他,讓她上法院告
目前法規規定只要共同生活就算一戶
打通的不管幾隻門牌就是一戶


  以上有誤,兩戶打通的情況,還要拿出證明為家族關係ex戶口名簿,且無營利事實,如果你說「我們是朋友/同學住打通一起的不算哦」,事實上還真的不算。

  在新店有某幾家第四台已經學聰明了,直接有實證後會同警方帶搜索票上門,拿不出證明就是竊盜現行犯,後續跑法院光是去就搞死人,還有前科問題,雖然法官都會用不起訴或是緩起訴,再以扣薪方式執行。

  如果真的拿不出證明的,真的別為了省一個月5百去搞這些,良心建議。

此文章於 2011-12-16 08:17 AM 被 封真大地 編輯.
舊 2011-12-16, 08:11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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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uxx
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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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火星
文章: 45
感謝分享這案例
最近有聽說我姐北部地區這兩天也出現同樣的狀況
說甚麼要檢查線路的
原來暗中準備要講這些事情

媒體應該查一查
詐騙集團應該也有縫可插
畢竟台灣是詐騙之島
甚麼事情弄不出來

大家告訴大家
__________________
Seize the day.....
舊 2011-12-16, 08:17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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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uxx離線中  
封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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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teluxx
感謝分享這案例
最近有聽說我姐北部地區這兩天也出現同樣的狀況
說甚麼要檢查線路的
原來暗中準備要講這些事情

媒體應該查一查
詐騙集團應該也有縫可插
畢竟台灣是詐騙之島
甚麼事情弄不出來

大家告訴大家


  以上案例每戶情況不同,有的是真的偷接,有的是被唬。

  第四台的查線員這行業還有目前的亂相個人認為在訊號數位化後會完全根絕,像板橋的海x他們就比較少這種問題。(雖然他們家的box真他x的....)
舊 2011-12-16, 08:22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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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12
引用:
作者封真大地
  以上有誤,兩戶打通的情況,還要拿出證明為家族關係ex戶口名簿,且無營利事實,如果你說「我們是朋友/同學住打通一起的不算哦」,事實上還真的不算。

  在新店有某幾家第四台已經學聰明了,直接有實證後會同警方帶搜索票上門,拿不出證明就是竊盜現行犯,後續跑法院光是去就搞死人,還有前科問題。

  真的別為了省一個月5百去背上前科,良心建議。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是這麼寫的....

引用:
第 74 條 未經系統經營者同意,截取或接收系統播送之內容者,應補繳基本費用。其造成系統損害時,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收視費用,如不能證明期間者,以二年之基本費用計算。


雖然盜接會造成業者的損失(指營收減少 ),但對信號本身並沒有減損,所以刑法竊盜罪恐怕很難成立,更別說只是在同一建物內分接而已(不管符不符合所謂共同生活的定義,只要當初拉進來確實經過業者同意,使用者自行分接頂多算不當得利,而非盜接吧)....
__________________
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舊 2011-12-16, 08:2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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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wang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64
他們慣用手法

這年頭我是建議不要偷接

有繳錢你分接也不怕他們來盧
舊 2011-12-16, 08:30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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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m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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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您的住址: 酒無多少醉為期
文章: 1,422
拆一拆全別看了, 一堆舊節目一直重播, 広告時間又長,
看無線數位又清晰又不用錢...誠心建議, 一開始不習慣, 二個月後就習慣了.
家裡小朋友也不會整天看電視
舊 2011-12-16, 08:32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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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nt離線中  
封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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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cmwang
有線廣播電視法第74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0050008&FLNO=74)是這麼寫的....



雖然盜接會造成業者的損失(指營收減少 ),但對信號本身並沒有減損,所以刑法竊盜罪恐怕很難成立,更別說只是在同一建物內分接而已(不管符不符合所謂共同生活的定義,只要當初拉進來確實經過業者同意,使用者自行分接頂多算不當得利,而非盜接吧)....


  會用以上舉例是因為目前太多的情況是「房東打通兩戶再私接訊號給房客」,而74條並不保障業者也是事實。

  而您舉用的法條是針對「賠償」,雖然有線電視業者超希望在這法條上加重,讓偷接訊號者有類似偷電之類的刑責,在利萎豬公接受民怨之下也不敢修法。

  另一問題是「有線電視數位化」,第四台早就準備足夠的機上盒了,但是為何還不切掉類比訊號,原因就在於「偷接」的不當得利者與利萎豬公的「抗議」。

  至於「有線數位化」這塊…個人認為還是等那天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深入民心後才會實現吧。
舊 2011-12-16, 08:42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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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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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mount
拆一拆全別看了, 一堆舊節目一直重播, 広告時間又長,
看無線數位又清晰又不用錢...誠心建議, 一開始不習慣, 二個月後就習慣了.
家裡小朋友也不會整天看電視



  不看有線+無線數位+一電視盒。

  個人超不爽給第四台賺!

  而且無線數位也比較少問題節目。
舊 2011-12-16, 08:45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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