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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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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8
引用:
作者nomad
既成道路
就是政府要徵用民地
但是........
連錢也不願意付........比用公告地價徵收還惡劣

不是不願付,而是付不起阿..........
全台既成道路要徵收,金額要好幾兆...
政府根本沒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
解釋後要求行政機關逐年編預算,但
15年過去了,不知有哪些縣(市)政府
有編
     
      
舊 2011-09-05, 11:58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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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dod離線中  
yaowenchang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18
收過路費行不行的通?
沒有禁止別人使用...但可以有效避免濫用
 
舊 2011-09-06, 12:39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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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owenchang離線中  
起司頭棕褲褲
*停權中*
 
起司頭棕褲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紐開普市
文章: 1,545
政府不願意支付維護費用
表示弄的再爛他們都不處理
民眾如果把路弄爛到沒人想通過
沒人想過就表示不需要這條既有道路
既然道路不被需要
這種情形下
民眾可以把土地收回來嗎?
舊 2011-09-06, 01:02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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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司頭棕褲褲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既成巷道到底是誰要負責

無解難題

頂多加警語 有錢就裝監視器

大概就這樣 不然就別當成自己的地 比較不會心痛....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1-09-06, 01:07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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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totorochen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2,010
引用:
作者imdod
他應該是要買來做善事,捐給政府
..........我是認真的說

那塊地是我們的.. 所以我們靠土地那一側可以設置窗戶.. 或是開個門..
如果不是.. 我們就得跟地主商量..
所以給私人拿走等於斷了自己左右腳..
舊 2011-09-06, 01:09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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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torochen離線中  
workduck
Junior Member
 
workdu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9
說白一點,就讓那條路爛

既然附近有比較寬的其他道路......

這怪招可以用嗎??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ay-center10.htm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2/today-so4.htm
舊 2011-09-06, 02:21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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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離線中  
21241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您的住址: 府城
文章: 17
跟大家不一樣
提供你一個方式

如果這條路有鋪柏油........簡單說就是歸公所管了!

不然你公所沒事鋪柏油到私人道路.告你圖利特定人!
舊 2011-09-06, 08:49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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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410離線中  
luym0001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93
如果因路面未維護而有人通過時受傷
這時要算在誰的頭上
舊 2011-09-06, 09:36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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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ym0001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imdod
1.路寬2米以上
2.供不特定人出入(2戶住家以上)
3.通行超過20年

我家的巷道符合1、3項,不過所謂的供不特定人出入,社區內的住戶算不特定人嗎?因為平常也只有郵差與宅急便這兩個外人會進來而已

而且之前還是公所來幫我們鋪社區內道路的柏油,這下子以後不知道會不會有爭議......
舊 2011-09-06, 09:4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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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tsushi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那是所有住戶共有...
我知道你在想什麼... 那塊地土地價格可是值數百萬..

既然是所有住戶共有 又想要那塊地的價值
那自己不維護 要怪誰? 這也要政府處理?
舊 2011-09-06, 11:24 A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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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shi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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