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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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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老闆不仁,員工就不義... 最主要就是把他給婊回去... 能領到多少獎金倒是其次... 如果哪天我公司無預警亂裁員 或是搞些下三濫的手段逼人走的話! 我應該也會去檢舉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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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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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絕的草莓族被BSA婊的可能性比較大
辛辛苦苦的檢舉 資料不完整 資訊不夠 搞不好只有200元 但是BSA已經有資訊可以恐嚇廠商購買正版軟體加一些懲罰性賠償就夠了 著作權沒有惡意散播 告上法院大概也拿不到幾塊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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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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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也會有另一種很鳥的情況
比如說高層用某軟體發出來的檔案 但是該軟體license只買了一套 所以你不準安裝 所以不能讀取該檔案 但是也不准不做這件事 以上為真實發生的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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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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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對 著作權不是看有沒有惡意散播而定 好比妳你今天在電腦裡灌了盜版的adobe貨windows純供自己使用難道就不犯法嗎? 抓到照樣是會被罰錢 尤其是企業 像我大嫂是電腦繪圖員 她們公司用的軟體一套就三十幾萬 也是乖乖買正版 因為被抓到不是只有罰三十幾萬就能了是 此文章於 2011-09-25 06:08 PM 被 not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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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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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不是討論的很明確了嗎?BSA拿檢舉資料恐嚇廠商就範,乖乖買下數十萬(?)百萬(?)的軟體,由於軟體購買已合法,所以違法案件和解撤銷,檢舉獎金不必發(或發少少意思意思),然後BSA跟廠商達成「雙贏」,留下一個獨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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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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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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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蛋嗎?
BSA只是要錢! 被抓到的事後補授權BSA也不會繼續咬 耙子就是死而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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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1,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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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位向BSA檢舉的,大概沒有上PCDVD這,看那篇主題吧,不然也不會傻傻的去檢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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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天龍國
文章: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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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婊到公司,婊到老闆,婊到會計,有沒有獎金根本沒關係•
我以前在某公司幹it我裝的軟體沒有一樣不是盜版的,要不要婊老闆存乎我一念之間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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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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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廠通常都會發佈免費的read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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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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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者必須同意BSA公布他的資料
小心被BSA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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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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