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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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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得好啊!是民權而不是人權 台灣勞工上班族們受到老闆沒人權的待遇是應該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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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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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非法販賣人口的目的就是要壓榨奴役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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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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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真的像美國媒體所報導的事實一樣,給那麼低的薪資還要求長工時還扣人家的護照,
我倒希望該外交官被判處重刑... 一整個令人髮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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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台中縣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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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外交官??? 根據美中三個公報裡一個中國的原則 中華民國不算國家... 所以劉珊珊不是外交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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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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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台灣叫做觸犯「沒辦法」 只能算雇傭自己衰,別人的生命是鑲金包銀,自己的生命不值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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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TW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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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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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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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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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78回到正題
我們有類似的法條規範嗎?? 勞基法有這一條或類似的權益保障嗎? 區區的勞工問題,竟然要動用到FBI哎,他們的勞工法還真是給力!!! 另外我一直想問 勞委會-------是委員會,和體委會一樣 我們對體育活動的不重視實在是有目共睹 都歸在"委員會"等級,是代表一樣的不重視嗎? 還是其實,委員會就己經夠大了???? 那麼委員會昇級到局級或部級,會比較有權力或是執行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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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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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跟台灣企業主學習
強迫放無薪假和無薪加班的責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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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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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陣子有個影片(應該也是美國吧?) 有一個人受不了老闆的壓榨,離職時請來樂隊助陣 在丟離職信的時候奏樂離開 好像也是高工時的問題 真好奇美國實際的基層員工狀況 有台灣這麼慘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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